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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得他快喘不过气。 “我还以为你真的死了呢!”江留狠狠说。 “……” 池言歌一双手在空中无所适从,抱也不是,不抱也不是,停了一会儿才在青年背上轻轻拍了拍,道,“确实是死了,不过又活了。哎,留儿,你不是吧?哭鼻子了?唔——” 他揶揄的话被某人一记手锤锤得当即乖乖憋在了肚子里。 江留用力把他推开了,青年眼角还泛着红,看得池言歌倒是挺不好意思的。 “你这两年都哪儿去了?为什么不来找我?”江留问他。 “我这也是刚回来,不就来找你了嘛。”池言歌无奈,“等我有意识的时候就是两年后了,我都不知道这两年发生了什么。怎么我就忽然又成了时代的伤痕了?看前两天那架势,嘿,我还以为我都快成奥黛丽赫本要被写进课本了呢,怎么现在忽然又变得那么有名气啊?” “是因为之前拍的那些片子。”江留看着他,眼底划过一丝不明的意味,像是不想提起这件事情。 江留问他,“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要用池言歌这个身份活着了吗?” “要不然呢?” 池言歌耸耸肩,“我也不知道我要怎么回去啊。对了,我以前的身体呢?让我再看一眼,道个别。” “烧了。” “……” 昏头了。池言歌扶额,都两年了他居然还想着看一眼自己以前的身体,怕不是早就成了一团灰了,“那、那骨灰呢?”池言歌颤巍巍地问。 “要骨灰做什么?纪念?”江留冷哼一声,又恢复了一贯冷冰冰的态度,“可别瘆人了。” “切!” 青年在心里嘟哝,胆小鬼,他说他自己的骨灰怎么瘆人了? 不过他也不执着于自己之前的身体了,虽然还是觉得他之前的模样最好看,但这身体同意看得也很顺眼,池言歌可不是沉湎过去不能自拔的人。 既然认了亲,那就好办了。 池言歌热络地一把揽住冷面青年的肩,一双眸子笑弯成了狐狸眼,淳淳善诱,问,“留儿啊,你看,我也回来了,你是不是很开心?” “尚可。” 江留淡淡抛出两个字,早就没了刚开始认出他的激动,青年锋利的视线一落在他手上,池言歌立刻便乖觉地把手移开。 “尚可什么啊,你刚刚明明就很激动嘛,都快哭出来了,别装了。咳咳,我这不是,有点儿事儿想要你帮忙解决一下…哎哎,江留,你别走啊!” 池言歌忙一路小跑跑到门前,用身体把门给拦住了,死皮赖脸地不让他走,然后立刻换上了一副苦兮兮的模样,哭丧着脸说,“留儿啊,不带那么狠心的,我都没说完呢你走什么啊?” “因为你一开口就没有过好事儿。”江留说。 完了完了,这小子记上了,池言歌还以为他以前坑江留那么多次江留都不记不住呢。 “别啊,留儿,真的只有你能救我了,你不帮我我可要卖身了啊。”池言歌委屈巴巴地拽着他衣服的袖子,低头看到那精致的宝石袖扣,更加坚定了要拉江留下水的决心。 “卖身?” 江留觑他一眼,冷笑,“你不挺乐意嘛?” “那也得分人啊!” 池言歌没法瞒着掖着了,只好摊牌,“是那个人,你懂了吧?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正好是那个人包养的小明星,如今协议期限还没到,我要是不想赔钱就只能去陪他,但你知道的,我不想再见他了。” “……” 江留本来要走,听到他说那个人的时候脸色变了变。青年皱起眉头,意味难明地看着他的脸,半晌才道,“你说,是萧衡?” “嗯。” 池言歌沉沉地叹了口气,“我也没想到这具身体和他也有关系,但总是…” 造化弄人,老天爷也太爱跟他开玩笑了。 “违约的话,要赔多少?”江留沉默了几秒,问他。 “三千万。” “给我卡号,明天就转到你账上,和他断得干净点。”江留说。 “!!” 池言歌感动得无以言表,激动得给了面前的人一个重重的拥抱,感慨道,“我要不卖身给你吧?” “你要是还想收到这笔钱的话,就立刻把你的手从我身上拿开。” 闻言,池言歌立刻一跳三尺远,完美地跟他保持了距离,甚至主动弯腰为他打开了房门,喊“江导慢走!” 江留瞥他一眼,长腿一迈走在前面,而他则笑眯眯地跟在江留身后。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去,江留回了拍摄组,池言歌去试衣间换下衣服打算收拾收拾打道回府。 他一路上走到试衣间,总感觉周围人都在看他,池言歌起先还以为是他刚才演那一段儿让他们印象深刻,所以才一直看他呢,然而却发现好像并不是这样。 可,他和江留在导演休息室里待的时间也不长吧?不会有人想到哪儿去吧。 池言歌换上了来时自己穿的衣服,卸了妆,准备回去了,却看到还有人在看他。 他终于忍不住拉了一个刚刚给他帮忙化妆的化妆师,问她,“林姐,你有没有感觉大家都在看我?是我的错觉么?” “没有错,是在看你。”林姐看了看四周,小声跟他说。 “为什么啊?”池言歌纳闷。 “刚刚大家闲聊的时候,都觉得你和今天上热搜的那个素人小哥长得很像,不,好像就是你,这灰T恤都一模一样的。” “……啥?” 池言歌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灰T恤,正一头雾水,林姐给他悄悄拿过来手机给他看,映入眼帘的是一行大字——公交车上穿着老大爷同款灰T恤的帅哥真气场炸裂! 第11章 殷时翻版(上) 池言歌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几个大字——老大爷同款,他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束,脑中忽然回想起好像他前几天公园遛弯的时候是看到几个大爷跟他穿差不多来着。 难道他还能因为穿搭上个热搜? 池言歌一手捧着手机,一脸嫌弃地继续看下去,评论最高的那条微博的博主是个私人号,没V,应该是路人的号。 那博主附上了两张照片,照片里正好是他挤公交拉着拉环百无聊赖地站着的时候。 抓拍的角度是从下往上的,看来那人是在他旁边,而且坐着,池言歌想了一会儿,好像那天他旁边是坐着几个小女孩,还一直偷瞄他来着。 他不戴墨镜,也不戴口罩和帽子,那张在人群中格外出众的脸就显得更出众了,而这种不特别清晰的模糊视角似乎更增添了人们对神秘帅哥的兴趣。 博主名字叫“喜欢吃饭的小李”,头像是个q萌的宠物,看上去是个女生,在附上了两张偷拍照之后发的博文也显得格外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