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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约得是晚上八点,他不到七点的时候就到了跨河大桥。 夏季天长,七点的时候太阳才刚开始落山,他站在桥中央,手捧玫瑰花,满含期待地等着她。 七点是下班高峰期,大桥上车水马龙,他时不时地会抬起手腕看看表,时间从未如此漫长过。 期待又焦急地,终于等到了八点,天已经黑了,但是她没有出现。 少年有些失落,却没失望,或许是路上堵车了,所以她迟到了,再等等,她一定回来。 又等了一个小时,她还是没出现, 桥上的车流量已经开始逐渐变少。 到了凌晨十二点,桥上再无来往车辆与行人,仅剩下了一位手捧玫瑰花的少年。 少年形单影只,神色落寞,却又倔强的不肯离去。 他一直等啊等,从日落等到日出,也没等来心爱的姑娘。 但他还是不死心。 或许,是她记错了时间呢? 于是第二天晚上,他又来了大桥,再次等了一个通宵,却依旧没有把她等来。 接连等了三个晚上,他都没有等到她。 他心里清楚,自己再也等不到她了。 她骗了他。 人海茫茫,他又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根本找不到她。 一个月后,他出了国,开启了留学生涯,不过每年的七月份他都会回国,每年七月二十号那天晚上,他都会抱着一束玫瑰花,不死心地去跨河大桥,等着一个混蛋,一等就是一整个通宵。 他等了她整整十年。 他还以为自己这辈子都等不到她了,但是忽然有一天,他停在路边的那辆迈巴赫的前挡风玻璃上压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一个女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她撞了他的车,让他联系她商量赔偿的事。 落款姓名:陈知予。 他本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她,结果当他通过她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她的酒吧的时候,他才发现,她早就把他忘了。 他等了她十年,她却从未将他放在心里过。 十年,他等了寂寞,真是恨死了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却又对她欲罢不能。 作者有话要说: 入V第二章 ,今天评论区依旧送红包~ 明天的更新时间依旧是凌晨 第17章 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 许多细微末节的东西陈知予早就记不清楚了,讲也只能讲出个大概。 讲到最后,她轻叹了口气, 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画像, 道:“我第二天就去医院做了骨髓捐献的登记, 但是两年之后他们才给我打电话,说有个白血病人的骨髓配型跟我合适,问我是否真的确定要去做捐献。” 季疏白:“你去了么?” 陈知予:“我当然去了。”她又补充道, “但是捐献者和被捐献者的身份都要保密, 更何况,已经两年了……我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小光头。” 两年的时间, 足以改变很多东西。 她很担心, 小光头等不了两年。 季疏白心里清楚,她的捐献对象不是自己,但无论为他捐献骨髓的人是否是她, 他都会把那个人当成她, 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现在他最想弄清楚的是她为什么不去赴约? 他等了她整整十年。 她刚才也没有提及他们的约定,所以他只能侧面询问:“你们临别前,就没有约定过什么吗?” 陈知予一脸懵:“约定什么?” 季疏白咬了咬牙, 压着脾气说道:“约定下次见面。” 陈知予:“没有啊。” 故事在和她小光头离开大桥的那一刻就结束了,哪来的那么多后续? 季疏白已经快被气炸了,但又不得不拼命使自己保持冷静,不然他一定会被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气死。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强作平静地说道:“你们两个也算是互相救了对方一命,怎么会没有约定下次见面?”他还是不死心,想提醒她一下,“说不定有, 但是你忘了。” 陈知予一边卷画轴一边说道:“忘就忘了吧,没必要再见。” 她由衷的希望那个小光头能够等到合适的配型,希望他病情痊愈,希望他好好地活着,但却从没想过会与他再次见面。 他们俩虽然有着过命的羁绊,但归根结底还是两路人,拥有不同的人生,分别过后,就没必要再有交集了,免得尴尬。 其实,也是有点害怕再也见不到了,或者说,害怕得知他已经不在人世的消息,所以不如永远不要见面。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她的语气十分无所谓,但对于季疏白来说,这句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针,直直地刺入了他的心头。 好一个没必要再见。 他再次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色复杂地望着她,不甘心地问:“如果你不愿意再见到他,当初为什么要给他当女朋友?” 陈知予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异常,转身把卷好的卷轴重新放回了纸箱中,同时回道:“因为我看出来了他喜欢我,他不想让我走,我走了他会很难过,所以我才会跟他说要当他女朋友。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不想让他的人生有遗憾。” 他的生命很脆弱,脆弱到随时可能戛然而止,如果到临死前连个女朋友都没有,那也人生也太空白了。 既然他喜欢她,那她就成全他。 与情爱无关,只是为了成全。 季疏白明白了,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当时的举动只是出于同情,就连之后的约定,恐怕也只是为了哄他回家。 但他却当了真。 这时,陈知予又忽然说了句:“但无论如何,他对我来说还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因为他救过我的命,除了我的家人们,没人能超越他在我心中的份量。” 这句话,又令季疏白的内心瞬间平衡了许多。 她承认了他的重要性。 这个混蛋,总是能让他又爱又恨。 犹豫片刻,他再次启唇,试探性地问:“如果他活了下来,并且找到了你,你会怎么办?” 陈知予设想了一下这种情况,实话实说:“先恭喜他活了下来,然后把他赶走。”其实她想说得是“让他滚蛋”,但话到嘴边了又想起来和尚弟弟是个正义使者,这么说容易给他造成一种自己是渣女的感觉,于是就换了个委婉的词汇。 时刻谨记给弟弟留下一个好印象,三百万的任务才更好完成。 季疏白又气又无奈:“为什么要把他赶走?他对你不是很重要么?” 陈知予沉默少顷,叹了口气,沉声道:“因为他见过我最落魄的一面。” 对她来说,那天晚上应该是她人生中最凄惨的一天,父亲的葬礼、傅家门前的苦苦哀求、大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