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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9

    咂咂嘴,问道:“哎,他丢了多少东西来着?”

沈俊彬的手机不知所踪,盛骁拨了那个号码数次,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他道:“就丢了一部iphone手机。”

另一个警官道:“现在的小偷,拿了机子直接拔卡、刷机,转头就当二手卖了,很难找。他身上的钱,车里的东西丢了没有?”

“没有。”盛骁道,“钱和证件都在。”

那警官一挑眉:“钱也没拿?就拿个手机?是不是掉车底下让人捡走了?”

一人道:“到年底了,也可能是刚干第一票的,活儿不熟,一紧张,忘了拿身上的了。”

“他丢的这手机,刷过的二手顶多能买个两三千,现在两三千好干什么?要是为了钱的,肯定不会只干这一票,你再等等吧,回去听信儿。”黑脸的警官道,“你要是想帮忙,你就回去想想,报案人平时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会不会是人家上门报复?还有,他经常去找你玩吗?知道这件事的人多不多?”

岂止是“不多”?

当夜幕降临,当工作告一段落,他们兵分两路穿越半个城市,抵达同一个房间,这是一个秘密。

直到今时今日,盛骁的房东先生仍然不知他家的房子里偶尔会多冒出一个人。酒店里只谈公事的那些同事以及平时和盛骁交情尔尔朋友们更不可能知道他俩的关系,正因如此,直到沈俊彬入院,120明确地告知人是从紫金西街这个地方拉回来的,杨总监还丝毫没有把盛骁考虑进这件事来。

在这座城市里,唯有一个人曾经撞见过他们俩在一起,并对之颇有微词。

这个人经济条件优越,足够他花钱买个“爷乐意”,他冷静的外表下似乎从小就有暴力解决问题的倾向。

长大之后,他更不再是单纯的有钱了,他站在父辈建立的城池之上,身处钱和权力交集的中心——

作者有话要说:

QWQ我知道还欠一章

第68章

“任远。”

一出警务室的门,盛骁连衣扣都没顾得上系,立刻拿出手机拨号,牙尖相抵着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两个字。

寒气毫不犹豫地朝他袭来,见缝插针地往他领口袖口里钻,一冷一热的温差让铁人也要打个寒噤,顺带把人心口的热血一并冰透了。

“盛骁?”任远颇感意外,不由得多看了两眼来电号码才接起电话,“怎么了?怎么想起给我……”

“是不是你?”盛骁开门见山地问,“是不是你让人找沈俊彬的麻烦?”

电话那端沉默了一瞬。

任远轻轻地苦笑一声,长叹了口气,道:“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不是我,我找他麻烦干什么?我没那么无聊。他怎么了?”

盛骁语气冰冷地诘问:“我再问你一遍,是不是你?”

任远朝身旁的人递了个“稍等”的眼色,起身进了卧室,站在窗边,向外望道:“我再说一遍,不是我。到底怎么了?他挂彩了?”

盛骁没有回答。任远的口气十分无关痛痒,还不如打个哈欠的情绪色彩丰富,即便不是他找人做的,盛骁也不想跟他说沈俊彬的情况。

可他不开口,就相当于默认了。

任远无奈:“你怎么会想到是我啊?”

这怎么想不到?如果沈俊彬遇上的不是个初出茅庐又笨手笨脚的强盗,那就是特意蹲点守着他的。盛骁承认,他们沈总监在工作面前是挑刺了一点儿,对待下属偶尔也确实严苛了一点儿,但他的态度大多时候都对事不对人,绝不至于逼得谁不惜代价以身试法,用东窗事发后后果显而易见的低劣手段报复。

民警一提到“有过节”和对方知悉沈俊彬行踪的可能,盛骁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任远。他既有闲钱又有人脉,还远在他乡,能轻松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即便派出所接了案子一点一点动手查起来,也查不到他那儿去。

就算真的查到了,能怎么样?到时雁门某个分区的派出所所长接起电话,再三确认名字后恐怕会笑笑地回答:绝对不可能,这是我们矿长的公子。

“首先,我很忙,”任远不急不慌,条分缕析自证清白,“我根本没时间专门和他过不去。还远程找人打他?你想多了,找人办这种事不用花时间吗?第二,如果不是你提,我既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他的模样。他过得好不好、是站着是躺着、被没被打,都跟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当然,你知道,我和他很不对付,可就算我要打他,我也不会挑他在你身边的时候动手,否则那不是打你脸了吗?”

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对面的人仍未说话,也没有要挂电话的意思,听筒里时不时传出街道上人来车往的声音,甚至能清晰听到小黄车一类的自行车铃铛响——从高中毕业直到这次低碳出行的大潮兴起之前,任远许多年没有听过这种机械式的车铃了。

说来很奇怪,每当街上有车铃传来,他都没有任何根据地感觉自己距离高中时代不过是触手可及。

他眼前蓦然浮现出一副画面,那是一条充满人情味儿的小马路,沿路足足有十几家冒着烟的各色小吃店,个个赛过如今的山珍海味。那些玻璃窗上全都蒙着一层蒸汽,从窗下走过的路人不多也不少,穿着颜色鲜亮的衣服。路边的绿化带里墨绿色的冬青顶着白雪,站得分外精神抖擞。

忽然,有一群高中生骑着五颜六色的大齿轮山地车撒开车把呼啸而过。他们背着超大的书包,大多数人包里鼓鼓囊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书。为首的那个男生不知道怎么回事,经常和大家吃一样的饭,也没见他多吃太多,个头却长得格外高挑。

众人百思不得其解许多年,只能归结于他的品种与众不同。

他骑着一辆sao得脱颖而出、高得只有他才能够着地面的昂贵死飞,大概是青春无敌不知冷,又或者是偷偷穿了什么没露边的保暖内衣,他白色连帽卫衣外面只套了一件带反光条的牛仔夹克,迎风敞怀,谁也劝不住。

在他们路过的地方,盛骁蹲在街边,正把刚刚听来的那番话掰开铺了一地,一个字一个字举起来对着光辨别真伪。

盛骁和十七八岁时的相貌区别不大,似乎被岁月磨砺得成熟了一些,然而他这个人从脾气到身板又实在是都很坚丨挺,所以没有被岁月磨损太多。两个力互相作用之下,最后呈现在他身上的不过是精益求精的雕琢,现在给他穿一套卫衣夹克,仍然不难冒充高中生。

而岁月,它无形便罢了,它若是有形,任远猜想,它肯定已经被这小子收拾得面目全非。

作为一个一路工科学到底,对颜色和画面严重缺乏敏感度和想象力的人,这样鲜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