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
书迷正在阅读:菜鸟的绝地反击、星际之生而为零II:龙人传说、今天我又死了、前男友找上门了[快穿]、被毛绒团子包围啦![星际]、离婚前怀孕了、他那么完美,我那么卑微、宿舍里的秘密、成为男主的绊脚石、你是我的星星
担心皇家鸟尽弓藏。于是这支军队渐渐成了皇帝们的心头大患,他们一点点地剪除袁家军的势力,想尽各种办法将兵权回收,到袁骁父亲这一代,袁家军已经被拔除了尖牙利爪,从一只老虎变成一只大猫儿了。也无怪乎袁家军不愿跪皇帝,皇帝对这支军队的忌惮已经写到了纸面上。不但将精锐部队全部抽调出去,军饷也从来是袁家军最少,粮草是袁家军吃最差,军备是袁家军用最烂,平时从来不给打小仗立功的机会,只有生死战役才换上袁家军。赢了是别人的功劳,输了是自己的责任。要不是袁家确实是忠心耿耿,恐怕早就效仿陈桥兵变,江山早就改姓袁了。只能闹小脾气,委屈将领时不时受个重伤,免了接旨的跪礼。一般有点心眼的宦官都不会给皇帝打这样的小报告,就算是有人打,袁家军也不怕了。待遇已经降到谷底了,除非皇帝要违背祖训把袁家军撤了,不然的话情况也不会更坏了。所以宦官通常是不愿到袁家军里来的,不但没人捧着,收不到谢礼,还要被袁家军将士夸张的演技荼毒眼睛,实在是有些亏。“圣旨既然已经传到,那咱家就不多留了。”“送送公公!”从帐内传来袁骁的声音,中气十足丝毫没有病样。那太监直推脱不让,急着赶快走出军营,防着自己一口气上不来被气死。“将军,走了。”校尉出门看了看已经走远的那太监的马,回头给袁骁报告,“您打算怎么办?”“回京述职。——唐渊那头我担忧他入京碰到什么事情。他身份敏感一旦碰上那就不是小事了。我必须得回去看看。”袁骁把衣服穿好,拎过锁甲套在身上,拿上圣旨拎着剑,跑到马厩里拉着他的宝贝马骑上就走,“走,大黑!”大黑是袁骁将军的爱马,一人多高的马,通体漆黑,四蹄雪白,目明腿健。这品种叫“乌云踏雪”,是关外进贡的贡品,皇帝围猎才骑这种马,也时常拿这马赏赐臣下。但袁骁这匹不是赏的,是他自己在关外逮来的。大黑原来是野马,性子暴烈又骄傲,驯养起来很不容易。偏偏奇怪得很,这马对唐渊却是温驯非常,任其抚摸训骑,唐渊给他起名叫“大黑”。从那以后这马就认准大黑这个名字不回头了,非得叫它大黑才肯走,要是唐渊亲口叫一声“大黑”,再亲手扯两把草喂一下这就了不得了,当晚能多吃一捆料。大黑嘶鸣一声,撒腿冲出了马厩,在土路上踏出一阵尘烟来。袁骁为了能快点回到京城,一路抄小道快马疾驰,夜里也不曾歇息,得亏大黑是匹好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这天一早,京城的城门刚开,路旁的早点摊子还没摆上,袁骁并大黑就到了城门前。“站住,干什么的?”“镇国将军袁骁奉旨回京述职。”袁骁骑在马上,一路疾驰,到城门前按住了大黑,一手抖落明黄的圣旨,等城守看清他手上的圣旨急急忙忙跪拜的时候,他早就进了城。闹市之中不得纵马。进了城,人多起来的地方,他就下了马,牵着大黑往前走,走到一个早点摊子那儿,停下了脚步。“三个rou烧饼,一碗粥。”点了点儿东西,他坐在摊子上看着掌柜的熟练地给烧饼翻面儿。四周早市逐渐有店家支起摊子,进城的人也多起来,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热气氤氲着上升,罩在晨起的阳光之上,让人从心到身都觉得舒服熨帖。终于回来了。“少侠,进城的路引你有吗?”谢三川赶着车到了京城门口,排在一群等着进城的车队里。“有啊,你就跟他说我是唐渊,当今皇上是我舅舅,唐起云是我父亲,我母亲是当朝长公主。”唐渊的声音里还有一丝困意,今天赶路起得早,他还没睡醒呢就被谢三川拉起来赶路。“少侠你别说笑了,没有路引城守是不让进城的。”“哪有那么多规矩?我没说笑,我确实是唐渊,唐渊也就是我,想当年我在京城当少爷的时候哪个城守敢拦我。——哎,你不信是不是?”前面排队的人走得很快,说话间就排到他们进城了。“来京城干什么的?”有个城守问。这个城守很年轻,整个人没骨头似的倚在城门后面的墙上,端着一壶茶水,跟个大爷似的,一边喝一边吊儿郎当地盘问进城的人。这位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来上的工。袁骁进城的时候他还没来,赶在唐渊进城之前到了岗。“来探亲……”谢三川还没来得及说话,话头就被唐渊截住了,他躲在马车里懒洋洋地答道。“哟,比我还大爷呢?探谁啊?出来叫我瞧瞧。”“我探你!”唐渊撩开马车帘子探出头来,对着他笑道,“洋相儿,怎么不逛园子改逛城门楼子了?”“我……你……这不是汤圆儿吗?你小子舍得回来了?”杨详看到坐在马车里的唐渊,眼睛一亮,大喜过望差点扑上来,在其他城守惊诧的眼神下悻悻地收回了手,摸了摸鼻子,“你小子在外面玩得倒是开心,我们家老头子把我拎过来看城门。”“皇上召我回来不能不回啊。——我先走了,等有时间小城楼再见,请你们喝酒!”为免挡住后面人进城,唐渊跟杨详略寒暄了几句就缩回了身子,撂下帘子,说,“谢兄,走吧。——先去趟早市,吃点早餐,想早市的油饼了。”“让一让!让一让!”谢三川艰难地赶着马车在熙熙攘攘的早市里行进,唐渊则是一直挑着帘子往外看。但见京城屋宇高大,鳞次栉比,街上人来轿往,还是那个热闹的京城,却又好像比他走之时更繁荣了许多。突然他像是见着什么似的,掀起马车的帘子,轻功掠了出去。他这一手轻身功夫精妙至极,在摩肩擦踵的闹市尤能片尘不沾,落在摊子前面更是像一片羽毛一般。他随手拿起桌上的一碗粥,呼噜呼噜吞了半碗,好好地打了个嗝才放下碗,对着这个桌子的主人微微笑了,道:“好久不见啊,元宵。”“好久不见。”作者有话要说:以后大概会是晚八点左右发文,然后凌晨两点我会手动修改一次,如果小可爱们看到凌晨有更新,那其实并不是更新啦。最后照例打滚求留言求收藏啦QAQ第11章福祸章(十一)这里是玉林卫,再往北过了云川卫再翻过大青山,就是鞑靼的地界儿了。到了这里边城风貌变得极其明显,天地极其广阔,而云又高又远,像拉长了天际似的,一两座小城落在天空之下,做了广阔天地的点缀。牧羊人悠扬的角笛声与风声相和,乘着风声把自己送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