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读心攻略之薄荷时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的视线,角度刁钻,不到近前,谁也发现不了还有个人静静的斜倚在树荫下。

    这个时候杜鹃花还没开,攒着的花骨朵倒是令树上有了颜色。酒吧街后巷子光线不大好,白天也朦朦胧胧的,阳光蒙着面纱一般洒进来,在地上斑驳的铺开。

    周围安静的很,男人俊秀的脸上却有着悠然自得的表情,像是在欣赏什么优美的错落琴声。

    事实上由轻柔微凉的风和簌簌的拂叶声合奏的音乐,他听习惯了,倒是真觉得比刻意演奏的琴声更为雅致。

    可惜再过几小时就是晚上,这里也就会变样了。

    热闹起来的酒吧街通宵熙熙攘攘,常有醉鬼和暧昧的情侣闯进后廊的巷子里,打扰他的安宁。所以一天之中也只有这一刻才算是真正的独处无虞。

    当然,在他来说安静和熙攘都无妨。周围的起伏变迁,对看戏的人永远都是解闷最好的调剂。有时候,他也会走进酒吧,看一场世事变幻。

    虽然这种兴致现在是越来越淡了。

    牵起嘴角勾出微微弧度,他继续发着呆放空,心说今天怎么晚了。

    又过了一会儿,直到光线暗的都要点灯了,巷子口才终于有了动静。

    一只流浪狗,土灰色的毛,用黑黑的鼻子一边嗅一边慢慢的走了进来。

    这狗看起来脏的不行,光是身上辨认不出颜色的皮毛就足以让人掩鼻。可能流浪狗都差不多,从来没洗澡谈何干净。

    他收敛了气息,俊眸一眨不眨的凝着那狗。

    三个月前,第一次见到小狗时,这小家伙可不是这样的。

    那时它脖子上还套着项圈,乌黑水灵的眼睛很是机灵,身上的毛白得似雪,只有肚皮和四条腿上的绒毛有些泛黄。

    真是又乖又漂亮。

    虽然再漂亮也难以掩饰它只是一只土狗的事实,可那小摸样真够矜贵的。

    它的主人牵着他在酒吧街上走,寻来寻去终于找到了这一处最僻静的后巷,然后把项圈上的绳子解下来,随手丢在地方。

    小狗睁着一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玻璃球一般的眼珠里倒映出主人冷漠的动作,乖乖衔起主人丢在地上的绳子,按主人的手势顺从的蹲到了巷子边。

    它的主人说:“贝贝,你在这里呆着不要走。”

    它便真的没走。

    一直在原地等了三天三夜,下雨日晒都没有离开。

    狗有灵敏的鼻子,能闻到三里以外生物的气息。那天主人丢下它离开时,闻着渐渐消失的熟悉的气息,它并没有追上去。真不知道该说它笨还是笨呢。

    就这样,贝贝从家犬变成了一条被遗弃的流浪狗,被前主人丢弃了。没有了栖身之所以后,小狗终日徘徊在巷子附近。

    几乎每天,小狗都会回来待一会儿,再去找食。

    起初晚上它也会栖身在巷子里。

    后来因为这条巷子的夜晚,不管是醉鬼还是嬉闹的情侣都不喜欢看到肮脏的流浪狗,它经常被人用脚踹着驱赶,运气不好,还会碰到虐狗的烂人。

    所以它学乖了,就在别的地方找了窝。

    偶尔运气不错找到东西吃时,它还是会把美味带回巷子。确定没有危险,先低下头闻一闻再享用好不容易得来的吃食。它的一双耳朵始终竖着,听到声音马上会警惕的抬头。

    这是以前做宠物狗时根本不会做的事情。

    刚开始那几周,小狗遇到生人就大声吠叫,搅得巷子深处的隐秘来客不得安宁。路人拿石块、烟头丢它,后来狗渐渐懂得了夹着尾巴安静的滚。

    ……

    今天似乎来的比平时晚了。

    看到流浪狗进来,男人稍稍坐起来,身下的藤椅发出了“咿呀”的声音。

    小狗马上迟疑的停住脚步,从它的位置其实是看不到男人的,可是动物天生对声音比较敏感。它停住脚步并没有害怕的逃走,还讨好似的摇了摇尾巴。

    男人手指微微一弹,梅子糖便在空中划了一个抛物线,刚刚好落在了巷子中间。

    小狗立刻转过眼睛,露出兴奋的神色。

    以前也一时性起给丢过rou骨头。

    人并不露出身影,只是在流浪狗会来的时候悄然放在巷子墙边。小狗发现以后等了好一会儿确定了没人来拿回去,才上前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汪汪地叫几声,致谢还是什么,没人知道。不过从此它把神秘的投喂人当做了巷子里的另一个慰藉似的,经常瞅着空巴巴的来等。

    几乎成了约定。

    男人摇摇头,心说这狗说不定就是因为太傻,才会在被丢掉的时候还帮主人咬着绳子。

    可收养的念头是一分也没兴起过的。

    看戏归看戏,他早就没有了介入别人(狗)生活的兴趣。

    不过是无聊生活的一点调剂罢了,每天跟笨狗逗逗趣,他也在忖,是不是该换个地方呆着了。

    也是太久了,这些人啊景啊,仿佛都腻了。

    狗开始咬包在梅子糖外面的包装纸。琐琐碎碎的声音。

    他慢慢地取过手边的杯子,喝一口柠檬茶,俊眸微眯看着杜鹃树上的花苞,余光跟着那只埋头吃糖狂摇尾巴的流浪狗,心里有一点怜惜。

    正吃着,忽然小狗的耳朵立了起来,一个转身警惕的看向巷口。有谁来了?

    远处吧嗒吧嗒的脚步声走近,一个男人追着另一个走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个子比较高大,宽肩窄腰大长腿,几步就把后面的人甩开了好几米,脸上带着肃色,十分不耐。

    “旭东,旭东!”后面的青年着急唤了好几声,“你等等我呀!”

    何旭东步子顿了一瞬,瞥到了墙边差点被他踩到尾巴的流浪狗,长腿一收,怕惊吓到它似的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停顿终于让后面的人追了上来。

    “我不是故意现在才告诉你的,这不是因为你平时忙吗……”见何旭东停下来了,方景生连忙快走几步去抓他的手,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瞪着他的后脑勺,期期艾艾的问道,“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你……你不会生气了就不理我吧?”

    话是这么问,但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意思。从小到大,无论发生什么事儿,方景生最不怕的就是何旭东生气。

    跟高大威猛的外型完全相反,其实何旭东这个人几乎没什么脾气,平时最会的就是照顾人,心细的没话说。

    他们俩算起来还是远房的亲戚,打小住在一栋楼里,两家关系好的跟一家人似的。俩小孩更是一条裤裆长大的好哥们,凡是有方景生的地方就有何旭东的影子。

    别看方景生个小面嫩,小时候就清秀的不像个男孩子,但是性格却跟小牛犊子似的,到处惹是生非,脾气也不好,各种小毛病不断,和谁都处不好。

    班级里的同学都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