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日出前,请终结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开台灯,瞥了我一眼就开始每晚的运动,我按住他的手:“别做了。”

    他置若罔闻,开始解扣子。

    心底一直很憋屈,今天还得知中奖了,回来又是面对他一张臭脸,实在忍不住,推开他:“够了!”

    他喘著气直起身。

    我深深吸气,擦了擦脸,胃里不舒服,喝了几口水压下呕吐感,起身去浴室洗澡。

    脑袋有点疼,吸了吸鼻子,脱掉衣服打开热水。

    忽然不想见他,再也不想见他,桥归桥,路归路,是不是就不会压抑了,在这样下去迟早我得疯。

    洗完澡裹著浴袍出来,叶清手边的烟灰缸又满了,屏幕上是卡萨布兰卡的开头,维克多和妻子伊尔莎走进里克的酒馆,那个爵士乐钢琴手在背景中弹唱著As Time Gose By。

    我问道:“怎麽又看一遍?”

    他抿抿嘴唇,没说话。

    我陪他看完,起身道:“睡觉吧。”

    他也随之起身,跟在我後面进了卧室,躺在床上,一人一边,泾渭分明。

    他伸手抱住我,我下意识挣脱开,他把头埋进我怀里,肩膀微微耸动。

    我叹口气,把他拉过来,一遍一遍抚摸他的背部安慰他。

    他再如何强势,也只是一个孩子。

    他轻声呜咽著,像一只被抛弃的小猎犬,嘴里含糊的念著林睿的名字。

    我开口道:“林睿很幸福。”

    他点点头,哭声哽咽在喉咙里。

    我想,他这辈子都不会忘了林睿了。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陪在身边的,永远是the sed best。

    他说:“我很想他。”

    我说:“我知道,我也很想他。”

    他说:“我爱他。”

    我说:“我不爱他。”

    他说:“我忘不掉他。”

    我说:“我爱你。”

    他靠得更近,我搂得更紧。

    我更想跟他说,时间还长,谁说就一定忘不掉。

    只希望,能在日出前,把这些统统丢进梦里,醒来忘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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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的话:

    叶老爷太能憋,没办法......

    杨爸爸越来越压抑了......

    最後热烈欢迎杨大叔的到来~虽然现在只是只没成型的包子......

    ☆、第十三章

    那晚之後,和叶清的关系骤然退回到安全线以内,唯一与朋友定义相左的是,他每晚依旧会来我家,只是床伴间的那件关乎rou体的事,再没做过。

    我挺感动的,也挺钦佩,一个小孩子能有这样的自控力,实属难得。

    叶清张罗著回国事宜,同行的除了我还有合作公司的代表,叫崔明博,我不认识他,但是认识他所在的程氏公司,原来是我们乐团主要的投资方。

    程氏在时尚界口碑不错,主要做服装设计,以简约和硬摇滚两种迥异的风格搭配组成,要说它的掌门人真的是脑子进水了,中国局势目前尚不明朗,外企不受欢迎,唯一的选择是与政府合作,但这又不是什麽科技研发,哪里能得到什麽合作。且中国不能汇出大量的硬通货利润,即使是中等水平的汇出也不大可能。人民生活勉强温饱,哪有闲情逸致著装打扮。程氏现在就著手抢占中国市场,未免为之尚早,最终功败垂成。

    不知道叶清为什麽要接下有这麽大风险的单子,但既然接了,还是帮助程氏做推广,我这个推广员自然是当仁不让。

    临走的前两天,我请假去了谢景澄的诊所,检查了一下肚子里的那块rou,检查结果不好不坏,就是说那块rou暂时没有营养不良,但我挑食严重,这样不好不好。

    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告诉了谢景澄我要回国出差的消息,我的意思是,他有没有什麽东西要带给他父母的,我一并捎回去,他说没有,然後又抱来了和上回一模一样的一大袋子药。

    我看著就脑袋疼,却只能笑著接过,上次的那堆药还在後备箱里,一口没动。

    忽然想起今早叶清是开著我的车去公司的,祈祷不要去翻後备箱,否则还要编借口,太累。

    正云游天外,却听谢景澄问道:“上次的药有没有按时吃?”

    “恩恩,”我连连点头,满脸真挚,“有吃。”

    “嗯,”他又塞了几瓶进去,“坚持吃药,孩子才能茁壮成长。”

    我抽搐嘴角,应了一声,抱著大袋子开溜。

    回家後叶清还没回来,窝在沙发里就不想动,於是叫来外卖,也没等他,一个人吃了。

    吃著吃著就想吐,跑到厕所对著亲亲马桶解决了之後第一次正视这个──这个肚子问题。

    一直以来,小宝宝都很乖,跟林睿比起来我幸运太多了,看著他吐到眼泛泪花就不禁心疼。我基本上没什麽反应,甚至忘掉了肚子这回事,现在想来真的是对宝贝儿不起呀。

    鉴於叶清这几天的表现,我打算跟他商量一下孩子的事,他要是要,那就是我俩共同财产,他要是不要,那就归我个人,跟他不发生关系。

    这一等就等到了半夜,都12点了他还没有回来,往公司打电话也没人接,打了好几次,最後被当晚值班巡视的保安接了,说Boss正点下班了。

    放下电话莫名紧张起来,不会被街头混混给抢劫了围攻了劫色了吧……

    越想越吓自己,索性出门到街上乱晃找人,渐渐偏离了闹市区,入目的是满墙凌乱的涂鸦,脏兮兮的旧涂料桶,刺鼻的颜料味道让人作呕,穿过桥洞时还有装著不知哪个男人未成形的百子千孙的安全套。

    在桥洞尽头看到三男一女共四个小混混,头发油腻,衣著嬉皮,举止粗野,其中最强壮的那个男人顶著一头肮脏蓬乱的金毛,嘴里叼著一根点燃的烟,狠狠一记右勾拳打在了前面亚裔男孩的左脸颊上。

    男孩顺势倒地,疼得捂著半边脸爬不起来,其他三人哄堂大笑,打人的男人轻蔑地对著男孩呲笑一声,唯一的女子站了出来,蹲在男孩旁边一把揪起男孩柔顺的黑发。

    最强壮的男人感受到了我的注目礼,回过头来做了一个打人的姿势,若是平时我早就视而不见走掉了,但是这次我微笑的走了过去。

    男人吐掉烟头,骂骂咧咧的推搡起来,我慢吞吞弯下腰捡起一只还残留半桶颜料的油漆桶,笑呵呵地扣到了他的脑袋上。

    男人的尖叫唤醒了呆立住的同伴,另两个男人撸起袖管怒气冲天的要为同伴报仇,唯一的女人在大声叫骂。

    油漆桶终於被他掀掉,我蹲在地上看男孩的伤,除了脸上外,凌乱的衣服空隙间看到胸膛也大面积淤青,少了一只袖子的外套裹不住细瘦的手臂,上面还有烟头烫伤的痕迹。

    看样子他是暂时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