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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了,涂遥演少年秦始皇,穿着黑色龙袍,和演吕不韦的靳云森背靠背站着。卖腐之心昭然若揭。乐盈还在网上造势,几家媒体都拿涂遥和当年刚出道的米林比。野心勃勃的,大概是想把涂遥培养成第二个影帝米林。

    凌蓝秋这女人好斗,当初涂遥走阳光优质小青年范的时候,算是和林小白撞了路,她就给涂遥使了这个大一个绊子,逼得他换了路线。现在涂遥改学米林,又触了她的逆鳞,更加往死里打压起涂遥来,她和乐盈两个女人一台戏,斗得死去活来,我只管在一旁看戏。

    我百无聊赖,看了看齐楚的妆化得差不多了,让小叶去给他拍照,用他名义发到他微博上,说是在AE杂志拍照片,小叶是年轻人,知道齐楚那群粉丝最喜欢的是什么样的调调。

    有涂遥的前车之鉴在,我对AE谨慎得很,事先打了招呼。所以齐楚这次的造型算是保守,一贯的英俊冷傲,穿修身西装,场景是豪华的别墅,坐在高背椅上,一脸冷冷的样子。

    齐楚的脸,天生就是做明星的,他小时候家里家境好,后来又当过模特,气质是早就有的。拍这种杂志还算轻松。拍到十二点准时收工,一堆人去悦来居吃中饭。

    用凌蓝秋那女人的话说,拍电视剧就像养小老婆,也能红,也郎情妾意。也能一时煊赫铺天盖地两情绵绵,但是红过就红过了,过了这阵风头,还是好聚好散。拍杂志上综艺呢,就跟嫖似的,就算再爽,还是嫖完了就走,要是厚道点,就拍完了还请吃个饭,吃完了还是一拍两散。

    要说正妻,还是电影。一个再好的演员,没部好电影傍身,总有点底气不足的意思,等过了十几二十年,谁还记得你?

    要是拍了好电影,就不同了,不管过了多久,人总记得。就好像提到米林,就会说起他那部,提起周子翔,就会提起,好电影和好演员,就跟结发夫妻一样,总是连在一起的。

    齐楚现在红是红,可惜毕竟是唱而优则演,只养了个倾国倾城的小老婆,正妻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

    悦来居是做江浙菜的地方。

    这条街上全是大杂志社,不少名人来来往往,养起了几家好饭店,齐楚喜欢清淡的,没办法,他是BOSS,一堆人都陪着他吃江浙菜,我喝了一碗汤,站在包厢外面吸烟,小叶过来问我“林哥,你怎么不吃了?”我说“娘的,嘴里淡出个鸟来。”

    小叶被我逗笑了。

    我看了看表,正好12点半,让小叶跟齐楚去机场,小叶一听,整个人又怂下来。期期艾艾地看着我。

    “你看你这样,如花似玉一个姑娘,嘴瘪得跟个老太婆一样的。你就跟两天,我后天早上就飞过去。”我拍了拍小叶肩膀:“你放心,他不咬人的。”

    小叶头也不抬,一句话也不敢回。我回头看,发现齐楚正站在我后面。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出场人物有点多,摊手,只好加快速度炮灰掉一些了。

    ☆、回家

    “吃完了?”我扫了齐楚一眼,若无其事拿出手机来:“小叶,到机场了先去找黄景,有粉丝送机,他都弄好了。我现在打电话叫他等着,到时候你们直接找他就是。”

    黄景是齐楚的助理,他经常在外面跑来跑去,联系通告,安排接应。而我是常年跟着齐楚的。

    “好好,”小叶连连答应着,又拿出笔记来记,我趁机溜走:“那行,就这样,我还得赶火车呢。”

    其实我压根不用赶火车,我家离市里不远,就在一个小县城上,自己开车的话,不到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但是齐楚从来不知道我家情况,所以我撒谎他也听不出来。

    我从齐楚身边走过去的时候,他就站在那里,转着头盯着我。

    就算经过再多次,被他盯着的时候,我还是会在第一时间屏住呼吸。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谁叫我喜欢他呢。

    -

    齐楚性格太冷,又挑剔,不好伺候,小叶毕竟太嫩,不擅长和记者打交道。我也不敢离开太久,连换洗衣服也没带,从饭店出来,就直接坐上了车。

    家里还是老样子,整整齐齐,干净得过分。我快到家的时候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说我快到家了,她说好。回到家里悄无一人,她在外面打牌。

    已经两点多了,从早上六点到现在就只喝了一碗汤,我饿得发慌,把桌上盖着的冷菜炒了炒,准备吃饭。正一边炒菜一边喝粥的时候,听见背后噔噔噔脚步响,从一楼一路响上来,我刚走到楼梯口去看,险些被他撞在身上。

    “哥,你回来了!”

    半年不见,肖航又长高了不少,才十七岁,比我都高出了半个头,大概刚刚是在打篮球,穿着件火红球衣,背着书包,头发乌黑,像个小刺猬一样,一脸兴高采烈。

    “嗯,刚到家。”

    “这次住多久?”他带着笑问,背着书包跟着我往厨房走,皱起眉头:“妈又出去打牌了!”

    “住一两天吧,还有工作。”

    肖航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不多住几天……”他抱怨着:“我上次在电视上看到哥当经纪人的那个明星了,一看脾气就很坏……”

    “也没有太坏。”我本能地回护齐楚,看了一眼他书包:“现在你不是应该在上课吗?怎么跑回来了?”

    “我忘记带书了。”他抓了抓头发,不好意思地笑。

    “那赶快去找书吧。”

    “嗯,等会就去找,”他探头探脑地朝锅里看:“哥在做什么菜?好香啊……”

    “我把冷菜炒了一下。”

    “炒得好香,我都有点饿了,”他一脸可怜巴巴的表情,十七岁的少年,做这夸张表情也丝毫不显矫情,他长得像妈,眼睛鼻子,都是非常地漂亮,只有嘴唇像爸,薄了点,也好,不女气。他又喜欢笑,看起来就是英俊阳光少年的样子。

    “去拿碗筷吧。”我指挥他:“顺便把空心菜择一下。”

    “得令!”他答应一声,把书包往餐厅一扔,听话地择菜去了,一米八五多的个子,往厨房一蹲,我连转身都难。

    他从小就喜欢缠着我,小尾巴一样,就算我对他不理不睬,拿他当隐形人,他也屁颠屁颠跟在我后面,我爸去世早,我大他整整十三岁,他可能在我身上找父亲的影子。

    以前我读初中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奶娃娃,白白胖胖,rou团子一样,整天流着口水,缠着我抱他,我不喜欢他,就好像我妈不喜欢我一样,我妈越是疼他,我越不待见他,嫌他烦,嫌他黏人,嫌他流口水。以前爸还在的时候,还平衡一点,后来爸去世了,我又出去工作,在这个家里完全成了外人。

    他却仍然喜欢缠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