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声嚣尘上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6

分卷阅读116

    同的,优秀的歌曲也一样。”

    “好吧。”严欢拜服了,“那你成功了没有,制作出一首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喜欢的歌。”

    JOHN沉默了许久之后,严欢才听到他略带不甘心的回答。

    “我没有做到真正的成功,只算是成功了一半,但是……”老鬼顿了顿,继续道:“我曾经的一个伙伴,他比谁都更接近这个目标。”

    “更接近,也就是还没有做到。”严欢道:“没有人能够创作出那样的一首歌吧。”

    “是现在还没有,不意味着以后没有。”JOHN批评他,“如果你们在创作时,不怀着这样的目标,怎么能与世界一流的乐队抗。”

    “目标,讨所有人欢心?”

    “不。”JOHN指正道:“是让所有的人,都能看见你的心。”

    蕴藏在歌声和乐曲中的,那片赤忱之心。

    严欢不禁沉浸到幻想中,让世界各大洲的人们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心声,那不等同于是将自己扒光展现在全世界面前。

    那是多么可怕,恐惧,令人心惊的事情,但同时,也是最勇敢,最无畏,最让人佩服的事情。

    比起语言的交流,人类心灵的交流才是更加珍贵,而正是因为明白它来之不易,数代以来,所有的摇滚乐手都在重复着一件事!

    将自己扒光,□裸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任人审视质询,随他责骂偏颇,他们要做的,只是在这亿万的茫茫人海中寻找自己的同道,哪怕只有一颗心与自己共鸣,也是无怨无悔了。

    不畏惧将自己曝光,不畏惧将自己袒露,将心中的一切都写尽在歌词与音乐中。

    摇滚乐,乐手们,激进而又勇往直前的一群人。

    严欢感叹,摇滚乐,要做好它,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现在才明白吗?”JOHN问:“所以害怕了?”

    “不,是明白没有退路了。”严欢笑笑,“所以这样,我只能也像那先先走一步的老前辈们一样,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在摇滚之路上,裸奔!

    “严欢!”

    身后,向宽在临时搭建的台子上对他招手。

    “快点上来,轮到我们了!”

    到我们了?

    严欢回头,看着小广场上聚集得黑压压的人群,他们眼中有好奇有疑惑,但是并没有恶意。

    是了,自己害怕什么呢?如果仅仅是在这么多人面前就不敢演出,以后怎么踏上更高的舞台?

    严欢可还记得,自己和JOHN定下的那个约定!

    “来啦!”

    他回应向宽,双手撑着栏杆,一下子跃上了舞台。

    转身,看着台下人们好奇惊疑的目光,严欢心里悄悄道:

    请看着吧,请听着吧。

    我连同心底最深的秘密,都会毫不隐藏!在歌声里倾诉!

    因为,我是一名摇滚乐手!

    接过一旁递来的吉他,严欢注意到付声也正看着自己,便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弹什么?”

    付声看了他有好几秒,眼神变幻了几下,道:

    “你选吧。”

    “哎?”

    “你是队长。”

    队长这个词,严欢还是第一次听付声这么正式地说出来,他呆了一小会,笑道:“好吧,那就我选。”

    这种时候,要揭开彷徨,抛下胆怯,明确自己未来不能退缩的路。

    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吗?当然只有那一首。

    是吧,JOHN!

    JOHN轻轻一笑,道:

    “跑吧。”

    向前跑吧,严欢!

    作者有话要说:  裸奔这个词会不会被和谐……

    ☆、巡演首结

    雷新是金雅县人民日报的一位实习记者,大学毕业,好不容易托关系进了老家的报社。可是一年工作下来,除了每天写些无关紧要的路边新闻,他在学校里学的知识很少有时候拿得出来用。

    在这座平凡的小县城里,就连记者们的日子也都过得枯燥而普通,偶尔有个治安事件报道,就是一件大事了。今天准点下班,雷新骑着自行车回家,准备顺道去小公园逛一圈,可车刚停在门口,就看到公园前人头耸动,身为记者的敏锐直觉告诉他,这一定是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不好意思,让一让,让一让。”他连忙钻进人群中,挤过附近几个看热闹的男人,向人群的中间靠去。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聚集了这么多人?

    是街头凶案,还是有人在闹事?雷新下意识地觉得,这一定是报道的好素材,兴奋起来

    可他刚接近人群前面,就听见一阵阵震天响的乐声。

    嘭嘭嘭,咚咚咚,像是在打雷一样!不过其实,这只是一串鼓声。

    鼓?

    雷新呆了,放眼向前方看去,只见在一个简易达成的舞台上,一群年轻人正满头大汗地演奏者,而在他们正前方,则站着一个手拿麦克风的少年,闭着眼睛声嘶力竭地歌唱着。

    那个少年的年纪,看起来顶多不过十j□j岁被。

    这是……街头卖艺?雷新又摇了摇头,他仔细听了听音乐与歌声,那激烈的节奏,那高昂的旋律,他听出来了,竟然是摇滚!这支小小的县城上,竟然有摇滚乐队在户外演出!在以前,县城里仅有的几家酒吧里,都只有驻唱歌手,见不到几支乐队的影子。更别说,像台上这么专业的乐队!

    没错,专业!

    雷新一下子就听出来了,这支乐队绝对非同凡响,主唱,吉他手,贝司,鼓手,都是一等一的是水平!没看见吗,就连周围上了岁数的老人,都在这里听得津津有味。而且最难得的是,这支乐队不走流行,不跟潮流,是真真正正的摇滚作风!

    为什么他雷新能了解得这么清楚?嘿,其实在大学时代,他也是一个校园乐队的成员,当时好一阵专注,只是毕业后乐队的伙伴们都四散了而已。不过偶尔,雷新有时候看到有关摇滚的新闻,也会额外关注一下的!

    他万万没想到,今天,就在现在,这个破旧的小公园内,竟然能让他接触到一个正在发生的摇滚大新闻!还有什么比在一个小县城,偶遇巡回演出中的乐队更加令人兴奋!

    这是巡演,一定是巡演!

    雷新瞪大了眼睛,兴奋地看着台上的乐手们。他看到那主唱年轻清秀的面容,突然觉得有些眼熟。哎?赶紧拿出包翻了翻,翻出一本摇滚杂志,几下翻到其中某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