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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颜色的食脑种子,想引出它们,都需要找到结出种子的树,什么样的种子就要找什么样的树。” “红色食脑树在我们妖的地域里很早就消失了,现在应该只有把采下来的树枝放在妖血里孕育,这种方式孕育出来的种子,在被人吞入肚彻底发芽之前,一般不会离树枝太远,因为距离一远就会枯萎。” 陆苗转头去看李云唐,第一次见他紧皱眉头,显然也是出乎他的意料。 不是说这个世界是他创造的吗? 怎么自己还没杀他,就要挂了? “短时间内,应该找不到树枝,有什么延缓的办法吗?”李云唐问。 “延缓的办法当然也有。不过需要妖王之血,那可比树枝还难找。” “树枝有什么特征?” “没什么特征,只是喜欢吸人血。” “那颜色呢,怎么辨别?” “喝人血的时候会发光,发出红光便是红食脑种子,蓝光便是蓝食脑种子,很好辨别。但奉劝你们一句,一旦妖用血供养树枝,它的生命就跟那颗树枝连在一起,不会让你们轻易找到的。” 李云唐听罢后,沉思半晌,转身严肃拍了拍陆苗的血,“抱歉,陆苗老弟,你有什么心愿,我都满足你。” “喂喂喂喂!你不要这么容易就放弃好不好?”一直静声的陆苗终于忍不住,“虽说树枝不一定找到,但你怎么就知道找不到妖王?” “怎么,你知道?”李云唐反问。 陆苗有些犹豫,因为看姜哥不太喜欢和神打交道,所以也没把姜冬泽的事透露出来。 他点头,“我知道一些。” “噢,看来你还有事瞒着我嘛。” “因为你也有很多事瞒着我。”陆苗驳回去。 “我可是基本对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既然没什么事的话,你们可以回去了。”没兴趣听他们斗嘴,那个高大的人转身。 李云唐抬起头:“请问高姓大名?” “百无。” “我听闻妖族中百字辈的人都是妖族中地位颇高的大巫师,看来阁下也应该是?” 百无没有回答他,背对着吩咐:“百月看铺面,百阳送客。” “等等,百无先生,姜哥和山风什么时候回来?” 李云唐总是不问重点,陆苗只好自己来。 “傍晚就回来了。” “好的,谢了。” 两个小不点从台阶上跑下来,装出大人的样子伸出手。 李云唐笑了笑,跟着他们离去。 刚走出当铺,李云唐就说:“有趣,大巫师居然跟我住得这么近,而我却全然未觉,真厉害!” “你就别有趣了。”陆苗谈回正事,“如果我告诉你妖王的事,你不会对他做什么吧?” “不会。我跟他无冤无仇。” “确定不对他起坏心?” “确定不。” “你发誓。” 李云唐笑出声:“好,我发誓。陆苗啊陆苗,以后你要是成了家,一定是个管家婆。” “别老调侃我。”陆苗脸涨得通红,不过没空斗嘴,还是自己性命重要。 在路上他大概提了一下姜冬泽的事。 李云唐的反应又是:“诶,很有趣啊。” “别打歪主意。” “看来你很在乎他嘛。”李云唐调侃。 “那是因为姜哥一直对我很好,他是只好妖。” 李云唐笑着说:“那这么说来,你是有救了?” “嗯。姜哥比你靠谱多了。”陆苗认真地鄙视他。 “好伤心,我救了你这么多次,还被认为不靠谱?” “那是因为你真的不靠谱。” “等姜冬泽回来我就通知他,确保让你不会有事,总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回去路上,陆苗再次享受到了百人围观的待遇,但这次他的脸皮已被性命之忧撑厚。 但相比于生命,那些目光和碎语算什么。 噢,他的包还没拿回来。 算了,跟性命相比,也不是什么大事。 一回到云唐侦探社,李云唐像是累了,松开绳子。 而他会自动走到庭院中间晒太阳,一动不动的,完全不用担心逃走,只是被晒得有些难受。 到了下午,给其他树木洒水的施音也过来,往他脚下的泥土洒水。 “施音小姐,你不要这样!” “我听说,要是没喝够水,种子有可能会爆炸。” “哦,请务必多撒一点。” “不过也不一定。”施音像是沉思过后说道。 “……” 看着施音窈窕的背影,这么一个教养良好的大家小姐,居然也被李云唐带坏,太可惜了。 陆苗腰酸背痛地站了一天,晒到太阳下山,才等到姜冬泽和山风从门口走进来。 一见姜冬泽陆苗就只有四个字——难受想哭。 这才是自己真正的救星。 “姜哥!” “陆苗!”姜冬泽立刻上前查看他。 山风啧啧两声,抱起胳膊,“你们是牛郎织女吗?好rou麻。” 但紧接着他一看见施音走过堂口就两眼发亮,叫得比猫叫还发春:“施音小姐!” “你没事吧?”姜冬泽问。 “目前还没事,但你能不能让我喝点你的血,否则我明天就要脑爆了,很可怕的。” “嗯。” 姜冬泽摸摸他的脸,“你晒得脸都发烫,要不要先进去?” 这就是差别。 在太阳最毒辣的时候,李云唐悠悠然地去睡午觉,睡醒后,还坐在走廊里嗑瓜子,磕着磕着抬起头看他一眼,问,“你要不要吃?” 陆苗点头后,走过来喂了他两颗瓜子,全被自己的身体逼着吐出来。 于是李云唐幽幽叹了一口气,“实在没办法了,你不吃,要不你看着我吃,解解馋。” “滚!” 姜冬泽把陆苗搬进了大堂。 请注意,李云唐是拖,姜冬泽是搬。 这就是差别! 陆苗想,姜哥可能是这个世界对他最好的了,回去以后一定要报答他。 李云唐终于磕完了瓜子,拍拍手,抬眼看了一下姜冬泽,“真没想到你就是妖王?” 姜冬泽没吭声,直接用利爪划破自己的手腕,把手腕对准陆苗的唇。 陆苗愣了一秒种,完全没想到用这种方式。 他原以为会把血倒入碗里喂他喝。 其他人也好像没什么意见。 往别的地方想,也许是怕浪费吧。 毕竟妖王之血听起来就很珍贵。 只是,这样嘴唇直接触及他的手腕总觉得怪怪的。 有点色丨情,而且还被很多人围观他吮吸。 莫名觉得好羞耻啊。 与陆苗想象的相反,姜冬泽的血并不腥。 甚至不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