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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手来想把我重新拉回到他的怀里。

    我轻轻地避开,他的手有些尴尬地停在半空。

    之前那满室汹涌澎湃的□□犹如毫无预告的潮涨潮落,悄无声息地退潮了。

    我们默默地看着彼此,一时无语。

    外面的雨势越来越猛,狂风也来凑热闹,“叭、叭、叭”地掀起了窗帘,令人烦燥。

    丁骏站起身来去关窗。

    “你知道的比我早。”我一字一句地问。

    他背对着着我,没有回答。

    “陈哥,不,陈明华为什么要□□我?”

    实在不明白这个被我从小到大一直唤作“陈哥”的人,到底是因为什么导演了这么一场戏?

    夜幕漆黑,窗玻璃上反射着丁骏纹丝不动的身影,我盯着他映在上面的脸,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异样。

    “丁骏,陈明华为什么要□□我!”我尖叫起来。

    “他……在追求佳如。”

    因为李佳如恨我,陈明华为博美人一笑,策划了一场绑架案?

    “陈明华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如果只是为了追求一个女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根本不可能!”

    “是。他只是让那几个人在路上吓吓你罢了,后来把你绑上山是那些人自己的主意。当时你被劫上山后,我马上报了警,与此同时,陈明华也报了警。”

    “什么意思?”一头雾水!

    “因为陈明华发现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的原计划,为了以防止事态继续扩大化,这也是一种最聪明的自救。”

    丁骏依然没有回头,一字一句地跟映在玻璃窗上的我对话。

    这TMD也太戏剧化了!

    “那他们找你又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才是我今晚不回家的原因。

    丁骏慢慢地转过身来,看着我:“求我让你放过佳如。”

    放过李佳如?这话又从何说起?

    “这是陈明华布的一个局。”

    “什么局?”越听越糊涂。

    “他知道找人吓你这件事早晚都会败露,他明天会主动到派出所去作情况说明。今晚他特意和佳如一起出现,求我们放过佳如,是为了让佳如以为自己欠了他的人情。”

    “李佳如这么聪明,能看不出来?”我被绕得七荦八素的。

    “佳如再聪明也比不上陈明华的精明。”

    一道闪电亮穿透夜幕,一阵惊雷“哗”地炸裂天空!

    “啊!”我不由自主地捂住耳朵,把整张脸埋进膝盖里,全身不停地颤抖起来。

    丁骏一个箭步地跨过来,一伸手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下巴顶在我肩窝里。

    “别怕,有我在。”他的声音里有无限温柔和抚慰。

    我紧紧地抓住他的袖子,整个人蜷进他的身体里,此刻的我实在太需要这种踏实的、可以触摸得到的安全感!

    “可是,你又是怎么知道是陈明华的?”太多的问号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昨天晚上有一个绑匪被当场抓住,佳如怕了,直接打电话过来……”

    “也就是说,李佳如指使或者默许了这一起所谓的‘绑架案’?”

    我看看丁骏,他正低眼看着我,默不作声。

    这件事从头到尾只不过是陈明华为李佳如导演的一场戏,最后剧情发展偏离轨道,他不得不进行自我补救!

    “绑架案”活脱脱变成了一场闹剧,我只不过是这场戏的一个道具,李佳如才是真正的梗?

    “就是这样?”我无意识地又追问了一句。

    “……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小鹿,你怎么想?”

    “我?能不能把上次李佳如给我的那一巴掌还回去?”

    一抬眼,看到丁骏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怎么还?”

    “你带我去找她,然后你帮我出手,我在一边鼓掌。”我死死地盯着他,心里好恨。

    “这……还是算了吧。”

    心猛地跳了一下:“你到底还是念着对李佳如的旧情,所以准备放她一马?”

    “没有旧情,只是……既然她开口,成全一下罢了。可以吗?”

    “成全”?怪怪的!但是比“旧情”要合我心意多了。

    不知为什么,我竟然不合时宜地窃喜了一下,李佳如有新男人,那她以后应该再也不会再纠缠丁骏了吧!

    况且,也确实没有什么证据能说明这事是李佳如指使的。

    一想到这里,我点点头。

    “那……这次,就先放过她?”丁骏明显愣了一下。

    我再一次地点点头,听到他原来稳稳的心跳忽然变得有些紊乱!

    “小鹿,这样处理,会不会委屈了你?”他犹豫地问,眼神里有无限的疼惜和为难。

    “当然会!”我故意提高嗓门,心里却莫名有些酸酸疼疼的,我居然会看不得他有这样为难和怯怯的表情。

    想了想,我抢过他的手机,直接把李佳如的微信和电话都拉黑了!

    “从此黑人黑户,让她离我们十万八千里吧!”

    “好。”丁骏哑然失笑。

    原来凝重的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下来。

    我从丁骏怀里坐了起来,一伸手抓住了他的两个耳朵。

    “这一次,算你欠我的!”

    丁骏一甩头,很快挣脱开来,然后抓起我的双手,温柔地盯着我。

    “好,欠你的。用一辈子来还,我们先从一顿夜宵开始?”

    “你这里有吃的?”肚子还真有点空空的。

    “穿上衣服,带你出去吃。”

    “好嘞!”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胡一青早就说我的心比天大,什么闹心的事到我这里,只要理顺了,没几分钟就完全烟销云散了!

    可是,一转眼,我马上悲催地意识到,自己的衣服还没有干,总不能穿着睡衣出门吧,那也太“大妈”了!

    再说了,就算做“大妈”也要做个有档次的。比如,象胡一青这么一个全职太太,即使一个星期不出门,依旧天天化着精细的妆,悦人悦已!

    “或者你就在这里好好呆着,我出去打包回来。”丁骏看了看我,想了一个办法。

    “不能叫外卖吗?”一分一秒也不想和他分开。

    “据我所知,那家店生意太好,只能上门提货。”

    “等我一下,跟你一起去!”馋虫彻底被勾引上来了。

    以最快的速度冲回他的卧室,打开衣柜,迅速扫描,然后“唏哩哗啦”地翻了一个遍!

    扯出一件浅蓝色的长袖衬衫,直接套上去,然后从自己半湿的牛仔裤上扯下皮带,在腰间扎了一个半蝴蝶结。

    对着镜子照了一下,又顺手给自己捋了一个类似丸子头的发髻,神清气爽地走了出去。

    此时,丁骏已经换好一套休闲运动服,正站在玄关准备穿鞋,一看到我,愣了一下。

    “你穿的是我的……衬衫?”

    “是,也不是。这是每个女孩子最渴望穿的衣服,它有一个让人浮想连翩的名字,你知道叫什么吗?”

    我自鸣得意地在他面前转了一个圈。

    “什么?”他有点好奇。

    “‘男朋友衬衫’!怎么样,是不是又直观又浪漫?”

    “叫‘布袋装’则更能显示它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