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言情小说 - 花瓶女配开挂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32

分卷阅读432

    有心魔?

    【任务:藏剑山庄庄主心魔暴动,撕裂位面壁垒,欧阳雪落入异位面,请英雄火速前往异时空,帮助欧阳雪摆脱心魔。接受|拒绝】杨玉英略沉吟,转头看了眼小侍女们刚刚摆好的果盘和糕点,叹了口气,还是点击‘接受’。

    。…

    “听说老陆家的儿子找回来了?”

    “可不是,走了都有十几年,现在到回来了,我昨天看到了人,瞧着挺落魄的,人也有点傻,哎,老陆家的日子可不好过,陆大郎刚娶了新妇,盖房子欠下不少债,如今还要再养一个吃干饭的,难啊!”

    ‘陆清峰’坐在院子里的柴垛旁边的石墩上,隐约能听见外面邻居的闲聊。

    ‘陆清峰’这张角色卡不属于杨玉英,是上一位任务失败的守望者留下的,直接给了她用。

    “陆清峰?”

    杨玉英很熟悉这个名字。

    他是欧阳雪的旧友,也是萧国沧澜山,沧澜剑派的逆徒,曾因亲手杀死自己的师妹被废弃一身术法,逐出师门,遭万人唾骂,后在大荒山,被欧阳雪误杀。

    杨玉英只知道这些,具体的细节一概不知,毕竟以前在元帅身边玩游戏的时候,她用的是欧阳雪这个角色,欧阳雪的背景也只是有粗略的介绍而已。

    以她的懒散,肯扫一眼介绍就算好的,难道还指望她去深究角色背后的故事?

    系统界面一片空白,没有背景介绍,没有任务提示。

    所以现在,她只知道自己要解除欧阳雪的心魔。

    可欧阳庄主的心魔是什么?

    不杀陆清峰?

    如果只有这一点,那前面那么多守望者怎么可能完不成任务?

    杨玉英使用过无数次欧阳雪的角色卡,这位冰雪一般的剑客,心并未曾被完全冰封,他爱美食,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不喝酒,但擅长品茶,有洁癖,喜欢收集不同类型的剑穗。

    他心中有侠义,怜悯众生,遇不平事,必要拔剑。

    欧阳庄主是个极好的人,也一定是个极好的朋友。

    “清风啊,你嫂子给你煮了面汤,快来喝一碗。”

    “知道了。”

    陆清峰懒洋洋地从石墩上起来,一磨一蹭进屋,黄泥茅草搭造的房子昏暗阴冷。

    破旧的木板做的桌椅,连碗筷都显得陈旧。

    陆清峰却似半点不嫌弃,朝冷着脸不吭声的嫂子和一脸无奈的母亲笑了笑,端起热面汤一口气就灌了下去。

    “哎,小心烫!”

    陆母和陆家嫂子齐齐皱眉。

    陆家嫂子:这小叔子莫不真是个傻子?以后家里再养个傻子,那可怎么过得下去!

    杨玉英此时同陆清峰的同调已经到了百分之九十,她就是陆清峰。

    陆清峰是真没觉得烫,他只顾着囫囵把汤吞金肚子里,别露出什么再让娘亲不痛快。

    面汤没有油盐到还罢了,若只是清水煮的面,他也不至于吃不下,只是娘亲偏偏要给在汤里撒上些粗盐,味道发涩发苦,又放上大片的肥rou,腻得很。

    陆清峰学了十二年沧澜真气,在这江湖上,众所周知,沧澜剑派出来的人,无不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非华服不穿,非豪宅不住。

    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是极为讲究。

    外人不知道,作为一个在沧澜剑派修行十二年的大师兄,陆清峰表示他们家师兄弟姐妹是真心冤枉。

    说他们骄矜的那些人,有本事也修个几年沧澜真气试一试?

    “哎!”

    反正自陆清峰修习沧澜真气以来,十层褥子底下放一颗黄豆,他这一宿就别想睡踏实。

    炖一锅鸡汤,里面飘进去几片野草,那这一锅汤,他想喝进去就要闭上眼睛生吞。

    师祖的手札里说,修沧澜真气,可辨世间真意。

    他老人家说的也太委婉。

    那根本就是能突破常人五感极限,修行越高,越是敏锐。

    敏锐自然没有不好,沧澜剑无招胜有招,与人交手,总能料敌于先,沧澜弟子但凡与人动手,占便宜的时候总是多些。

    可是日常生活上,其中甘苦也唯有自己知道。

    陆清峰坐在窗边,深沉地思考人生。

    后面他母亲和嫂子都商量着要怎么给陆清峰找个活儿做。

    哦,在家,他是叫陆清风。

    清风明月的清风。

    听说是当年一个老道士路过他们家,讨了一碗水喝,就随口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比起他大哥叫陆大郎来。…也说不上哪个更好。

    后来到了沧澜剑派,他师父说,清风这名字不好,无踪无际,太过飘零。

    于是给改了一个‘峰’字,希望他扎根沧澜山,万世不移。

    他们家邻居,雁荡山雁荡派李明岳,以前也叫明月,后来嫌名字俗,于是改了一个‘岳’字。

    陆清峰怀疑,他师父听见他的名字根本是有感而发,同样嫌俗气,于是也给改了。

    第三百七十一章 欧阳雪的心魔(1)

    陆清峰发了会儿呆,扫了一眼院子里墙角堆积的柴火垛,就走出去拿柴刀上山砍柴。

    陆大嫂看他拎着柴刀出门,眉头到松了一些。

    “总算知道些好歹!”

    当年公公罹患重病,欠下一大笔债,就在陆家老两口都要愁死时,这个小叔子自己出门把自己给卖了,拿回来一笔钱还掉了欠款,剩下的还能留给公公治病。

    他这一走,足足十二年。

    当年那还是个不到八岁的娃娃,回来的已是十八岁的大小伙子。

    要不是这小叔子对当年的事记得清楚,说什么都对得上,恐怕光看长相,连陆母都不敢认。

    陆大郎和他弟弟一点都不像。

    陆大郎是典型的乡下人,长得不差,浓眉大眼,身体健硕,有一把子力气。

    他弟弟细皮嫩rou的,白得很,反正就是让人见了都不大敢说话的俊俏。

    当然,人长得好归好,却有些呆傻,说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做不好,唔,如今到是知道砍柴了。

    陆大嫂嫁进陆家刚三个半月,还是新媳妇,但她从小就泼辣,到没有新媳妇的羞涩,再说,要是寻常亲戚来家里住上一日两日的,她必不能这般不痛快,肯定好好招待,可那小叔子尚未成亲,忽一回来,是不是还得给他娶妻生子?

    陆家为了娶自己,聘礼,盖房,便花干净了家底,又有外债,她每日给人浆洗被褥衣物,大郎也是每日天不亮就下地,天黑了才回来,这两日到了农闲时节,也不敢歇着,每天辛辛苦苦出去找活儿干。

    就是这般,想把外债还完或许都要三五年的光景。

    哪里还有钱给小叔子娶媳妇?

    何况这小叔子文文弱弱,一看就不像是能干活的,脑子也瞧着不好使,她。…怎能不担忧?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