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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一个环节。而要得到有分量的人的举荐,考试前混出些名声便十分关键,因此干谒自荐之风盛行。但凡觉得自己有两下子的,都特别乐意到处去现。而稍有名望者,也以结交赏识人才为荣,很舍得为这个大把大把地撒钱。 通常考生为了防止路上意外耽搁,也为了沿途扩大名声,都会提早至少几个月出发。到了这个时节,等着参加下年春试的举子们纷纷上路,这座庙里题个诗,那家府里献篇赋,这个会上写首歌,那个集上诵句辞。申城府尹素有令名,四海贤才来者不拒,若得他一纸荐书,京城里的路子当然好跑得多。所以每逢春试前的冬天,滞留城内的书生就格外多。 而这个时候恰好武举结束,考中者自然留在京里等着授官,那些落选的,除去少数老老实实回乡,大部分都会趁此机会在外游历一番,结交同道,寻找机会。更有胆子大志向高的,或赴边塞闯荡,或去海外冒险,不一而足。申城府尹设的擂台,就是为这些人准备的。愿意留下来的,不论是做府衙近卫,还是入城戍军营,均不失为一份高薪体面工作。即使不留下来,在此地闯出更大的名声,不论下一步去哪里混,无疑都增加了资本。 由是种种,冬天的申城,端的是朝气蓬勃,欣欣向荣。 第一天进城,各处旅舍客栈几乎全部满员,仅剩的空房独孤铣都不满意,一时没找到合意的住处。宪侯大人皱皱眉,乔装改扮一番,转道就去府衙前打了场擂台,赢了连续七日不曾输掉的擂主,立刻被当作英雄人物迎进去,面见府尹。申城府尹常年在外为官,京城去得不多,老侯爷他当然认得,眼前的新任宪侯却没见过。独孤铣装成江湖侠客,几句场面话说过,被安排住进专用于接待各方贤达的别馆,分到一个小偏院,四个人连带牲口,住进去正好。 宪侯府在申城当然也有产业据点,但是独孤铣不打算惊动他们。没有人会想到宪侯敢带着寻访到的疑似皇子耽搁这么久,并且走一条完全随机乱逛的路线。出其不意,无迹可寻,即是上上之策。 整个过程中最兴奋最开心的莫过于宋微。看独孤铣上台跟人rou搏,他捧着零嘴在下边鼓劲呐喊,无比投入。至于打场擂台博美人一笑这种事,侯爷觉得偶尔做一做,也别有趣味。 如此这般,索性住了下来。别馆食宿全包,独孤铣天天带着宋微往外跑,不白吃,只白住。他打了一次擂台,再不肯上场,府尹大人也不勉强。为保证秩序,擂台之外禁止私斗,独孤铣又刻意避开是非,几天过去,也就没人惦记着非要找他切磋了。 别馆中什么奇葩人物都有。狂狷的诗人、倨傲的文士、粗莽的豪客、放达的游侠……来到这个世界好几年,宋微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这些人。西都是旧京,有抱负的不会特地往那儿跑。在交州庾城韩珏大才子家里,倒是见过一些文士,却远比不上此地风流:动不动自命天纵奇才,以安邦定国、开疆拓边、名传千古为人生目标。一言一行,举手投足,在宋微看来,都有种奇妙的喜感。 头两天,他心里叨咕,申城府尹如此肆无忌惮的养门客,不怕皇帝忌讳么?养士自重,别有异心,简直太容易招祸了。过了两天便发现,大概时代风气如此,好像谁也不觉得有什么。申城府尹算做得出色的,其他地方跟他一个做派的权贵人物,比比皆是。 经过仔细观察,宋微隐隐约约有些感想。不论这些门客与他们的东主关系如何,都无法从东主那里直接得到官职,也就是真正的功名,最多不过是增加接近天子的几率。唯有从皇帝那里,他们才能实实在在获得建功立业的机会。而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这里所有人,不论文武贵贱,对于他们的君王,几乎都还保存着纯朴的信仰。钱财不算什么,不管谁给他钱财,唯有把才华技艺、身家性命献给皇帝,才最光荣。 所以,像独孤铣这样的世家子弟、朝廷重臣,毫不犹豫为天子效忠,本是安身立命之所在。 因为这种普遍存在的忠诚与信仰,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大概,这才是所谓太平盛世的基石。宋微在这一刻明确感受到了幸运。说实话,自己遭遇的各种闹心憋屈事件,换一个时空,恐怕都只会向更糟糕的方向发展。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真该多谢创立并维持这太平盛世的人。虽然不知道能持续多久,照目前的趋势看,有生之年混到头,应该不至于太难吧。 独孤铣带着宋微,住在府衙别馆,除了吃喝,就是玩乐。有时登山看景,有时临湖泛舟,或者看书生斗诗吵架,或者看武士登台搏击,好不惬意。只是每天必定有半日在郊外练习射箭。天气越来越冷,间或下点小雪,也许受氛围感染,也许因为技术越练越熟,寒冷不但没影响宋微的心情,反觉更添情趣。 这日也是雪后,凡属不冬眠的动物,纷纷出xue觅食,才叫宋微打着一只冻得笨头笨脑的野兔。无论如何,是他头一回真正狩猎成功。一面假惺惺地哀怜自己的猎物,一面从独孤铣手里接过烤得流油的兔腿,上门牙横咬。 众人歇脚处是个背风的三角亭子。人多,又生了火,尽驱周遭寒意。 一个武士模样的狩猎者说起准备明日启程,往西北方边塞去。 另一个与他相识的书生便劝阻,道是这时节去西北,风雪苦寒,大不相宜。 那武士笑道:“正要去看苍山冷月,塞外冰雪。” 书生击掌叹息:“小弟狭隘了,竟未能体会兄台旷达豪情。”叹罢,端起酒碗,摇头晃脑吟了首诗,“脱鞍暂入酒家垆,送君万里西击胡。功名祗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 这是本朝大诗人脍炙人口的名句。此诗写作之时,咸锡朝正向西域高昌国用兵,“西击胡”中的“胡”字,指的即是高昌国。时过境迁,如今高昌与天朝重修兄弟之好,诗歌也仅用来寄托情怀,国中不论胡夏,倒也没有人认真计较。 本朝诗风崇尚自然流利,浑然天成,大多数都好懂好记好唱,极大的方便了如宋微这样的文化水平一般的普通人。作诗有难度,入乡随俗背几首诗,跟后世学唱几首流行歌曲差不多。 因了这一番对话,众人纷纷举杯,群聊气氛愈发热烈。宋微听得兴致上来,扔掉啃干净的骨头,抓把雪擦擦手,拍下大腿、扯开嗓门,放声歌唱。曲调激昂,词句铿锵,悠远开阔里透着轻快与豪迈。 “驰越关山飞瀚海,纵横雪域破坚冰。 男儿锋刃霜华起,明日匈奴边塞平。 肯将热血了王事,岂为他朝逐盛名。” 一曲歌罢,几个乐感不错的,随着他的调子重复唱起了最后两句:“肯将热血了王事,岂为他朝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