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迎风招展的小触菊[生子触手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会搓出来夹夹啊?自己恶心了一把,夜里的月亮也还在,同样有一层膜包著,梁居平就想啊,会不会是太阳和月亮加上地球内部的巨变造成了现在的一切?那麽起因又是什麽呢?

梁居平现在居然开始感激下半身的变化了,如果没有这些触手,自己这个老物种很可能就被新生物种消灭掉了,有手有脚又如何?跑不快,长不高,这里的生物还都这麽大个儿,自己的小脚丫子能干什麽?

「兄弟,以後就靠你了!」梁居平朝身下的触手招手,所有尖端整齐划一的朝著他「点头」,这自然是梁居平自己策划的动作,不过就是自食恶果了,密密麻麻的触手动来动去,著实让他恶寒了一把。看来,在这颗新球上的适应之路还很长啊!

又过了四五天的样子,折合成之前的地球时间大概为两百个小时,也就是说这里的一天相当於以前的两天,时间上的延迟并没有阻止生物的成长,他们疯狂成型,愈加茂盛。

已经五天没吃东西的梁居平今天终於听到了一个美妙的声音,「咕噜噜」,啊!终於饿了,他等的花儿都谢了。不记得是谁说过一句话,「有饥饿感是一种幸福。」现在梁居平也是深有同感。

那麽,他可以吃些什麽东西咧?触手拽起一根飘飘草移到眼前,梁居平装模作样的摇头,不要。另一条触手卷起一根宽带凑过来,他现在已经可以不费力的随手一抓了,梁居平还是摇头。

「铃铃铃~」又一条触手伸过来,这是铃铃果,大小和红富士苹果差不多,只要一移动它就会发出「铃铃铃」的声响,像铃铛一样,就是声音没有金属铃铛那麽刺耳,还挺好听的。

会判断它是水果当然是因为梁居平试吃过了,前天不饿,就只吃了两口,没什麽事儿。现在,他的身边就是一堆铃铃果,准备充分呐。

刚才那一幕就是梁居平自编自导的就餐模拟,这傻孩子现在一逮到机会就要戏耍一番。

啊唔啊唔的吃掉了三个就有了饱腹感。不对吧,自己虽然不是很健壮,但下半身的需求可是很大的呀,咳咳,不要想歪了,是触手!触手!

这麽多触手每天动来动去还要陪傻缺的梁居平玩乐,根据物质守恒定理,他应该不止是现在这样的胃口吧?

难道是食物的选择不对头?梁居平现在可是把触手当做宝啊,委屈谁也不能委屈了这团宝贝,自己的生命安全、行动自理可全靠它了!

梁居平蠢蠢欲动,想要到更远的地方寻找食物,或者说是探险?初生牛犊不怕虎,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见多其他的大型生物,而且,仿佛是因为亲眼见证了生命的缘起缘落,他不自觉的就有了一种自豪感。

「看来只能出去闯一闯了!」梁居平竖起所有触手,形象瞬间高大,睥睨天下的感觉果然特别好!

这一天,天气尚好,宽带飘啊飘,「噗叽噗叽」的,铃铛树上「铃铃铛铛」,梁居平上半身一身短袖白T恤,外面套一件淡黄色的格子衬衣,这是伴著他一起存活下来的唯一的衣服,之前用银河里的水银体洗了洗,去污效果还不错。

轻舞飞扬,活脱脱就是一个清秀干净的好好青年,如果忽略那下半身这动那探的触手的话。梁居平闲来无事的时候也有数过,看著密密麻麻,其实一共也只有十二根,他其实还希望能多长几根,俗话说人多力量大啊。

最近,圆柱体植物之中又慢慢冒起了不少圆锥形的类树木,它的分枝是片状的,直径大约在三十到四十厘米之间。令梁居平高兴的是,这种形状像荷叶的片片很有弹性,一撕还撕不开。

梁居平经过多次试探,终於找到诀窍,触手伸到圆片与枝干的节点,轻轻一卷一扭,银色叶片被摘下来。

这种圆叶树的圆片片拿来当小行李袋是最好不过的了,梁居平还发现飘飘草拔掉之後在太阳下暴晒就可以拿来当小皮绳子用。

梁居平装了三个铃铃果,路上也不知道会不会一直有这个东西,有备无患嘛。然後还有一个小蘑菇。

这个蘑菇长得太猥琐了,以致於梁居平禁受不住诱惑的把它给摘了。这个蘑菇身高十五厘米瘦长瘦长的,因为伞盖尖尖的很小很饱满,基本上只比菇身堪堪大一小圈。由此可见梁居平看到它时有多麽的惊豔了,这不正是自己失去的男性象征吗!

欣喜之余便带著小蘑菇踏上了征程,梁居平的路线很简单,随著银河往下游走,这样既不需要担心水源问题,又不会迷失方向,额,如果银河也是有方向的话。

随著日头高照,触手啪啦啪啦行进在银河边,梁居平肩扛小银袋,哼哼唧唧的唱著不知名儿的小曲,路上见到果类或坚果类物体就要尝一尝,也不怕吃坏肚子,感觉自从有了触手,消化系统就变得异常良好,吃嘛嘛香!

一路上吐了几种酸涩难忍的,终於搜集了两种还吃得下去并且岸边都有的植物果实。其中一种他还十分喜欢,跟果冻差不多,带一点甜,形状像眼珠子,额,也就是葡萄。

不过它不像葡萄一样是一串一串的,而是一颗连著一颗形成一条链子,高高从果冻树上垂下来,这样就增加了梁居平携带的困难,好在这葡萄果冻还有一定的韧性,像清朝人盘辫子一样,他把两条长长的果冻链子绕在自己的脖子和手腕上,想吃的时候就从尾端摘,倒也方便。

银河看著没多宽,但真的很长,这都好几天了四周还是一点变化没有,梁居平不禁想加快脚步,他发现每当自己踮著触手尖尖走路都会很快,除了因为触手伸长到了极致而使跨度变大之外,踮起尖端的状态也很使梁居平情不自禁的加快速度。

有点像脚板心被人挠痒痒,受害者肯定会鼓起勇气挣扎直到摆脱煎熬。再形象一点,光脚踩在热锅上的人总是走得很快。作家的话:再次声明,滂滂很喜欢小梁的这个猥琐蘑菇!嘿嘿嘿~

(以物换物)06

不过梁居平并没有感觉到过大的压力,触手也不疼,一口气跑五百米还不费劲!当然该休息的还是要休息,他现在就趴在岸边的某颗大鸭子树下小憩。

大鸭树子也是他取的名,因圆柱体上端长满了鸭嘴样的长长的扁平状突起,远看很像千嘴鸭子。大树底下好乘凉,梁居平就要进入美梦,却被从上方掉下来的物体砸到,惊得触手乱晃。

「谁?谁他妈的这麽缺德乱扔东西?!」梁居平忿忿不平,他抬头仰望,朦胧的阳光间隙中,大鸭子树的顶端站著一个猴跳舞跳的大东西。

触手自觉的挺立,把梁居平升到适当的位置,定睛一看,原来扔东西的是西湖狸。这东西和海狸差不多大,浑身光溜溜的,没有尾巴,可以跟随周围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外形颜色,和变色龙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