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言情小说 - 开局一把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91

分卷阅读391

    能够挺直腰背的时候,她几乎以为自己要当场瘫痪了——幸好没有。

    不过温迪真的是累得够呛,等她走回山洞,真差点死在木床上。

    这回的工作,费腰,黑毛都扛不住了,把旱船运回来,也忙不迭跑回床上趴着,没法动。

    然后两个人就静静地趴在各自的床上,谁也没动静,就剩呼吸声证明自己还活着。

    到夜深,山洞里黑漆漆的,外面的月光透过没合拢的门帘照进来。

    温迪不记得自己趴了几个小时,她趴到自己觉得舒服了才肯从床上爬起来,慢吞吞地直起腰,先站在床边来回走了两趟。这样做,主要是先尝试一下行走能力是否正常,万一恢复得不够好,她就会迅速地趴回木床,继续躺下。很可惜,她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强了,趴了几小时,立马原地复活,蹦蹦跳跳一点不碍事。

    “我这身体确实是太好了……”温迪无奈地自嘲。

    嘚,那就不可以再犯懒了,因为没借口了。

    温迪先把火灶点燃,然后开始点蜡烛,自己的床头柜放一个烛台,黑毛那边的床头柜放一个烛台,餐桌和厨房再放一个烛台,配合点燃的火灶,把整个山洞大厅搞得灯火通明,亮堂堂的。外面不断往屋里刮冷风,温迪实在是受不了,把放烛台和插蜡烛点蜡烛的事情忙完,就赶紧把门帘放下,挡住来袭的寒风。

    接着,她再端着一个烛台进储藏室,找食材,做晚餐。

    温迪不想搞得太复杂,因为她刚起床,还有点迷糊,很想睡回笼觉,所以比较困,精神不振,只想做点简单的菜,简单地搞完,赶紧睡觉。

    首先烧一锅水,翻出竹鼠rou扔下去煮,这是给阿黄的饭。

    然后温迪再考虑自己和黑毛的,选了一根猪骨头炖汤,再切冬瓜下锅一起煮,简单来说就是用高汤炖冬瓜,加一点点白胡椒粉就行,一通乱煮不用管。至于今天的主食,她懒得做了,没有抻面,也没有煮红薯粉或土豆粉,至于煮饭更是不干。温迪在切竹笋的时候想通了,今天晚餐没主食,就光吃菜。

    她切了两根竹笋的分量,一半加到冬瓜汤里一起炖,另一半用来炒猪rou。

    竹笋是很鲜的东西,虽然她手里的竹笋已经放了一整个冬天,但这依旧无损它的鲜味,用猪油炒过后更美味,再配上切片的猪五花rou,和炖冬瓜汤一样调料稀少,放盐就够味,什么辣椒粉和花椒粉,面对这道菜都是多余。

    除此之外,温迪还拿了两个咸鸭蛋,切开来,挖出流油的鸭蛋黄,蛋黄加到猪rou炒竹笋里,蛋白剁碎后下冬瓜汤搅匀,冬瓜汤的咸味全从咸鸭蛋的蛋白这里出。等她把几道菜全部做好了,统统端上桌,再走到黑毛这边来。

    “喂。”

    “……”

    “起床啦。”

    “……”

    黑毛呼吸均匀,也没有装睡的前科,温迪想他是真的睡着了。

    可是,她都把晚餐准备好了,他怎么能睡觉?睡,也得吃完再睡。

    温迪抬起脚,轻轻踢了踢他的鞋子:“赶紧起床啦,起床吃晚餐。”

    “……唔?”

    她踢了好几下,才终于获得黑毛的回应。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朝着温迪看了一眼,像是还在梦里似的,又打算重新闭上。

    温迪才不给他这个机会,立马饿虎扑食,抓住他的脖领子往外拽。

    黑毛差一点被她抡到床下。

    “别闹。”黑毛摆摆手,随意地挣扎了一下,抓着温迪的手腕把她拉到自己身边,“我真的困,让我再睡一会儿……”

    温迪呆呆地趴在他身上,愣了两秒,立马羞恼地踢他:“闹什么闹?叫你起床啊!”

    这回踢的力气就真实多了,黑毛总算清醒过来:“怎,怎么了?”

    “起床!吃饭!”

    温迪气鼓鼓地推开他站起来,气势汹汹走到餐桌边坐下。

    这大概就叫恼羞成怒。

    黑毛摸不着头脑,实在想不通自己怎么惹到她,但还是乖乖跟着走过去坐下。

    他还是听清了她刚才说的最后两个字是,吃饭。

    虽然餐桌上并没有米饭。

    第270章 第270日

    温迪最近酷爱猪血汤,这算是少数几样可以连续吃而她又不会吃腻的食物了,主要是配着香菜那股味道她特别喜欢,有点奇怪,但是她喜欢的那种奇怪。要是能把香菜换成芹菜,她能吃更多,可惜她没有芹菜。

    其实温迪不喜欢直接吃芹菜,但是她非常喜欢芹菜的香味,煮汤时用它,能够瞬间抢占汤里的主味,能把猪血汤变成芹菜猪血汤,把蛋花汤变成芹菜蛋花汤,把豆腐汤变成芹菜豆腐汤……总之,大部分情况下,凡是往汤里扔一把芹菜,得了,这锅汤立马就变成芹菜汤,管你之后往汤锅里倒多少食材,没几样能够压得过芹菜的香味。这种味道,讨厌的人会恨得牙痒,喜欢的人会神魂颠倒。温迪就是典型的后者,她上荒岛后没见过芹菜,也就很久以前做有关钉子汤的梦时,梦见过一回,然后再也没亲自用舌头试过芹菜的味道了,每每思之欲狂。

    现在温迪有两个执念,一是平菇,一是芹菜,都是非常普通的食物,可偏偏荒岛上没有。

    这执念就是:越吃不着,就越是想,越是想,就成了执念。

    当然啦,思之欲狂,毕竟是没有狂,温迪虽然有执念,但非找不着,她也不至于发疯。温迪是个很现实的人,她会有许多梦想,但绝不会让梦想影响她现在的生活,她没有芹菜,但有香菜,加在猪血汤里,也是她爱吃的味道,能在心里对付过去。就像她找不到平菇,就吃吃香菇、白蘑菇、花菇,红菇等等各种蘑菇嘛,所谓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放眼望去,身旁是一片森林。

    除了她自己和黑毛,家养的阿黄也没被怠慢,吃的是煮竹鼠,它有点像土狗,抽条快,胃口越来越大,一整只竹鼠能毫不费力地吃光,接下来还能吃得进晚餐。得亏温迪是上岛好久才捡到它,要不然,就光这食量,早期的温迪还真养不起。刚上岛的时候,她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一样食材翻来覆去地琢磨,翻着花样吃,哪像现在?挑挑拣拣还搞出选择困难症了。

    吃饱以后,温迪进储藏室拿出镐头和锤子。

    “干活干活。”温迪捋起袖子,仔细低头打量着自己脚踩的地方,略为感慨。

    这片地暖,毕竟陪伴了她们一整个冬天啊,所以……

    所以一定要拆了!它实在太见效了!这才春天她都快热死,夏天接着用,她还有活路吗?

    温迪自己挑了个角落,先抡起镐头,朝着砖头接口的缝隙狠狠砸下去。

    “哐!”

    砸歪了。

    没事,再来。

    “哐!哐!哐!哐!”砸了四下,前三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