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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着马车上娇俏的女子,两人相视一笑,情意绵绵…… 要是有那感情充沛的书生在此,恐怕都能感动身受,激情赋诗一首了。 可惜看到这一幕的是顾子楷。 顾子楷上午本要出门,却收到了家中来信。 这荆县和京城千里之隔,就算以顾家之势,也不能时常通信。 所以一个月能有一封家书,就很不错了。 顾子楷离开京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家中祖父母,还有父母和兄弟姐妹也都颇为惦念。 收到信,先是迫不及待地展开一读,里面字里行间都是父辈的殷殷期许。 还有几封,就是家中女性长辈写的,那里面就是满满的关怀和惦念,都是些家长里短的话,关心他吃得好不好,睡的好不好,身体如何? 顾子楷本来因着清明将近,就分外思念家人。 收到这家中的信件,越发的动了思乡之情。 本来和几个同窗约好今日要去踏青的,也没了心情,派狼豪去送信说家中有事,然后闷在家里半天,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封回信。 闷了半日,到了下半晌,还是狼豪娘看不下去了,催促着让狼豪拖着自家公子出门去散散心。 今儿个一早,她可是看到不少年轻人都出去踏青了。 就连后院的那对小夫妻,不也是一早就出门了么? 也不知道是她那句话刺激了顾子楷,本来还不想出门的顾子楷略微收拾了一下,就要出门。 刚拉开院子门,就看到几步之遥巷子口,一辆马车停在了哪里,然后宋重锦从车上下来了。 顾子楷条件反射的就后退了一步,躲在了门后,一双眼神死死的盯着两人。 在看到那一幕的时候,顾子楷只觉得看不下去了,一股说不出的怒火和难受。 恨不得上前将宋重锦一把推开。 可他硬是忍住了,深吸一口气,将所有的怒火都和难受都给压制了下去。 又恢复了平日的温和儒雅,甚至脸上还带上了如沐春风一般的微笑,这才跨出院子门。 好像才看到宋重锦和王永珠一样,主动打招呼:“宋兄,嫂夫人!” 宋重锦冲顾子楷点点头:“这是要出门?” 顾子楷颔首:“今日天气不错,上午在家回了几封家信,还是耐不住春光,想出去走走,你们这是?” 宋重锦一勾嘴角:“那顾兄快去吧,我们已经踏过了,就不耽误顾兄了。如今天色尚早,出城还来得及。东郊寺庙的桃花不错,顾兄可以去看看。” 顾子楷嘴角的笑容僵了一下,才要说话,宋重锦就冲着他拱拱手:“顾兄请自便,先告辞了!” 说着,牵着王永珠的手,缓缓的往家走。 顾子楷的笑容,在宋重锦他们走后,立刻收敛了个干干净净,盯着宋重锦两人的背影好半天都没说话。 跟在旁边的狼豪再迟钝,都感觉出不对了,何况他并不傻。小心翼翼地开口:“公子,您可是跟宋公子有什么…”龌龊? 这两个字他在顾子楷看过来的眼神里,自动消音了。 心里暗自奇怪,自家公子跟后院宋公子不是关系一直不错么?怎么今天看自家公子这个表情,不对啊? 顾子楷冷眼看过来:“废话那么多?带路!” 狼豪不敢再说话,在前头带路去了。 宋重锦和王永珠都是五感敏锐的人,尤其是宋重锦,生死边缘滚过多次的人,对于人的善意和恶意特别的敏锐。 顾子楷方才的眼神里的那股杀意,自然不容错辩。 王永珠也感受到了,本来她因为王永安的缘故,对于这类待人如同春风拂面的人物,就特别的警惕。 此刻感受到他对宋重锦的恶意,也是一愣,条件反射的就要回头。 被宋重锦一把拉住了:“别回头!” 王永珠虽然心中疑惑,可也听话的没有回头,两人若无其事的回了院子。 一进院子,关上门,王永珠就问了:“你跟顾秀才之间怎么了?前几日不是还好好的么,怎么今天?” 宋重锦没说话,只是看了王永珠一眼。 王永珠又不傻,指了指自己,露出惊诧的眼神来。 宋重锦点点头。 王永珠简直哭笑不得,这简直是天降一口黑锅给自己背啊! 要换作那小气点的男人,说不得就要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夫妻不合了。 还好宋重锦不是那种人,只轻描淡写的道:“他还算有君子之风,虽然起了那个心思,倒是并没有做什么下作的事情。平日里都隐藏得很好,要不是我也没什么人能看出来。” “今儿个这般外露,估计是看到我跟你手牵手,受了点刺激,才露了一点出来!以我对他的了解,想必明日就能找个好理由来给咱们赔罪,把这事给圆了过去。” “这事我本来不想跟你说,免得你心里别扭。只是以后只怕还要前后院的住着,他本身也不是那种小人,顶多也就只是放在心里。闹将出来,他倒没事,不过添一桩风流的名声,咱们却不好说。尤其是你,恐怕名声上要吃亏!” “这世上就有那么一种人,听到这些,也不管前因后果,也不管人知情不知情,先就一瓢脏水给泼到女人身上。说些都是女人不检点,都是女人不自爱之类的话来!倒把罪魁祸首男人给撇得一干二净!” “若是别的事,咱们还可以大张旗鼓地去闹,揍他一顿。可涉及到男女名声大事情,咱们且得慎重着。慢慢跟他疏远了,再找个借口搬远就是了。这事你不用cao心,只做不知道就行!” “明天我们先回七里墩,你跟娘在家里正好要多住些日子,这事就交给我来办!你们避开一下也好!若是他们知情识趣,自己先就搬离,这事也就算了!若是还执迷不悟,等你回来,保管他们就知道把主意打到别人媳妇身上的后果了!” 宋重锦说到最后,眼底掠过一抹冷色。 第七百三十二章 避嫌 他对顾子楷,最开始是真有几分欣赏之情的。 顾子楷这人,虽然是京城来的,后来更是打听到他家世也不凡,属于那种不努力靠着祖荫也能一辈子荣华富贵不愁。 出生于这样的家庭,还能苦读,尤其是离开京城,到千里之外来求学。 这种人,有着大毅力,大决心,能吃苦,能坚持!将来肯定会成大器。 宋重锦倒是颇为看好顾子楷,因着钱后院的关系,想着将来不说成为至交好友,起码也是惺惺相惜。 可没曾想,本来一个好好的世家子弟,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尤其是京城里,那各色贵女都成见识过,怎么居然会对自家媳妇,似乎是一见钟情了? 本来么,自己心爱的永珠,被自己欣赏的同窗好友喜欢,只要发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