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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好又删掉的长篇大论,都不知道有多少次了。一入夜就容易冲动,一到早上就会清醒。

    但也许是排练了一天累傻了,以为自己点了退出,愣了两秒才猛反应过来其实我点成了发送……

    我盯着已经发出的绿色对话框无能为力,直到塞林格的头像冷不丁跳了出来,只回了我五个字:

    ——我是别人吗?

    很平静的五个字,却惭愧得我面红耳赤。嘴上说着“你是我的偶像”,却连对偶像知无不尽都做不到。

    ——对不起,林赛哥,你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人,你忘了我刚刚说的混账话吧。

    塞林格回了我两个字:等着。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好对着手机耐心等,等了不知多久,一个语音信息框跳了出来。

    塞林格从没发过语音信息,和我的对话中从来没有,我也从没见他给谁发过。我有点忐忑地点开,贝斯手先生有些低沉的声音在一声很重的呼吸声后传来:

    “你怕我会阻止你吗?阻止你在我们的演唱会中摘下耳机,阻止你写歌做音乐,阻止你参加排练?你的右耳现在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但那也属于你,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我只会替你痛惜,然后帮你实现它最后的价值。”

    这段语音后还有很长一段空白,然后才“咔”一声断掉。我躺回床上,面朝天花板,把耳机贴在右耳,又点了播放。

    “……我只会替你痛惜,然后帮你实现它最后的价值。”

    耳朵的噩耗降临后我有时也会给自己放点心灵鸡汤,但这绝对是我听过最帅气的回复,我想努力做出一个同样帅气的表情,眼泪还是违反地心引力一股脑地跑了出来。

    ***

    隔天就要去体育场彩排了,从地铁站出来就被国际商务中心大楼的超大LED屏吸引了,隔着一条江的距离,都能看见上面“LOTUS 5th ANNIVERSARY TOUR”的字样。那是LOTUS粉丝为偶像众筹的LED屏广告。

    我站原地等了一会儿,等看屏幕上的字还会不会变,看到最后不禁笑出了声,英文字幕后又赫然变成了“宇宙天团五周年巡演成功”。

    “宇宙天团”四个字真是不管在哪儿看到都霸气侧漏啊!

    体育场的台子早就布置好了,这座体育场的顶部是可以从东西两面合拢的,虚位以待的五万个座位看着异常壮观,测试灯光时观众席一黑,简直有身在无尽黑夜中的感觉,在这样的建筑面前就会觉得自己像蚂蚁一样渺小。乐队彩排时我都戴着耳罩,听还是要听的,等到正式演出时吧。

    彩排时还是岔子不断,不是季诗破音,就是阿岚走神,石头哥一直在场上中气十足地咆哮着,休息时他走到塞林格旁边,看着季诗阿岚的方向:“这种时候还是你靠谱啊……”

    塞林格很淡然地说都是队友衬托得好。

    季诗对自己彩排的表现也很不满意,重新开始彩排时他忽然转身对着团队的所有人鞠了一躬:“我保证这次一定少蹦跶,少走音,希望大家也能配合我好好表现,拜托了各位!”

    阿岚一脸奇怪:“为什么啊?你至于吗?”

    季诗没说话,塞林格低头调着弦,说:“因为有重要的人要来观摩。”

    “谁?”阿岚好奇地问塞林格,“市长还是首长啊?”

    塞林格:“美国队长。”

    ***

    彩排时也没助理什么事,我就去了内场摇滚区。我也算是LOTUS演唱会场场不落的人了,但是经济原因还是只能买看台票,站在摇滚区看他们现场是什么感觉,我从没体会过。

    站在第一排,不禁感慨离得好近啊,舞台大约两米高,当舞台上落下灯光,音乐响起,那感觉真是相当之震撼,从正下方看到的LOTUS好像被渡了一层光,简直是rou眼可见的巨星光环!连塞林格那样低调,几乎不怎么靠近舞台中央的人,如果我愿意,我都能看清他额头的汗珠。前面没栏杆和保全人员拦着的话,我感觉自己分分钟能跳上台子,现在想想,身在摇滚区的观众能忍住不扑上去,真是太不容易了!

    一曲完毕我在下面狂鼓掌,想象左右前后都是和我一块儿呐喊的粉丝歌迷。灯光暗下来时我摘了耳机按摩了下耳朵,其实没什么用,纯是图个安慰。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我,我回头,太暗了都没能看清是谁,这时舞台灯又亮了起来,我才看清身后的Lisa。

    女孩笑着对我说:“摇滚区的感觉很棒吧?”

    Lisa给石头哥当助理也只比我早半年,她说当助理前她只看过两场LOTUS的演唱会:“都是在看台,离得老远了。”她指了指山那头,“大概就在那边,我都自带望远镜,好看清季诗。”

    原来是季诗的粉丝啊,我笑着想。

    “你们男生追星会这样吗?会带望远镜全程看塞林格?”Lisa问。

    “我是没带过。”我说。但是对塞林格的印象并不模糊,因为贝斯线就在那里,全场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听见,而且那时我还有一副好耳朵。我不需要拿望远镜看他也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舞台上开始排下一首,是,这是第一次在五万人的会场听到这首歌的LIVE,前奏一出真是要命的好听,我和Lisa都默契地不再说话,我忍不住移开了一点耳罩,乐声从耳道流进来,舒服得就像泉水。

    一束束灯光落在舞台上,塞林格的穿着还是很随便,黑色高领羊毛衫外面是牛仔衬衫,结果出门的时候他又觉得有点冷,就顺手拿了玄关衣帽架上的机车夹克披上,我想说林赛哥要不你还是换件风衣吧,这么穿着有点不伦不类,可是当他把机车夹克套在外面,我觉得自己哑口无言了。原来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果真是真理。

    上车后塞林格忽然低头摸了摸胸口,因为机车夹克和牛仔衬衫都是敞着的,所以摸的时候他的手直接就伸进了衬衫里面,虽然是隔着黑色的羊毛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动作看起来有点让人非礼勿视。

    他转头对我说,我上去拿个东西,你等我一会儿。

    再次下楼时他还是两手空空拉开车门,我实在有点好奇:“你上去拿什么啊林赛哥?”

    塞林格手指勾着高领,拎出一条吊坠:“这个。”

    那是一条狗牌吊坠,上面可能还刻着什么,但我现在开车也看不清。

    “上去就是拿这个?”

    “每次演唱会和彩排都会戴,算是我的幸运符。”塞林格说着又把吊坠放了回去。

    演唱会戴幸运符我想得通,彩排为什么也要戴?难道幸运符也要先热身哈哈~

    以及既然戴了为什么要藏在里面?细想想,以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