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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本上的内容,绘制出了完整的聚灵阵,以及适合为他聚灵的地方。 这也就意味着,大天狗可能要离开汤屋了。 ***** 酒吞童子从酒窖出来,前脚刚走不远,后脚就感觉到茨木童子追上来的气息了。之所以没立刻躲起来是因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那小子手里拿着一坛该死的灵酒。 不过茨木那小子不会那么灵光,这么想想,那就只能是小老板的主意了。 亏本大爷这么腻歪着帮了你好几天,转眼就被卖了,酒吞忽然觉得自己“报酬”拿少了。 不过当某个一改前几天颓靡沉默,神采飞扬容光焕发,但依旧笑得跟以往一样白目的家伙落到他跟前时,酒吞还是皱着眉头接过了他手里的酒。 毕竟美酒这种东西向来都是喝一口少一口,自然是能多则多。 茨木童子问道:“挚友这要回大江山吗?” 当然不是。不过酒吞没正面回答他,而是反问了一句,“怎么,你要跟我一起回去?”这小子……真舍得就这么走掉? 果然,茨木童子露出了些许犯难的表情,“我自然是想跟挚友回去的,不过现在还不行。” 原来这小子也会有这一天啊。 就在酒吞不知道是该欣慰着这小子终于有所成长,还是该感慨曾经的大江山终于要成为过去时,茨木童子继续说了下去:“是这样的挚友,昨晚我有问他要不要跟我回大江山,但是他只是咬了我一口,我实在不知道他这是答应还是没答应。” 说着茨木童子还顺势将领子往旁边扯了扯,露出肩窝上那个暧昧的浅色牙痕,“挚友你是如此英明睿智,你说那个人类这是什么意思呢?” 酒吞:“…………” 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 第083章 不舍X不满X三个儿子 深秋之后,枫叶越加鲜红,远处看仿佛一片片的火焰,风吹叶落,杀伐瞬间。 最终酒吞童子还是忍住了想要打死这个小子的冲动,因为他知道打死算是便宜了他。更何况,茨木童子那家伙估计还巴不得他出手,这样就有了决斗的理由了,他才不要随了那家伙的愿! 所以当某个白目的家伙在他转身之后还想要继续追上来时,头也没回的酒吞使出杀手锏,“茨木童子,你小子再敢跟上来,我就一辈子不会再跟你决斗了!” “诶?!”茨木童子果然立刻顿住了脚步,一脸悲痛,“挚友!为什么?!” 酒吞一脸不耐,“往前一步也算!所以滚回去跟你的小老板腻歪吧!”本大爷才不想看你身上有什么东西!!! 茨木童子看着酒吞的背影,不知道又想到了哪里,忽然露出恍然的表情,“我明白了挚友,我今晚就问他什么时候跟我回大江山!”吾友的个性还是日此,看来是因为任务进行得太久了。 酒吞童子:“……” 你们还是留在这里吧!本大爷才不想被你这只榆木脑袋秀到! 总之那一刻,酒吞忽然不知道该同情刚才被闪瞎眼的自己,还是该同情小老板喜欢上了这么个脑子里明显有坑的奇葩…… ***** 晴明把聚灵阵的事情说完之后,林笙只是沉默了一下,就点了头。 他虽有不舍,也明白大天狗是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的。他的泉水这段时间虽然让他从三四岁的孩童变成了七八岁的模样,但是离那个神祇般的大妖怪还是差得太远,也许失忆和依赖会影响他的判断,但是骄傲如大天狗一定也希望自己能拿回自己的力量。 在林笙准备回房间找小崽子和大狗子之前,晴明将一张咒符递给了林笙,这个符咒可以消除一部分他身上的鬼气。 看林笙有些茫然,晴明只好解释道,“林笙你要知道,狐狸是种嗅觉非常灵敏的动物,要是他嗅到你跟茨木童子……” 潜意思是,如果你不想被那自我地盘所有物意识过剩的小东西烦死,最好把这个东西带在身上,这样你身上茨木童子的鬼气就不会太过明显了。 在明白晴明的意思之后,林笙看起来有些迫窘,果然什么都瞒不过晴明这个“老司机”! 为大狗子聚灵的地点已经选定了,是他原本居住的爱宕山,那里有着他遗留下来的气息,是晴明算出来的最适合的地方。 至于聚灵的时间,则是定在了三天之后。 小崽子对于他消失了大半天,并且还是跟某只白毛怪在一起厮混在一起这件事表示非常不爽,但是再被林笙抱起来抚摸的时候,某只别扭的小崽子还是趴在他怀里开始可耻的享受了。 可能是因这个人类身上总是多少沾染着那只鬼的鬼气,久而久之狐崽虽然也会觉得不满,但不满归不满,却也没有一开始那么排斥了,只能说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妖狐真正的内心世界究竟是怎样林笙大概不懂,但至少平时这个小崽子表现出来的习性他他多少还是有些小研究的,大概就是自我领域意识过强,那是他即使化为妖怪也难以抵消的兽类本能吧。 且不说兽类,妖怪和人类也多少有这种心理,之后就剩下意识的强弱之分了。 比起某只时不时就要发脾气撒娇“求关注”的小崽子,大狗子则是显得直接得多,不管是抱抱还是默默(他爱上了梳理羽毛)都是直接伸手,并且并不耻与于表现出对林笙的依赖。 如果说大狗子是只半大的雏鸟,那么林笙在他眼中就是能给他挡风遮雨的大鸟吧,虽然林笙不是很想承认这个比喻。 不过在他的身体开始渐渐长大之后,他就比较少伸手让林笙像之前那样抱着他了,但是喜欢拍打着翅膀趴在林笙的背上。 林笙经常被他这种面无表情的依赖萌得要死的,基本上天天帮顺毛,恨不得一看到就抱着揉搓一番。 现在事业有了(汤屋),爱情貌似也暂且圆满了,而且还有两个字萌死人不偿命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人生赢家大概也不过如此。 因为多了两个小孩子,这个颜色看古朴的宅邸多了不少有颜色的小玩意,可能这么说有点小矫情,但是跟两只小崽子呆在一起的时候,他确实会有种岁月静好事现世安稳的感觉,希望时间可以一直这样延续。 不过如果生活一直如你所愿大概也就不叫生活了吧。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林笙此刻情绪有些低迷,大狗子放下手里的画册,蹭到了他身边,那双漂亮的蓝色大眼直直的望着他。 林笙笑了笑,伸手摸了摸那颗浅金色的脑袋,决定不再自寻烦恼,既然时间不多了,那就应该争取去留下多一些美好才是啊,而不是放在毫无意义的“不舍”之上。 等茨木童子回来的时候,林笙已经在汤屋的后厨房忙得热火朝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