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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状元绝对是比不了。现在获得博士学位并不很难,只是名头唬人而已。”

    “余大爷,这当博士的都学些什么呢?读书写字您都会,这还有什么可学的?”

    余至琳抬手扶了扶眼镜,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读第一个博士时,学的乃是西方哲学,可是取得学位之后,欧洲忽然流行起了东方热潮,所以我闲着也是没事,顺便就以‘中国炸糕的发展历史’为题,写得论文一篇,又得到了第二个博士头衔。”

    何殿英发出惊叹:“哎哟,那您是不是特别会做炸糕?”

    余至琳连忙摇头:“非也,粗通理论而已。”

    随即他转向了余至瑶:“弟弟,我下午有课,这就要走了,记住,有时间要去哦!多送几个花篮。”

    余至琳大概是很赶时间,说走就走,来去如风。等到四周无人了,何殿英对着余至瑶笑道:“你家大爷怎么长的像只白面包?”

    余至瑶默然无语的坐回原位。他对余至琳并不感兴趣,对方像面包也好,像馒头也好,和他都没有关系。

    何殿英本是挟着雷霆之怒前来,可他先是晃晕了余至瑶,好容易等到余至瑶缓过来了,余至琳又忽然登场。如此乱哄哄的闹过一番,他那怒气也就消散了大半。走到余至瑶身边坐下来,他先是有滋有味的吸了一阵雪茄,然后转过头来,手指夹住雪茄在余至瑶脸上一晃,作势要烫。

    余至瑶横了他一眼,并不躲闪。

    何殿英不能真烫,这时便是压低声音,半笑半恼:“你个打不死的贱种,用得上我的时候,天天小薄荷长小薄荷短;现在用不上我了,就把我一脚踢开——我算是认清了你!”

    余至瑶伸手拍了拍何殿英的大腿:“你出力,我出钱,这是公平交易。现在我不需要你了,你不能强买强卖。”

    何殿英一挑眉毛,虽然明知道是这个道理,可当真听余至瑶讲了出来,心里还是很不舒服。酸溜溜的冷笑一声,他低声说道:“当年你人不人鬼不鬼的时候,和我向来不分彼此;如今刚刚威风了四五个月,就开始和我谈起公平交易了。”

    余至瑶低头沉默片刻,末了答道:“我给了你二十万,你的手下从我的俱乐部里也至少抽走了十万。”

    何殿英沉下了脸:“你是说我占了你的便宜?”

    余至瑶不再回答。何殿英这个人贪得无厌,他承认对方的好处,可是对方这样无止境的索求,这也是他不能容忍的。

    何殿英见他若有所思的一言不发,便又紧逼一句:“让我的人撤出去也行,可是你得把顾占海交出来!”

    余至瑶直接摇了头:“不行。”

    何殿英不带感情的笑了一声:“不行?”

    忽然扯过余至瑶的一只手,他把雪茄狠狠杵上了对方的掌心。余至瑶疼的猛一哆嗦,可是并没有叫出声来,单是皱着眉头瞪向何殿英。

    阴燃着的雪茄头粘在了掌心皮rou上,刺鼻的异味弥漫开来。何殿英站起了身,伸手在余至瑶肩膀上一拍:“给你一点教训,做人不要忘本。”

    然后他头也不回的转身向外走去。

    余至瑶独自坐在沙发上。捡起何殿英留在自己手中的半根雪茄,他放在口中吸了一下,发现雪茄居然还没熄灭。

    右手掌心已经有了血rou模糊的征兆,破损的皮rou又鼓起了水泡。他慢慢吸着雪茄,心里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他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死后一定是要下地狱的,所以在这一世,他不能亏待自己。

    他穷怕了,十几岁的时候读中学,只有他课间没钱买点心,春游的野餐会就更是要命,因为他只能从公馆厨房中偷偷带些剩菜出来。他年纪比同学们大,穿戴打扮的也像个人似的,却是成天在这些事上出丑,于是到了最后,他无颜上学,宁愿陪着小薄荷坐在街边卖糖。

    掌心的疼痛渐渐剧烈起来,像一簇钢针在扎他的rou。

    第11章 伤

    余至瑶披着睡袍,坐在浴缸边沿。湿漉漉的短发向后梳过去,他闭上眼睛仰起了脸。

    一只柔软的手抚上他的下巴,冰凉湿滑,将香皂泡沫涂抹开去。杜芳卿笑微微的捏着一把剃刀,手指翘成兰花。俯身凑近了余至瑶,他小心翼翼的动了刀子。刀锋轻轻掠过面庞,雪白泡沫积在了锃亮刀片上,洁净的皮肤就显露出来了。

    仔仔细细的为余至瑶刮净了胡茬,杜芳卿拧了一把毛巾,重新又为他擦了一遍脸。余至瑶睁开眼睛,扭头望向玻璃镜子。杜芳卿俏生生的立在镜中,对他笑道:“我这手艺还不错吧?”

    余至瑶抬起左手摸了摸脸,然后抬头对着杜芳卿一笑:“多谢。”

    杜芳卿拉起他的右手:“再过两天伤好了,看你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和气。”

    余至瑶笑问:“我对你凶过吗?”

    杜芳卿娇模娇样的溜了他一眼,随即把脸转开,抿着嘴唇似笑非笑。

    杜芳卿这些天是住在了余公馆,每天下午余至瑶会让人用汽车送他去德兴舞台。汽车一直候在外面,散戏过后,直接把他再接回家。

    漂亮男人若是妩媚起来,会比女人更勾人魂魄。余至瑶仿佛是爱上了杜芳卿,这不单是因为对方皮相美丽。杜芳卿的过人之处,在于他的“柔”。

    柔若无骨,柔情似水,全是他。在余至瑶面前,他像一株开满芬芳花朵的春藤,不松不紧的缠上来,一阵风吹过去,满鼻子里都是他的香。

    为余至瑶系好最后一粒衬衫纽扣,他抬起头,把一条素色领带搭上了对方的脖子。手法熟练的打出一个饱满的领带结,他自自然然的轻声说道:“这个领带夹子颜色不配,你昨天用过的那个白金夹子呢?”

    不等余至瑶回答,他径自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翻出了白金夹子。余至瑶回头盯着他的背影,忽然说了一句:“我娶了你吧!”

    杜芳卿嗔怪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回到了他的面前。很谨慎的夹好领带,他在余至瑶胸前轻轻拍了一巴掌:“你敢娶,我就敢嫁。不过事先声明,我可养不出儿子哦。”

    余至瑶张开双臂搂住了他,低头开始亲吻他的嘴唇。他从头到脚扭出一道波浪,捏着嗓子含糊道:“别碰了手……”

    余至瑶右手掌心的烫伤,在敷了两天的药末之后,并没有好转的趋势。亏得身边有了杜芳卿照顾,否则他连洗漱都有困难。

    昨天下午顾占海来了,见他那手上水泡蔓延、伤势严重,便立刻返回武馆,拿来一副祖传的刀伤药给他用。刀伤药敷了一夜,还没看出效果来,所以杜芳卿在下午出门之前,重新给他又换了一次药。脏污的纱布一圈一圈解下来,杜芳卿蹙起眉头,口中疼惜的叹道:“吓死人了,疼得厉害吗?”

    余至瑶伸着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