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作者他是神经病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8

分卷阅读128

    歉然后我们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就算啦。

    安丽看着直播,眉头越皱越紧:“这律师在顾左右而言他,张口闭口孩子还小,就是想拿那个女孩子的年纪当挡箭牌。”

    “未成年的话,确实有很多孩子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来。”莱安缓缓地说,“同样的侵权盗文,放在成年人身上免不了一顿牢狱之灾,并且还得破财,黑历史伴随一生都是轻的,但是换做未成年人,真的可能是道歉之后就算了。”

    “可是他们根本没看到这人在网上有多么嚣张。”安丽气愤地说,“现在会用自己年纪小当挡箭牌了,在网上那会儿简直就是把自己当成祖宗,不过……小慕从刚刚到现在都没说话,他真的要把这件事全权交给律师吗?眼下的情况看上去不妙啊。”

    莱安轻笑出声。

    安丽戳了戳自己的哥哥:“二哥,你笑什么。”

    “笑你还不了解你家院长的性格。”莱安戳了下安丽的脑袋,“我曾经在S-15星球和他接触过,他绝对不是那种因为对方年纪小就会对此事一笑置之的人,等着吧,他肯定还有招,并且他出的招,谁都接不下来。”

    安丽对这句话信了半分,按捺下性子,等着后续的发展。

    法庭上,原告与被告的律师第一次交锋完毕,梦梦的父亲的态度十分诚恳——如果不看他脸上满不在乎的表情的话——地说:“看在孩子还小的份上,这件事让我女儿给他道个歉吧,这种小事不需要兴师动众,以后我会好好教育我的女儿的。”

    对方多次强调了梦梦未成年人的身份,法官对此也有些为难,毕竟在联邦,确实有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令,被告是未成年人,无论如何,这件事情的判决都要较成年人来说轻一些。

    就在他想要暂时休庭的时候,只听见东方慕“哇”的一声大哭,干打雷不下雨地扑进了东方言的怀中。

    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东方慕就这样把头埋在东方言的怀中,众人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得他一声接着一声地嚎,听起来就像是万箭穿心一般痛苦,让人听了十分不忍。

    安丽乍然听到这一声嚎哭就被吓得愣住了,半响没反应过来,愣了好几秒才巍巍颤颤地指着视频,问她哥:“这……这也行?”

    莱安到底没忍住笑了出来:“为什么不行?原告被告当庭大哭你又不是没见过,哭到昏过去的也大有人在。”

    只是他们都没有东方慕哭得……这么嚣张……

    东方慕的论坛中,一座新大楼拔地而起。

    【卧槽刚刚主上哭出来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被吓住了。】

    1L:我也是……我之前还气愤那父女三人不要脸呢,转眼主上一哭我就吓到了,主上这是说哭就哭啊。

    5L:当庭大哭的原告被告见得多了,就是没见过主上这个款式的,简直是惊天动地。

    31L:我默默去看了看主上的笔名,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觉得主上起的这个笔名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

    62L:31L等等我,我也是在默默地念着主上的笔名,再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让我觉得他十分适合这个名字了。

    152L:然而无论主上真哭还是假哭,表示他都哭得我心疼。

    喜欢一个偶像的时候,真是的他掉一根头发丝都觉得不忍,东方慕无论真哭还是假哭,都让他的读者十分心疼,毕竟这件事受害者是他,他确实有这个权利哭一哭。

    他嚎地太撕心裂肺,让他的读者们为他万分揪心,也让之前心软觉得一件小事,毕竟是女孩子,让对方道个歉就算了的观众们忽然想到,这也是个孩子啊!

    法庭这边,因为东方慕突如其来的嚎哭,几乎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比起梦梦那委委屈屈欲言又止的可怜样,东方慕的哭声更让人感觉到一个受害者的痛苦与无奈。

    东方言轻轻拍着儿子的背,温润的眸色冷了几分,看得法官心里不断地打着鼓。

    东方言用一只手安慰着儿子,一边冷着声音问:“她是个十八岁的女孩子,但是小慕才十六岁,虽然联邦法律中有未成年人犯法可网开一面,但是我记得,也有伤害未成年人则罪加一等这一法律,十八岁比十六岁,哪个大哪个小呢?”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哪怕梦梦父女对联邦的法律不是很了解,但是他们星球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有部分条例是与联邦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那就是,未成年人犯法可以酌情网开一面,同时,伤害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罪加一等的!

    ☆、第八十九章

    【卧槽,我以为院长会亲手打脸,然而我发现,哈没等到他打脸,他一哭我就受不了了,恨不得亲自上阵去判决啊啊啊啊。】

    1L:我看不到院长的脸所以我觉得他很像是在干嚎,但是那又怎么样我看着心疼,好想亲自上 1

    2L:在这个案件开始之前,我们都忘记院长的年纪了,虽然当初他的身份曝光的时候我十分惊讶,可是再没有什么事情能像现在这样让我记住他的年纪了,十六岁,他才十六岁!

    64L:泪目,再也没有哪个十六岁的少年能给我这样惊艳的感觉,当初东方男神好歹是毕业之后才轰动全联邦的,现在院长却让我恨不得什么事情都为他去做,平时总是嘲笑别人身为粉丝的种种行为不理智,然而轮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发现,特么的我也愿意为了院长脑残,反正院长后院都有一群病友!我不孤独!

    102L:他们不就仗着那女生年纪小所以有恃无恐么,一个十八岁的女生,盗取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没错在我眼里就是孩子——的东西,还在网上破口大骂,他们也真有脸,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的根本可以摒弃了,犯罪的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处罚,然而被侵/犯权益的也是未成年人,这是要重罚吧?跪求学法律的病友们出来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159L:回102L的病友,在这种情况下,犯罪的人不能够申请从轻处罚(这里的从轻基本上可以归类到一笔带过一笑泯恩仇的那种了),但是按理来说确实需要比法律上规定的要稍稍判得轻一些,不过哪怕是轻一些,也够这妹子喝一壶的了。我记得擅自搬运、改编别的作者的文,不仅仅要道歉,并且黑历史要进入个人资料,还要赔偿一定的费用,并且情节严重的要坐牢,这妹子是未成年人,估计黑历史记入个人资料这件事能免,其他的不好说,依法判定入狱的话也要适当减免一定的时日,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不罚这个女的我心不甘,我家院长哭了啊!

    249L:两次开庭审判,两次的震撼,我还记得他上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