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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卡。”

    “别别别!”这不得露馅了?而且怎么能再让他破费?我连忙说:“跑跑步我觉得挺开心的,觉得人生都充满了光明。”

    他笑了笑,很淡,几乎只是动了动嘴角。如今回想起来,却有种皮笑rou不笑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需要,不是有意黑北京,其实我个人也蛮喜欢北京的。北京的孩子们不要生气,么么哒~

    ☆、Chapter21

    几天里我都这个时间回来,大概是在第五天,晚上我到家的时候感觉气氛不太对。

    他没有工作,而是坐在沙发上问了一句:“你还准备骗我多久。”声音很冷。

    “啊?”我假装不解。

    “你今天有没有去学琴。”

    “……学,”

    “说谎!”他打断了我,起身,向我走来:“你早就跟王老师说过不去学琴了,我问你,你要去赚什么钱?!”

    “我……”我被他逼问的哑口无言。

    “你说,你到底在做什么!”他很生气。

    “我……”我低头:“在网吧……做网管……”

    “我什么时候要你去做这个!”他眦目,气的直大喘气。

    “我……不想学了……”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我心虚。

    “为什么。”他叹气,声音气的发抖。

    “……”我小声说:“不为什么……”

    他当着我的面把证书从床底拿出来,然后一样一样的摆到柜子里:“我告诉你,你明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我大喊一句:“我不去!”然后跺步回到房间,声音弄得很大,很暴躁。

    我们开始冷战了。

    第二天他把我锁在家里,临走前冷冷的说:“网吧的工资不要了,在你自己没承认错误之前别想出这门。”

    他走之后,我狠狠的锤了下墙,手疼,连着头皮和背部的毛孔都一缩。

    我就偏偏不服软,因为我是为了他好!

    他整整给我锁了一个月,他知道但凡我们吵架,他给我留的饭我等到馊了都不会吃的,所以他也就不给我做了。他会往家里买菜,不经意的“多出一些”做不了的。前几天我还为了骨气坚决不吃,几天之后实在忍不住了,就假装没什么的自己偷偷炒了吃。

    可是我们已经有了裂痕。

    这一个月里,我整日颓废,整个人无所事事,无聊到疯掉。可能他觉得在这么下去我会得精神病,他心疼我,所以他也若有若无的“忘了锁门”。

    他是关心我的,一直都是。可是我蠢,我总是糟蹋他的心,我用井底之蛙的见识,再加上被宠得无法无天来的冲动,刺得他体无完肤。

    ……

    其实我不想说了,可是我得说。

    为了赎我的罪,为了有一日可以逃出这心的枷锁,我要让黑暗见光,这样污浊就会融化,心里才能落下光。

    ……

    我贼心不死,继续找工作。第二份工作是发牌手,工资也不高,也就是一千出头。

    几天之后的晚上,他突然出现在我工作的地方,脸色阴的很。

    他拉着我的胳膊往门口走,手抓的我很疼。我竟挣脱不开,就这样被他拉扯着往外走。

    “你做什么!”我生气的问。

    他努力让自己不那么生气,压着声音中的怒气,低沉的说:“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他走到门口,对老板说:“不好意思,我得带他回家了。耽误了您的运营,我很抱歉,作为补偿,这几天的工资我们不要了。”

    路上我不断挣扎,他一言不发。我大吼:“李瑾泽你过分了!”

    可以很清楚的听到他喘气的声音,是气的。

    “李瑾泽你放开我!!”

    他依旧不说话,也不松手。

    我张嘴就咬了他的手,狠狠地咬下去。

    “呃、”他急促的吸了口气,我还是不松口,他也不放手,还是抓着我的胳膊。

    我加大力度,咬的更死。

    血腥的味道遍布满嘴,他的手鲜血直流。

    他慢慢的松开手,神色有些复杂,眼睛里有几种感情交错流动,是少许的惊讶、不解,更多的是受伤。

    他的手触目一片鲜红,血成股流下。

    已是夜晚,街道霓虹闪烁,万里璀璨。身后是大千世界,姹紫嫣红。对面是他,他站在阴影中,任由血从指尖流下,染红了裤子,滴在鞋子上。

    他低头看了看手,然后又抬头看了看我。

    我有些慌了,看着他的手,自责不已。他眼中的情绪我说不上来,我们对视一眼,我的心仿佛被刀子割了一下,好疼……

    我想看看他的手,我的手刚伸出去,与此同时,他转身离开。

    我将还未抬的太明显的手默默的收了回去。

    他没有再拉我,我却老老实实的低头跟在他身后。我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不敢太靠近,不敢与他拉的距离太长。

    途中路过了诊所,他连看都没看它的招牌。

    我知道,我真的太过分了……

    可是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不过我还是没去学小提琴,他不再锁着我,也不再理我。

    他手上的伤结了痂,有几次不小心把它弄裂了,血弄得满地都是,他总是自己默默的把血迹擦干净。

    这些我都知道,也想帮他做事,但是总是忍住了。

    后来我还去搬过砖,一个月也是一千多,每天坐地铁往返就要七个小时。我每天四点多就要起床,在工地上也不会偷懒,一干活就死命干一天。工友都笑我傻,呵呵,他们这些老油条太知道欺负新人了,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我做,他们倒可以抽根烟,聊个天,等领班的身子一转过来就装模作样的干活。晚上十点多到家,有时赶上有问题还要继续留着,那可就不知道得熬到多晚了,但是第二天的班还得接着上。

    很多人都夸我的手指好看,像春笋一样,白净修长。而有时候我会看着日渐粗糙的手发呆,我怕它会废掉。

    我每天回家都一身臭汗,累的要命,好多次都顾不得洗澡换衣服就一头栽在床上呼呼大睡。可是当我再醒来时,脏衣服已经被换了,身上的汗好像也有人帮我擦掉了。

    不用说……肯定是他。

    我起身来到客厅,他睡在沙发上,茶几上还准备着我的零花钱。

    ……

    我心里很酸,但是我还是没有主动跟他说话,更没有抱抱他。我把他咬成那个样子,怎么还有脸跟他说话?

    工地上的工作我干了一个月,领到一千三百块的工资就辞职了。

    太累了,我这种从来不出力的人真有些吃不消了。

    经过这一个月,我有了些肌rou,小腿在半夜老抽筋,经常疼醒。我不敢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