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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不守舍,结果顾栋调皮,不小心就磕破了头。 这就翻了天,顾家父母一回来就咄咄逼人,厉声质问。 顾父还拎起小凳子要打她。 唐思思抱过顾栋冲进卧室,反锁了门。 唐思思绝望了。 因为她,唐父唐母现在还住在那出租屋里。 那个所谓的小院她去过,说是城郊,其实已经在城市外面,治安乱得很,想进城坐出租车都得十几分钟。 她不孝,无颜面对苍老的父母。 她瞎了眼,她也不想再苟活。 …… 夏秋接收完记忆,在心里叹了气。 唐思思也是傻,这世上哪有比命更珍贵的?她就没想过,她死了,她的儿子、她的父母怎么办! 不但便宜了渣男一家,她让自己的父母怎么活下去? 所以唐思思的心愿就是把顾华赶出她的家,自己带着顾栋,让唐家父母过上好日子。 ☆、第1634章 出轨的男人(5) 夏秋这边接收完记忆,病房的门开了,声音又响起来。 “病人家属,虽然病人刚刚清醒,但情况毕竟不稳定,你们一定要把她转到普通病房去,那就必须把知情告知书给签了。” 夏秋悄悄去看。 进来的是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 他戴着口罩,说话间眉心微拧,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看人时眸子澄静幽深,像是能把人吸进去。 现在他走过来,拿着听诊器,按在了夏秋的心口上,仔细听了一会儿。 消毒水的味道混合一些柠檬的清新,竟然出奇好闻。 “家里情况不好,你们这医院也太贵了,马上奶粉钱都要补进来,我孙子吃什么、喝什么?反正她醒了不是,那就直接换,真有个好歹也是她命不好。”顾母毫不在乎的说着,推推身边的顾华。 两人是跟着白大褂医生一起进来的。 看到顾华,夏秋先愣了愣。 毕竟唐思思家境好、人又美,夏秋想着,她的老公就算没有钱,最起码也得相貌堂堂吧。 谁想到进来的男人完全被一米八左右的医生给挡住了。 个子又矮又瘦,单眼皮,看起来他还没有一米七的唐思思高。 长相也是乏善可陈,也就鼻子又高又挺好看一些。 就是这样的男人,竟然让唐思思因他跳楼? “行了行了,医生,你说的我们都知道了。那同意书拿来我赶紧签,我今天还有好几个会要开,没时间在这儿磨叽。”顾华皱着眉,不耐烦的说着,边说边向自己腕上的手表看。 任澄澈瞥了眼那表。 两百多万的劳力士。 任澄澈又看看不耐烦的顾华和一脸刻薄的顾母。 顾华一身阿玛尼最新款的商务西装,而顾母,五十多岁的老女人穿着一身香奈儿,可怜的香奈儿被她穿得跟水桶似的,又丑又俗。 他们没钱支付icu的医疗费? 一时间,任澄澈看看病床上仍是昏迷着的苍白秀气的女人,对她有了几分怜悯。 嫁进这样的家庭,难怪她想不开要跳楼。 。 夏秋莫名接收到白大褂医生怜悯的目光,随后就听到他跟顾华他们说。 “走吧,咱们去办转床手续。” 夏秋眯眼看了医生白大褂身前的医务名牌。 任澄澈。 任……澄澈? 她怎么有点印象呢? 不对,是唐思思的记忆。 夏秋回想了一遍唐思思的记忆,终于在一堆青涩脸庞中想起任澄澈这个人。 唐思思读的是私立贵族高中,而那时候她似乎有个同班同学叫任澄澈,还是当时他们年纪的扛把子。 并且那个任澄澈性子飞扬跋扈,或者他只是跟夏秋刚刚看到的干净温暖任澄澈很像? ——白大褂医生曾经是杀马特少年。 “不行!思思还没脱离危险,必须在这儿先观察两天!”夏秋沉思时,外面又拉扯起来。 ICU的隔音很好,但是夏秋感官敏锐,还是当下听到了声音。 “你家女儿差点害死我孙子,我都没找你们算账,让她住医院我们还给她出医药费都是天地良心了!” 是唐mama和顾母争执的声音。 ☆、第1635章 出轨的男人(6) 唐mama前半生生活的优渥,怎么比得上顾母,嘴尖牙利,而且豁的出去。 两人争执了几句,唐mama就被气得不说话。 夏秋还是被护士们转到了普通加护病房。 顾家的人来看了一眼就走得干净,夏秋孤零零被丢在这儿,手忽地被人握住。 唐mama泪眼婆娑的坐在病床边,看着夏秋,看着看着就开始抹眼泪。 夏秋看唐mama,原本打理很好的短卷发已经长得没造型、看起来乱糟糟的,那头顶发根处也已经斑白。 唐mama握着夏秋的手满是茧子,唐mama在这两年中快速衰老,已经不成样子。 “我苦命的思思啊,你怎么那么傻?你走了,让爸爸mama怎么活?” 唐mama哭得像泪人似的。 夏秋刚想唤一声,让唐mama好受一点。 一个身穿白大褂的高大身影已经站在了唐mama的身后,轻叹一声,出声安慰。 “唐伯母,既然思思已经清醒,那肯定慢慢就能好转,你也别那么伤心,省得思思听到了又难过。” 看来任朦胧是认出她咯?夏秋想。 她看着唐mama止住了泪,也就不再勉强自己说话,毕竟夏秋的意识虽然是清醒的,但身体受到严重损伤,现在算是休眠状态。 可唐mama回头看任朦胧,仔细盯了一会儿,像是有些眼熟又不敢认。 “你是……” “唐mama,你认出我了,我是朦胧啊,之前喜欢到你家蹭饭的那个。”任朦胧笑着取下了一次性口罩。 “哦,是你啊!这么多年了,你这变化太大了,你不说我都不敢认。”唐mama恍然,忽地又抹泪,“你看你现在多好,当初思思要是能跟你在一起,现在哪儿还有这么多事。” 夏秋:…… 任朦胧看了看床上躺着的唐思思,也没应唐mama,只是眸里动了动。 。 在唐思思的记忆里,任朦胧就是个讨人厌的蹭饭小子。 那时候唐思思读高中,家境不算突出,就是她皮肤白,腿也长,就被一群混小子们封为女神。 任朦胧作为扛把子,身旁自然得带个能拿出手的马子,于是他就瞄上了唐思思。 唐思思怎么可能跟一个小混混在一起?哪怕这个小混混是个比她家强上好几倍的富二代! 她对任朦胧各种躲避,任朦胧就把厚颜无耻用到了极点。 早上在她家门口蹲她,放学就跟着她送她回家。 时间久了,唐家爸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