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祸水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21

分卷阅读321

    么,就有护卫队的队长上前。从马车的另一侧低声对着车内道,“小姐,时辰不早了。若耽误,只怕到不了提前安排好的宿头。”王家第三代惟一的嫡小姐,老侯爷的心肝宝贝出门。不仅护卫多,自然还有人提早一日打前战。

    王琳琅看了看琉璃,眼中闪过一线湿意。她以冷病人著称,其实性子很干脆,此时直接点头致意道,“保重。”

    “保重。”琉璃也点头,也只说两个字。

    彼此写信、保持联络、一路顺风什么的虚言。就不必提了。往后一两年,大赵十之八九是会乱的,信件特别容易遗失、被截获、或者被做为定罪的证据,所以不必如此婆婆mama。反正山水有相逢,有缘的话,一定会再见面的。

    送走王琳琅。琉璃回家后惆怅了一阵,而后立即调整心情,等人。

    等石头、等……摇光。

    西北战事已平息,只是鞑靼人和程格领导的新霍家军偶尔交一交手,互相踩踩地盘。这时候。军需供应已经能按正常的渠道运送,用不着漕帮了。萧左不放心水石乔留在外头,自然召他回京,让他继续当他的水大将军。当然,该安插的人,该楔进的暗桩,该布下的线,水石乔之前都已经布置好,算是任务完成。而按照和琉璃之前的商量,他回京时会把摇光带过来。

    摇光之前留在西北是安全的,可如今新霍家军成了明的靶子,朝廷不知派了多少密探和细作在西北晃荡,摇光身份特殊,为了安全起见,必须避到其他地方。正所谓灯下黑的道理,干脆就接他来和琉璃一起住。

    “之前帮主说守孝,把那边的小跨院给封了,另开了个门。我已经叫人把墙拆开,仍然是一家子。”凌红蝶报与琉璃听,“那时,其实是为了防秋霜华个贱人,现在没这层顾虑了。”说着就偷瞄琉璃的脸色,怕她不自在。

    琉璃与帮主之间那点子事,真正的心腹人中,有谁不知道?帮主对不住人在先,现在“帮主夫人”被“鞑靼人”杀了,无事一身轻。不过,时机又不对了,毕竟琉璃和临山郡王……

    以她的经验来看,男女之间最怕共过患难,那样的情分必不一般。

    她以为琉璃会犹豫,哪想到琉璃面无表情,只哦了声,轻轻点头,算是答应。

    于是凌红蝶暗舒了口气,又问,“那摇光……”好家伙,虽没见过面,可却从帮主那里知道,那位小爷可是大小姐的心头rou,怠慢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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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预报一下哈,22号,后天是双更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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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花雨梨花泪,谁与谁相随、huangyu2009、盛书虫、紫墨苋月、道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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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囊)韵娅回眸(两只)

    (平安符)熱戀^^、馨之、萧风飘渺、mephis1984 、西桥冷月、

    第四十九章 两情相悦

    “没有摇光,只是我哥哥从江南带回来两个小厮,一个叫小猫,一个叫小狗。因为他们年纪还小,就放在我院子里使唤,提防有什么事是丫鬟们不方便出面的。”琉璃纠正道,给了凌红蝶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不过,我的生生确实居有点小,你叫把后院往外扩扩,小猫小狗两三只,足够住了。”同行的,还有狗儿。

    “属下明白。”凌红蝶笑道,“不过咱们水府向来对下宽厚,漕帮又以仁义行天下,所以就算是来当小厮的,那房子盖得外表看着普通,住起来却肯定冬暖夏凉,绝不委屈。”

    “差不多就好。”

    “就怕名义上,到底还是受了屈。”别看才十一岁,生下来可就是主子呢。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琉璃却正色道,“这点委屈也受不得,将来我怎么敢把这大摊子人和事交给他?再者,当小厮最安全。万一被人盯上,或者将来走上险路,谁会为难两个跑腿打杂的呢?所以红蝶jiejie,千万别对他们有优待,对府中其他下人怎样,对他们就怎样。这水府,多少双眼睛盯着哪。”

    摇光的身份是秘密,从生下来就极为保密。整个府里只有她与石头,还有从小跟她的青黛青柠知道。为了安排方便,又多了凌红蝶和唐春。那么,要不要告诉萧十一呢?

    本来,她从没犹豫过,与萧十一无关的事,告诉他干吗?但这个男人太可怕,与她又太接近,她不确定自己平时连一星半点的破绽也不露出。再者将来,摇光的身份一定会在萧十一面前过明路。之前,指不定还得需要他帮助她保护摇光,那不如干脆提前说了,反正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之间的地位不是对立的。

    但。还是等摇光来了,她再找个机会说清楚吧。

    一直等到冬至那天的晌午,水石乔才带人进了东京都。以江南人士的风俗来说,冬至大过年。正好举家团圆过节。而水府主人归来,府内上下自然一阵热闹,琉璃亲自迎到府外去,才站定就看到水石乔从马上跃下,就那么突兀的站到她面前。

    两人一别,有一年时间没见,还是怀着心中的隔阂分手的,此时重逢,就算做了很多天的心理建设,琉璃还是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似乎和石头离了山长水远。过了很多年,经历了足有半生那么长才相见,满是沧桑,一时之间意无语凝噎。

    他的身姿,仍然那么矫健。这么久的战场风霜更是重新淬炼了他似的,令他身上刚强的男性气质愈发出众,还多了些隐忍和稳重感。下巴上,有隐约的胡渣,旅途的疲惫掩盖不住他归家的兴奋和眼神中的熠熠光辉。

    忽然之间,琉璃为他高兴起来。他幼时就想从军,不然不会偷偷离家出走。从江南跑到西北,给jiejie当了马僮。那时他便很聪明,身为老帮主惟一的儿子,那么重要的人物,年纪又还那么小,居然能在漕帮的高手追踪中消失。若非后来为了帮中事务。为了那份责任,他自愿回家,也许他早成了霍家军中的一员重将,驰骋在沙场之上,刀口舔血。马革裹尸。他喜欢那样的生活,爽快、激烈又直白,就像西北的酒,喝下去像刀子割喉咙,说不上美味,却后劲十足且痛快淋漓。可最后,他却不得不回到流动婉转的水面上,费尽心机,步步为营,反复权衡。

    所以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