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7
书迷正在阅读:七零年代文工团、《生火》、北风、[综英美]我上面有神、快穿:皇后只能我来当!、因果抽奖系统、有一种妖怪叫人妖、一步过界、华灯初上、皇朝魔艳
,下去了跟紧我。” 秦婠心里高兴,嘴上却道:“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 扶着沈浩初的手下了马车,秦婠马上望向后边。后边还跟着两辆马车,前面一辆坐着小陶氏、沈芳华、芳润与芳善四人,这趟他们不止将三个姑娘带出来,连小陶氏也一并叫上了。最后那辆马车上坐的都是随行的丫鬟婆子,下来后就簇拥而至。 元宵灯会照例是在状元街,此时已是掌灯时刻,街上花灯齐亮,远远望去就只见人头攒动,是京城少有的热闹喧嚣。马车只能停在西街,再不能往里,沈浩初带着家眷踱步过去,左右与后边都是沈家随从,普通人很难靠近他们。 小陶氏自嫁入沈家后已有几年没出过府,这时见了灯会,既兴奋又胆怯,只将三个丫头都紧紧拴在身边,生怕一个人潮涌动就要将小姑娘们带走。秦婠跟着沈浩初,回头朝她们笑,她倒想过去和小姑娘们玩耍,可沈浩初牵着她的手就不肯放。 大庭广众下拉手,真是有伤风化,不过天黑也瞧不清楚,谁管这些呢? 秦婠随他牵着,难得安分地跟在他身边。 状元街两边树木拉好的长绳上挂着五色绢灯,商肆门庭前也垂着形态各异的灯,路一侧摆着各种露天小摊,小吃有糖葫芦、蒸糕、油糍粑;玩的有套圈、投壶、掷镖;姑娘们喜欢的有脂粉、头油、簪钗;杂耍的有顶碗、吞剑、戏法……东西都不是贵重的,但难得的是走南闯北的人聚到一块,一年到头也就只有这么一天,可以同时瞧见这些热闹。 作为这一年人间烟火最热闹的收场,灯会自然吸引了全京城的人。 “灯,沈浩初,我想要那盏最大最好看的!”秦婠东张西望半天,在卖花灯的摊前赖着不走了。 “这位娘子好眼力,不过这盏灯是我的镇店之宝,只送不卖。您猜对了上头的灯谜,我就送您了。”灯摊的老爷子穿着襕衫,笑嘻嘻着拈着须看沈浩初,“这位公子要试试吗?” 灯摊前已聚集不少人,都是文人雅士,大冷的天手里还攥着折扇,听到老爷子的话都开始起哄。沈浩初接过老爷子递来的谜面,红纸上是龙飞凤舞的字,是个字谜。 “二形一体,四支八头,四八一八,飞泉仰流。”他边念边看秦婠期待的目光,四周起哄的人也安静下来,等他猜。 “是个井字吧?”沈浩初把谜底还给老爷子。 卖灯的老爷子拾掌一拍,见灯谜被猜中并无心疼之色,反倒满面喜色恭喜沈浩初,又命人取灯。四周爆起阵阵掌声,三房的两个丫头掩了嘴直笑,秦婠也兴奋得抱住沈芳华,直到那灯被沈浩初送到她手里。 “娘子拿好。”沈浩初唤她。 秦婠横他一眼,眼波潋滟,在灯下璀璨生辉。 因她得了灯,也不好让几个姑娘空着手,秦婠又让她们挑灯,最后将这摊上最漂亮的几盏绢都买下才作罢。 街巷尽头传来锣鼓喧天声,沈浩初正付钱,忽见原来还在摊上流连的士子都往巷尾跑去,连秦婠也道了声糟糕,她玩得高兴,差点把正事忘了。 ———— 状元街的巷尾是文宣王庙,每到元宵必有诗会。原来这诗会在庙外举行,后来因为人越来越多,官府怕出意外,就在庙的正对面建了个状元楼,平时是酒楼,到了这日便用作诗会场地。 春闱在即,赶考的士子早已齐集京城,正是各路青年才俊最多的时候,到这日都要前来试笔,每年诗会上选出的诗魁,都会是当年春闱的头三甲,故而这元宵诗会又被称为试笔会。听说前几年皇上也会微服至此听他们作诗议事,作为朝廷选拔人才的参考,所以吸引了一大批学子前来。 秦婠拉着沈浩初是去凑热闹的,她早就在状元楼上订了雅间。诗会在一楼大堂,从二楼的环廊雅间可以直接看到。因为人多,即便是雅间也不过是以屏风与竹帘隔开的圆桌,但比起楼下拥挤的人潮也已经好多了。 “刚好走累了可以歇脚,咱们瞧瞧热闹。”秦婠招呼着小陶氏与三个姑娘坐了,这才在沈浩初坐下,见与他同桌她们还很拘谨,便找话题聊起,“你们知道第一届诗会的诗魁是谁吗?” 沈浩初正品茶,听到这问题,心道她又来了。 “是何人?”沈芳润好奇道。 果然,秦婠仰起下巴:“是咱们兆京三子之首,如今的大理寺少卿卓北安卓大人。那年他刚满十八,这状元楼还没盖,他就在对面的文宣庙里舌战群儒,不仅赛诗,还针砭时蔽,正巧被当时还是太子的今上看到,太子亲赐龙佩以示嘉许,一时之间引为佳话。你们不知道,那时的北安叔叔风采绰然,让多少姑娘失了芳心。” 沈浩初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哪里有她说得这样夸张,这丫头是酒楼说书听多了吧? “你说得好像自己亲眼见过一样?”沈芳华笑了。 “可不是亲眼见的?那年我爹带我去看诗会了,北安叔叔独领风sao,那叫一个厉害!”秦婠夸着,忽然发现身边的沈浩初良久未语,立刻转头,“当然,那是因为他没遇上我们侯爷,要是我们侯爷也去了,北安叔叔肯定不会赢得那么容易。” 沈浩初以为她要拍马屁,不料转个弯却只是安慰他,简直不知该笑还是该气,一时又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他十八岁的时候,她才十岁吧,他想像小一号的秦婠牵着秦少白的手被人群挡在外头,她必是不安分的,肯定要挣开父亲的手往人群里头钻,直到钻到最前面看得到他为止。那时的秦婠,应该有rou嘟嘟的脸颊,穿一身喜气的红衣,头上梳两个小髻,绑着红丝带,特别像年画上的娃娃。 如果没有这样阴差阳错的重生,他和她恐怕再有十辈子,也走不到一块去。于她而言,他是风采绰绝的长辈;于他而言,她也只是故人之女。 如此而已,没有交集,也不会遗憾。 ———— 喝了两口茶,楼下铜锣声又起,诗会开始。主持者是名庐诗社的年轻学子,声音洪亮,说着“以诗会友”之类的开场白。第一场赛诗为命题诗,限题限韵,要参与的才子均可上场。场上已摆着长案,案上是文房四宝,供赛诗的才子使用。时限为一支香,铜锣再次敲响时,香被点燃,燃尽之时停笔。 “看,是我们家的浩文哥哥。”沈芳善坐在最靠外,忽然瞧见沈浩文拱手上台,不由嚷起。 几双目光都集中到了场上,秦婠嫌坐在桌前看得不真切,索性拉着三个姑娘坐到外推的美人靠上往下看去。 “不知道今日能不能再出一个惊世之才呢?”秦婠意有所指地拉着沈芳华往某处呶呶唇。 沈芳华正纳闷着,忽然瞧见秦婠所示之处站的人,顿时红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