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爱神眨眨眼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2

    间里待了会儿才出去,老马笑呵呵的了,他坐在餐桌边抽烟,看到我,笑着说:“洗点车厘子吃吃?”

    他拉开放车厘子的塑料袋,说:“其实就是cherry嘛,外国樱桃,也不知道干吗要翻译成车厘子。”

    我说:“tvb电视剧里草莓都说士多啤梨,蛋饼一样的蛋糕都说班戟。”

    老马说:“哎呀,那叫pancake。”

    我捏着他的肩膀,问:“潘什么呀?”

    老马用手指在桌上写字,写英文字母,我看着,学着,跟着念。

    p-a-n-c-a-k-e。pancake。

    我念完整了,说标准了,老马没声音了,光是对着我笑,笑得眼睛周围的皱纹越来越深,头发好像也白了很多,整张脸一下子毫无生气。

    我被他笑怕了,打了个哆嗦,说:“我下楼买包烟。”

    到了一楼,我推开门才要跨出去,就感觉被人从后头重重推了一把。我一个踉跄,跌到外面,猛地回头,一个拳头朝我脸上砸了过来。我摔在了地上,鼻子痛得要命,嘴巴也痛,赶紧用手捂住鼻子。鼻血流出来了,我的手心一下就湿了。

    “死同性恋!”有人骂道。我看出去,推我的人,打我的人,骂我的人就是刚才站在老马家门口问他要钱的男孩儿。

    我啐了口:“你骂谁?”

    “谁是同性恋我骂谁。”男孩儿趾高气昂,抱着胳膊。

    “jiba毛还没长齐的臭小鬼!”我爬起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满手的血往他衣服上擦,男孩儿直瞪眼,要推我,还要揪我衣领,估计想再打我这个死同性恋两拳,我们两个推搡起来,不一会儿,居民楼里就有人出来看热闹了,在小区里散步的人也逐渐汇聚过来,摇着蒲扇的,牵着小孩儿,牵着狗的,狗直吠,比人更兴奋,更着急。眼看人越来越多,男孩儿扫了周围一大圈,耳朵根红了,不和我纠缠了,跑了。临走还扔下一句:“死同性恋!!cao你妈!”

    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摸摸鼻子,搓搓脸蛋,围观的人没有立即散开,打架的热闹是没得凑了,但是我是个同性恋——单单小区里出了个同性恋这事就够这帮邻里们议论纷纷,不用费心思琢磨自家地烦心事,一整家人热热闹闹,和和气气过上好一阵的了。

    我想抽烟,摸出烟盒,烟盒是空的,我舔了舔嘴唇,坐在地上不动了。我在人群里看到了老马,他很着急的样子,我冲他比了个眼神,他懂了,没有靠近,没来接济。直到人散了,夜深了,我起来,去附近杂货店买了包烟,抽了一根,往回来,进了楼,老马把我拽进一楼停电瓶车和自行车的地方,那里很暗,我的右手撞到了一台自行车。我揉着手背听老马和我说:“小宝,对不起你了。”

    我说:“没事儿,老马啊看不出来,你一把年纪还挺受欢迎的。”

    老马嗤了声,我笑笑,揽了揽这位马爷爷的瘦肩膀:“我知道,你儿子吧?”

    老马唉声叹气。我们上了楼,他先进屋,给我留了道门,我在楼道里待了会儿才悄悄溜进去。

    我先去浴室洗了把脸,照了照镜子,鼻子没歪,通气还算顺畅,骨头没事,就是破了个口子,看着怪狰狞的。我问老马要了个创口贴。我们坐在沙发上对着黑漆漆的电视屏幕吃车厘子。

    老马点烟,抽烟,半晌,问我:“你听过披头士吗?”

    我说:“我听过如是我闻,观自在菩萨五蕴皆空……”

    老马拍了我的大腿一下,他叼着烟,慢腾腾地走到电视柜前,那儿有台黑胶唱片机,黑胶碟我全给他理进一只纸箱里了,放在唱片机边上。他在纸箱里找了找,找出一张碟,播给我听。他把黑胶碟包装拿给我看。封面上三排老外,穿得花里胡哨的挤在一起。老马说:“披头士。”

    我点点头,重复:“披头四。”我问,“那有披头三和披头五吗?”

    老马哈哈笑,笑开怀了,音乐起来,他伸直了腿,放松了。我们继续吃车厘子,继续盯着那黑漆漆的电视机屏幕,听披头士。

    我数包装上的一个低眉耷眼的老外的胡子有多少根。

    听到一首歌,节奏我挺喜欢的,听上去很随性,开心。我问老马:“这歌叫什么?”

    老马说:“When I'm Sixty-four。就是当我六十四的时候。”

    我说:“六十四!那我还得活四十年呐,活不到那么久吧?”

    老马看我,说:“胡说什么呢,现在人起码得活到个七八十吧?”

    我也看老马,他先移开了视线,我还一直盯着他,活到七八十,那可不得活得像老马一样了,肿眼袋,水袋似的大腿,凹凸不平的小腿肚,怀着果冻似的肚子,发皱的嘴唇,起褶的脖子,松弛的皮肤,一嘴假牙,一嘴的口气清新剂的气味。我不要。

    我回进卧室,继续给老马整理毛线衫,整理冬装,我翻到一条他的羊绒围巾,格纹的,老气横秋的。第二天,我趁老马不在家,拿了他的这条围巾卖给了四季广场的一个小年轻,卖了三百五十块。我拿三百块烫了个头,剩下五十去吃了顿肯德基。

    我和小马一起听大卫·鲍伊那是发生在他打了我之后很久的一件事了。

    我卖了老马的围巾之后,他没立即发现,我就还住在老马家里。白天我在家待着,极少出门,老马在家待不住,六点起来,吃过早饭就出门了,去公园,去超市,十点到交易所报道,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带些吃的,我们两个一块儿吃。老马不会做饭,我的手艺也够呛,我们吃完热炒吃快餐,吃完快餐吃寿司,还吃鲍参翅肚,反正天天变着花样来。在吃上,老马很舍得花钱。他也带我下馆子,到了晚上,他知道我是愿意出门的了,但凡新开了什么馆子,人人都说好的,他就照着大众点评,要预约的先预约,有团购的抢好团购,叫上一辆滴滴,车到了,他先出门,过了十来分钟,我再下楼,我们一块儿坐车去吃饭。吃完饭,要是我上早班,我就直接去好再来,要是我上夜班,我就陪老马逛晚上的公园,看广场舞;看小孩儿溜旱冰,溜冰鞋上一串小灯闪红光、闪绿光;看年轻的男女包在牛仔裤里的屁股——扁的,圆的,滚圆,挺翘的;或者我们去电影院看电影,黑暗中,他摸摸我的手,我的手搭在他的腿上。

    老马给我零花钱,挺多的,每天给,比我每天在好再来赚得多多了,但是我总不能指望着他,他和我住一起,我们俩岁数实在差得太多了,我们又不上床,和小马说的似的,我像他曾孙。大人养孩子,总有一个人要先走的。

    其实老马每天凌晨三四点就睡不着了,他会坐起来,动作很轻,靠着床头,就这么坐到天亮。我睡得浅,一点风吹草动就会醒。我偷偷看老马,留意他的一举一动。我不出声。

    六点了,老马起身了,穿拖鞋,换衣服,我爱在这时候揉揉眼睛,抓住他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