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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还是一副读书读傻了的模样,并且得出一个结论:“你的头发应该好好修理一下。” 我觉得张不渝的头发更需要修理,但他却说这是外面时兴的发型。张不渝向我说起白雀荡之外的灯红酒绿,他说大城市的街道是这里的十倍宽,商场比一百个杂货店还要大,到处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遍地都是金子,人走在路上得格外小心,既要睁大眼睛仔细地找,又得防着被那些金子晃坏了眼睛。”张不渝把他叔叔说的话原封不动地对我说了一遍,“孟梨,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我摇了摇头,张不渝早有所料似的,接着娓娓说道:“我叔叔说,这叫‘分寸’。分寸是什么?就跟剪头发一样,一掐儿下去有多少、剪多长,都有讲究。” 我依然不明白,那时我的脑子里充满了旖旎的幻想,只记得白雀荡外面有金子,以当时的年纪和心境,我只能想到“金屋藏娇”这个词,我要在白雀荡外面造一座金屋子,送给我哥。 张不渝说完城里,又说回白雀荡。他说他来的路上看见了我弟弟还有潘桂枝,孙晏鸣一动不动地站在潘桂枝后面看他打牌,比亲兄弟还像亲兄弟。 张不渝还说他看见了吕新尧。 “我昨天晚上刚回来那会儿,看见有个骑自行车的人晃过去,好像是你哥。他后边还载了一个女的。孟梨,你哥是不是给你找嫂子啦?” 我问张不渝,他怎么知道我哥载的是个女的而不是男的。 张不渝笃定地说,一定是女的,因为他感觉到了一种亲热的气氛。 我陡然感到耳朵一热,对他撒谎说我不知道。张不渝就说我哥偏心,对小情人比对弟弟好,难怪亲弟弟都跑去当潘桂枝的跟班。 张不渝作为旁观者能够轻易做出的判断,对那时的我而言却仿佛雾里看花。 在吕新尧对我的教学过程中,我有时无法分辨他的角色,我时常感到我们的关系游离在亲情与爱情之间,捉摸不定。 那天晚上,我在我哥的屋子里写作业,我一边故意把作业写得很慢,一边忐忑不安地担心我哥会把我赶走。以我哥的敏锐,他一定知道我心里打着怎样的算盘,可是他既没有揭穿,也没有赶我走,而是冷眼旁观。 事后我回想起来,我哥当时的无动于衷其实是守株待兔,他好心地给了他弟弟一次迷途知返的机会——就像他教我溜冰时,在放手前倒数的三秒钟。可是我却执迷不悟,仍然坚持一头撞了上去。 我哥在很多方面都缺乏耐心,在守株待兔的过程中,他已经耗尽了作为哥哥的所有义务和耐心,所以当我对他说“我想留在这里跟你一起睡”的时候,他对我露出了一个陌生的笑容,并用同样陌生的口吻答应了我。 三秒钟结束了。 只是一起睡吗——我仿佛从他的神情中听到了这句话。 这间屋子注定令我印象深刻,它是我青春期欲望的温床。杂物间改成的房间里没有窗户,又狭仄又幽暗,墙上还有我小时候用粉笔和砖头留下的涂鸦,屋顶上的瓦片到下雨天会滴滴答答地响。我哥的床靠墙,将背贴上去冰凉刺骨,我一碰就打寒噤。 还有祖母留下的那床百衲被,红色的碎花方布旁缝一对鸳鸯,鸳鸯上面是牡丹。我很小的时候常常生病,祖母就给我缝了这床被子。我睡在这床挡病挡灾的百衲被里,小声地问我哥说:“哥,你可以教我接吻吗?” 我哥好像睡着了,没有回答我。 早已经关了灯,我在黑暗中紧张地支起身体,屏息凝神地盯着我哥,只听见自己心脏颤动的声音。 我循着我哥的呼吸靠近去,迎上他的嘴唇,昏暗的环境让我发生了一点失误,我不小心撞到了我哥的鼻子,我们嘴唇相贴的时候,呼吸也撞在了一起。 下一刻我就知道他醒了。我哥睁开眼睛加深了这个吻,他耐心地分开我的唇齿,舌尖半是探索半是引诱,温热的呼吸柔软地咬在我脸上。我感到骨骼化成了一根雪糕,软绵绵流淌下去,不由自主地缠着我哥,但他把我松开了。 这是一次随时都能抽离的教学,我哥托着我的下巴,他的指腹从我的耳朵摸到颈项,凝视着我说:“学会了吗?” 我对他摇头,永远学不会才好。 第二次是缓慢而循序渐进的。我清楚地感觉到每一步的发生,就像做一个实验,我哥投入反应物,我就会有相应的生成物。但这是一个危险的实验。我哥一定忘了自己也是实验品之一,这个反应是我们共同完成的。不知道从哪一步开始乱了,理性的反应变得凶狠。 这时他不像哥哥了。 吕新尧本人比我一切的想象都要荡魂摄魄,他的亲吻带着凶悍又迷乱的情欲,轻而易举地驯服了我的身体,眼泪失控地从眼眶里掉落下来。 哥!哥……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喊我哥,喊一声就喘好几下,就像一个犯病的哮喘病人。 但病症不在心肺,我和我哥同时看见了。他用情人的眼睛欣赏着我的眼泪,然后把被子揭开了一角,我不敢低头去看,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我哥也没有教过我。 我问我哥:“哥,我的手应该放在哪里?” 我哥看着我笑了一下,好像有一阵出神,那短短的一瞬他又从情人变得像哥哥,但同时我却听见我哥对我说了一句情话。 他说:“你是小妖精。” 我忘不了这句话,忘不了我哥语调里的缠绵,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常常听到村里的老媒婆对人说一句顺口溜:才女配才郎,妖精配鬼王。我和我哥在一起就是你情我愿、天经地义的事。 我哥用虎牙咬我的嘴唇和舌头,脖颈上的一颗小痣,吞咽或者喘息的时候跟喉结一起滑动,有种说不出的性感。即便是孙月眉年轻的时候,也绝不会有这样的风韵。 我身体里的泉眼被我哥打开了,眼泪一汪一汪从他手指间涌出来。我哥的眼皮动了动,他的手指也随之动了一下,然后收了回去。那时他的眼神是完全松弛的,黑眼珠上就浮起情动的影子。是情动的情人,还是情动的哥哥? 我瞥见我哥湿淋淋的手。真是要命。我想起了玫瑰花瓣上的露珠,想替他舔干净。 我哥手把手教我的,是我的手做不到的。因为我突然发现,一直以来,哪怕在幻想或梦境里,取悦我身体的都不是我的手,而是我哥。 我哥的脸赏心悦目,他脸上的疤更甚。这条疤让孙月眉毛骨悚然,也让老媒婆摇头说可惜,但曾经、当时甚至于未来,我始终对它存在着痴迷的欲望。 疤落在他脸上,却长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