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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烫伤了一圈。只随意的翻开,多年前的老照片映入眼帘。些许的泛黄,却依旧掩盖不住那女孩的出挑的美,笑意像是白纸上的墨迹,晕开,就是一朵水中挺立着的睡莲。

    相片的右下角,却是小的不能再小的正楷字迹,“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么感人的誓言啊,可再美好的憧憬,仍旧抵不过岁月的捉弄。我只是不愿信,旧的故事,结局已定,还怎么样去改变呢?

    秋日的天,愈发冷了起来。天尙未亮时,尤其是。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薄薄的微霜。

    送西缙到学校,东方鱼肚白已渐渐消弥,红日浮出地面,让人的心也渐渐暖了起来。

    “mama,爸爸什么时候回部队?”下车前,儿子看着我,再次问道。

    我心里如乱麻般,随口答道:“快了。”

    “mama,你跟爸爸说说,陪我过完生日了再走,好不好?”

    我看着儿子祈求的眼光,心里一颤,我到底是怎么了,周末就是儿子七岁生日了,我竟全然没有想起。

    我把儿子搂在怀里,亲了亲他的小额头,我又怎敢轻易许诺,毕竟那个人的心里,是没有我们的。

    回到家,我去卧室换衣服。看到他坐在沙发上,脸色阴沉沉的。眼神里满是阴鸷。我大抵猜到了是因为什么事情。果不其然。

    “你去过书房了?”他一说话,我便闻到了nongnong的酒味。

    “我端了咖啡送给你喝,你不在,我就又端回来,然后倒掉了。”

    “顾云溪,谁给你的胆子,让你随意动我的东西的?”他的嗓音低沉,满是隐忍。好似一个不经意,就会岩浆迸发。我又没想到他会如此的沉不住气,也没想到他会如此的问,单刀直入,丝毫不拐弯。

    “我只是帮你,扔掉了一些不值得回忆的回忆而已。”

    “顾云溪,你……”他起身一脚把墙角木几踹倒,上面的古董花瓶碎地的声音,刺得我心疼。我敢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想或许里面的怒意,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吧。

    “周末是木子的生日,他让我问你,有没有时间陪他。”

    许久,就那样沉默着。我想,我这样问,大概也是多此一举。又或者说是自取其辱而已。人的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可有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残忍至极。

    我转身去衣帽间,被他扯着发丝,扯到他的怀里。

    “别以为给我生了儿子,就会母凭子贵,飞上枝头变凤凰。顾云溪,知道当初为何会选中你吗,我看上的是你那副老实劲,即使是装的,也无所谓。怎么,现在不甘寂寞了,想得到更多……”

    “恐怕不止这些吧,是不是还因为我跟她长得很像呢?”我打断他,说道。

    那是我第一次挨他的打,很久很久,我都感觉自己的耳朵在嗡嗡作响,想必脸上也是火辣辣的手指印。我没有流泪,就是感觉自己有些犯贱,我拿打火机烧了他的初恋情人的照片,又能怎样,他心底的牵恋,恐怕像是草原上的蔓草,是烧不掉的。

    西珵怕是在门缝里,看到了我们的吵闹。他仍然是偏着我的。像是小老鼠似的,黏在林斐邑的身上,朝他的手腕,狠狠的咬去。

    林斐邑离开之后,他又趴进我的怀里,“mama,西珵长大了,就不让爸爸欺负你了,我和哥哥都可以保护你。”

    我的眼睛是干涩的,始终流不出泪,“豌豆,不要怪爸爸,是mama先做错事情的……爸爸mama始终是爱你和哥哥的。”我只是不想儿子小小的心里,住满仇恨。

    秋意nongnong的季节,天是水洗的蓝。我穿上一件玫瑰红的连衣裙,外面套黑色风衣,脚踩八寸的高跟鞋,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开车带着儿子去逛街。

    再有碎心的伤,再有难掩的痛,这份劫难未逃过,生活还得继续,与其满面尘灰,自怨自艾,倒不如忘掉烦忧,肆意挥霍。

    ?

    ☆、遇见

    ?  城南的街道,寂静如初。枯黄的叶,仍是这个季节最美丽的颜色。路边的咖啡厅,绿的格子门窗,极具情调。名曰“尘埃落定”的书店,紧挨着。而后是酒吧。隔着大的玻璃窗,可以看到那灯光绚丽下朦胧的,各色酒瓶。

    街角处,有卖烤瓜的。豌豆隔着车窗远远看到,“mama,我要吃……”

    我看着儿子那馋的小野猫似的可怜眼神,心里竟然莫名疼痛起来。

    他肯定是不屑的,他虽说是从戎多年,却依旧不改富家贵公子的那些挑剔个性,哪里会看得上这个,而林家的规矩,也不会允许豌豆吃这个。

    可我就是感觉自己脸颊还在隐隐作痛。

    我终于如儿子所愿,看着他把一块地瓜吃的一干二净,末了还不忘舔舔自己的肥嘟嘟嘴唇,和胖乎乎的手指,就感觉世界又圆满了起来。

    其实,并不知去往何处。漫无边际,在这城市里走走停停。路边一闪而逝的风景,不是熟悉的。

    尽管在这城市待了那么多年,却始终未有过归宿的感觉。她太宽阔,没有哪个地方,是属于我的。始终是个过客。

    欣悦大厦的十八层。

    Burberry有了新款的呢大衣,在导购的推荐下,我试了几件,但都不甚称心。最终,给林斐邑买了一件衬衫,一条皮带。尽管,他穿得最多的是军装。我还是在衣柜里为他存了许多衣服,西装,大衣。

    牵了豌豆,出门,竟看到秦晋倚在明净的大理石墙壁上悠闲的抽烟,似是在等谁。

    听说,秦晋是狡猾的商人,家底极其丰厚。秦家的生意,涉及各个领域。东城的天睿国际,那个最奢华的别墅区,就是秦家开发的。秦晋是秦家长孙,城府很深,做生意只赚不赔,在这城市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

    “云溪,好巧,我们在哪都能遇上……”他笑起来,极其的好看。些许的随意和不羁。

    “的确好巧……”

    “小机灵鬼,你就是豌豆吧?常听你mama说起你呢,说你调皮捣蛋,是不是啊?”他竟蹲下,揉揉豌豆那绒绒的发丝,说道。

    “你是个坏叔叔,你是不是喜欢我mama,……你不能跟我mama搭讪,我爸爸有枪,专打坏人……”豌豆慢腾腾的,双眉紧锁,竟是说了如此一番话。

    秦晋看着我,我尴尬的笑。

    显然豌豆多虑了。

    听秦晋叫她小渔。她穿黑色的晚礼裙,披玫瑰红色大衣,脚踩细跟红色高跟鞋,夺目的红,和她的唇色相衬。脖颈修长,像只白天鹅。

    这是我的梦魇,我拼命的想要挣脱,却也逃不开。

    她亲昵的挽住秦晋。唇角漾起的微笑,像是初春时节的桃花的瓣,落在人心底,荡起丝丝涟漪。秦晋亦是宠溺的看着她。我原也曾想,秦晋是忙人,到底是谁,能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