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升官发财在宋朝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0

分卷阅读180

    法律审”分离。

    在宋朝法院内,负责审清犯罪事实的是一个法官,叫作推司、狱司、推勘官;负责检出适用之法律的是另一个法官,叫作法司、检法官。两者不可为同一人。这便是“鞫谳分司”的基本精神。

    在地方,州府法院的左右推官、左右军巡使、左右军巡判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都属于推司系统,司法参军则属谳司系统。

    宋代实行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鞫谳分司”司法制度,但在宋亡之后,即被遗弃。

    2.推勘官不得自行问罪:

    推勘官唯一的责任就是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审讯清楚。按照宋朝的立法,“诸鞫狱者,皆须依所告状鞫之。若于本状之外别求他罪者,以故入人罪论”。意思是说,推勘官鞫问的罪情,必须限制在起诉书所列举的控罪范围内,起诉书没有控罪的,法官不得自行问罪,否则,法官以“故入人罪”论处。这叫作“据状鞫狱”。

    3.检法官:

    检法官的责任是根据卷宗记录的犯罪事实,将一切适用的法律条文检出来。

    独立的检法官设置也可以防止推勘官滥用权力,因为检法官如果发现卷宗有疑点,可以提出驳正。如果检法官能够驳正错案,他将获得奖赏;反过来,如果案情有疑,而检法官未能驳正,则将与推勘官一起受到处分。

    例子:

    宋真宗年间,莱州捕获两个盗贼,州太守用法严酷,指使人故意高估了盗贼所盗赃物的价值,以图置其于死罪。莱州司法参军西门允在检法时,发现赃物估价过高,提出驳正,要求按盗贼盗抢之时的物价重新估值,“公(即西门允)阅卷,请估依犯时,持议甚坚”,终使二犯免被判处死刑。

    4.拟判

    一宗刑案如果录问时没有发现问题,检法时也没有发现问题,那么就转入下一个程序:拟判。我们以州法院为观察样本,判决书通常是由推官或签判起草的,他们根据推勘官审讯清楚的犯罪事实,以及检法官检出的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拟出判决书草稿。然后,这份判决书交给本州政府的法官集体讨论。宋朝实行连署判决制度,连署的法官类似于是一个“判决委员会”,州的行政长官——州太守(知州)则是委员会的当然首席法官。

    5.同职犯公坐

    法官们如果对判决书没有什么异议,就可以签署了。然而,签名意味着负责任,日后若是发现这个案子判错了,那么所有签字的法官都将追究责任。用宋人的话说,“众官详断者,悉令着名,若刑名失错,一例勘罚”

    当然,如果觉得判决不合理,也可以拒绝签字;倘若有法官拒绝签署,那么判决便不能生效。

    6.议状

    对判决持有异议的法官,还可以采取比较消极的做法——在判决书上附上自己的不同意见,这叫作“议状”。日后若证实判决确实出错了,“议状”的法官可免于问责。

    7.定判

    在所有负连署责任的法官们都签字画押之后,这份判决书终于可以送到州太守手上了,太守如果没有什么意见,便可以定判结案了。

    定判后,法院还需要向犯人宣读判决书,问犯人是否服判。犯人若称服判,案子才算结绝,可以上报提刑司,等候提刑司的复核。

    第一百零二章

    从推勘官的工作完成开始,陆辞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在未表明真实身份前,就能探查到官衙里的情况。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倒也没闲着,很快在官署附近物色了一所合适宅邸,寻了牙人,直接签了三年的租约。

    陆辞定得快,付钱时也十分爽快,自使三方尽欢,尤其是那牙人,正为很是容易到手的这么一笔报酬乐得牙不见眼。

    对于陆辞的一些问询,他自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特别是说起那横行乡里的拦路虎王状时,更是滔滔不绝。

    陆辞笑眯眯地边听边点头,等牙人一走,就差了一健仆出去,对过往苦主一一进行查证了。

    房屋既已赁好,待其余下仆将其稍作清扫后,他便将客邸的房给退了,行李也尽数搬来。

    空置了许久的院落终于被人赁去,虽不奢华,但连雇佣的下仆的举止穿着都很是得体,一瞧就知家境殷实。

    再看那郎君,生得风流俊逸的好模样,让路人都忍不住扭头多看几眼。

    这使得陆辞在搬入的那日,几乎引来了整条街巷人的注意。

    在那些尚有小娘子待嫁的人家眼里,马车上除了被不断搬下的行囊、却无半位女眷这点,才是真正的难能可贵。

    只不知他本人是要在汾州久住,还是只为做生意方便而租赁的场地,自己却是要来来去去的?

    可惜的是,陆辞并不急于走访邻里,自然就无法为他们解惑了。

    他紧闭门扉,忙活刚搬完家的诸多琐务。

    汾州既是连通判都无需配备的小州,在各方面的条件,自然不比繁荣鼎盛的汴京,也不如密州。

    当然,利弊相随,好处自然也是有的。

    最明显的一点就在物价上,汾州较前两者都低上许多。

    陆辞在官署附近所租的这处院落,价格很是实惠,却比他在密州和汴京所拥有的宅邸加起来都宽敞。

    除了六间足够下仆居住的平房外,有前厅、正堂、新盖的耳房、厢房、偏远,房舍间的空地种了花草和几棵高大林木,还别出心裁地挖了小水池,养了几尾游鱼。

    走过小池和假山后,才是主人家的书房和寝室,显得很是幽静。

    唯一缺的,就是马厩。

    陆辞又花心思研究了一番四周地形,最后不得不承认,哪怕他想故技重施,用竹管引入自来水的做法,换在这,可是行不通的了。

    但他也不愿寻挑夫买水,而直接雇了工匠,向官衙做了申报后,就在巷口位置凿了一口井。

    显然,他的意思,是不止让自己这一家取用,也默许居于同条街巷的其他人家取水了。

    这慷慨大方的做派,一下就博取了不少尚在观望的人家的好感。

    尽管能住在这条街巷上的,条件都甚为宽裕,但能用现打的井水,当然比要经挑夫之手的要来得方便和干净。

    单只算来到这大宋年间后的,陆辞就已搬了整整四回家了。

    积累过这些经验,导致他处理相关事务的效率,较从前都要高上不少。

    一等忙完,他算着关于王状案的审理也该差不多了,便在夜里将官服、敕黄和任命状等悉数从箱中取出,整整齐齐地放在案上,准备明日一早,就去官署上任。

    他刚准备好,忽有一健仆前来叩门,犹豫着报上一件怪事。

    原来自打他们搬进这所房屋后,每日一早,打开大门洒扫门前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