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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李慕也出了汗,上衣前胸后背都被汗水浸得贴着皮肤,充满爆发力的肌rou线条一览无遗:“是我的问题。”

    庄钦忙道:“郭导,对不起,我状态有点……不是故意浪费大家时间的。”

    “我知道,你俩都有问题,就是别扭,牵个手身体都是僵的,感觉不对。”

    “感觉不对”这个形容很微妙,他不能直说,因为那不是演出来的,是演员去体验出来的。

    庄钦又一次道歉:“我会调整好的。”

    郭宝箴摆摆手:“今天第一天,我理解,不过要拿出专业的态度来,大家休息,你们不准休息,去旁边站着,给我牵半小时手!必须牵好了,我没说好就不许松,上厕所也不许松开!”

    作者有话要说:

    下次就是

    郭导:吻戏都拍不好你们还做什么演员,床戏还要不要拍!去旁边给我亲半小时,我没说好不许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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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稿被掏空啦,下一章是V章啦~希望大家可以支持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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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大家=3=

    第 21 章

    Chapter 21

    庄钦下意识去看李慕。

    在出戏后, 李慕变得更让人不敢接近,别说牵手,就是靠这么近, 都能感觉到冷冰冰的压力。

    但大热天的, 和冰块站在一起, 暑气都凭空蒸发了大半。

    他犹豫了下,没有违背导演的命令, 慢慢把手伸过去, 李慕低头看着他缓慢的动作, 右手够了过去,两只手不是很自然地牵在了一起。

    李慕的手和他的人不一样, 是很烫的, 而且和在戏里不同, 在戏外做这样的动作,庄钦显得高度紧张。

    除非必要, 他连跟人握手的动作都很少做。

    他想李慕应该也很不适, 目光带有歉疚地看向他,带有一种“完成任务”的意味。

    郭宝箴伸出食指和中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又指了指他们俩,像在说:我看着你们的,给我牵好了。

    郭宝箴去找摄像组了,庄钦方才小声对李慕说:“郭导不让松开, 对不起啊。”

    李慕并不明白他为什么道歉:“不用道歉。”

    小连拿着风扇和矿泉水凑过来,拧开瓶盖给庄钦, 庄钦接过,没喝, 直接递给李慕:“你喝吧。”

    小连马上就去又拿了一瓶新的过来拧开。

    见状,李慕接过瓶子:“谢了。”

    “不用,”庄钦问,“片场要做的事很多,一个人是很不方便的,怎么不请个助理?”

    李慕仰头喝水,闻言回答:“正在考虑。”

    “请个助理方便很多,”庄钦脸上挂着的墨镜滑至鼻尖,额头一层薄汗。他摘下墨镜挂在领口,让小连把自己的书包拿来,然后对李慕说:“我们去车上吧?”

    片场来来往往都是人,和李慕牵着手站这里太招摇,谁过来都要看一眼。

    李慕点头,拉着他走到路边,打开车门先让庄钦坐上车,随后自己上去,关车门,期间手一直没松开,庄钦把尴尬的情绪抛开,开始琢磨到底是什么的问题。

    电影剧本都是经过专业设计的。每一个角色、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动作都有其特有的意义,对专业的演员来说,每一个动作手势、每一个眼神,都是经过精心揣摩的。

    这场戏相对简单,是因为他是戴着墨镜外出,戴墨镜也就意味着没有眼神戏,加上这场戏台词也少,所以动作就显得攸关重要。

    郭导叫自己跟李慕牵手,问题是出在“牵手”这个动作上?

    他单手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把红色的笔记本拿出来,这是安可的日记本。

    他翻开日记本,翻到空白的一页,又去书包里摸索了一支笔出来,牙齿咬开笔帽,扣在笔后端,右手握着。

    李慕看见了他笔记本,以为是秘籍之类的,也没说话。

    他闭上眼睛,所有的场景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从杀手这个合租客第一天入住时,嗅觉灵敏的他就知道了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人,因为合租客身上有很重的血腥味。

    叔叔有个朋友,身上就有这种气味,但这个人身上的味道要更浓烈。

    而安可很聪明地没有去招惹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把他当成普通租客,并努力伪装成一个真正的瞎子,杀手设下的每一个陷阱,他都老实往里面跳,希望他快点放过自己离开。

    而杀手也很有意思,他是在这里养伤,做饭的同时,像喂猫一样分一小口给住在这里的少年,直到有一天,警察上门了,去询问安可知不知道附近的枪杀案,见没见过外来人口,安可手抓住门框,说听说了,没见过。

    他如实回答了警察的每一个问题,隐瞒了这里的确在着犯人的事实。

    安可还是怕这个人,但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怕了,因为邻居说,死的是一个贩-毒的。他觉得这个杀人犯还不如叔叔的那些朋友坏,而稳定的一日三餐、朝夕相处,让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庄钦完全进入了角色,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发生在安可身上的一切,自从搬家后,他就很少像这样出门了,更是没有像这样信赖过其他人,所以“牵”这个动作,不是像剧本里写的那样,而应该是由他发起更合理。

    但这个动作还需要做出处理。

    他旁若无人地写日记,李慕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被他忽略了。庄钦甚至毫不在意他们的手还牵在一起的,他一面写,一面小动作不断,被李慕牵着的左手动来动去,一会儿指尖动一下,挠他一下,一会儿握紧,一会儿又松。

    这让从不和人肢体接触、也不习惯于被漠视的李慕有种莫名的情绪。

    这小朋友的手,长得很漂亮,李慕刚才没事观察了下,手背皮肤很好,手心很滑,手指修长白皙,指尖却有薄茧,是吃过苦的。

    顾不得去看那一场早已背下来的剧本了,李慕反而是侧头看他的表情,看他写写停停,脸上的表情有很细微的变化,停笔的时候,他闭了闭眼,好似在思考,笔就从日记本上滑了下去,掉在了车厢地毯上。

    庄钦发现笔不见了,下意识弯腰在光线并不算好的车后座底部摸索,让李慕正打算弯腰的动作一顿。

    他头顶抵在李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