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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一切感觉既陌生又熟悉,耳畔时不时就会响起年少时听过的旋律。

    波光粼粼的河水是,孤单的街灯是……

    不远处出现一处平交道,电车要来的铃声响起,闸栏放了下来,将我挡在这头。我忽然有点不确定应不应该出来找他。走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国度,在街口巷尾每一处寻觅似曾相识的场景,这种走走停停的方式多么自在,他在国内不可能这样吧。

    算了,不要找了,相信他一次吧。

    转身的时候列车哐啷哐啷地驶过,这一幕还真是像极了日漫里的场景,我不由停下脚步,心想只可惜不是樱花飞舞的……

    季节……

    绿色的列车飞驰而过,我却愣住了——平交道那头站着一道熟悉的人影,黑色的长袖T恤,牛仔裤和板鞋。

    ——是看见这么个小伙儿,戴棒球帽,高高帅帅的,不会说日文,在我这儿吃了碗面,往那边走了……

    平交道的闸栏还没升起来,我已经按捺不住地举起手:“林赛哥!”

    其实找了他还不到半个小时,我竟然有种找了他很久的错觉。叮叮叮的响声再次响起,挡在我们之间的闸栏缓缓地一道道打开。

    塞林格远远地看着我,压了压帽檐,朝我走来。

    第18章

    看到他的那一瞬间莫名地兴奋,可是他走过来我就开始觉得抱歉了,手机关机,代表他不想被人打扰,可被我找到,就意味着他得跟我回去。

    “怎么找到我的?”

    走过来时塞林格问,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很暖,四周的景物仿佛是金色的,唯有他的眼睛遮在帽檐的一小片阴影里,显得深邃。

    我说我也没想到会找到,本来我都准备放弃了。

    塞林格回头看向平交道那头:“老实讲,你还没到平交道我就看见你了。”

    “啊?”我诧异,心说那你怎么不快跑啊?!

    “不过我也不确定是你,可能只是走路时爱出神的样子像你,所以就想赌一把,”他还望着空荡荡的平交道,像在回顾先前的画面,“如果不是你,我就往学校那边走,再逛两个小时,如果是你,我就认命跟你回去。”他转过头来,“看来只能认命了。”

    如果他眼神里有些什么,也没有丝毫怪我的意思,只是,看着他一面拿出手机一面往回走,开机的音乐声在冷清的街道响起的那一刻,我快被心里的内疚感打败了。

    前方就是来时的三岔路口,左边往下是回去的路,右边往上是他要去的学校的方向,校园里有一棵枯樱树,粗壮的枝桠高高地探出了围墙。

    “林赛哥!”我忍不住喊住他。

    塞林格停在前方,回头看我。

    我快走两步上前,说:“林赛哥,我们就在这儿分开吧,我回去等你,反正现在时间也还早,还可以再逛逛,有事我打你电话。”

    塞林格看着我,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讲真,他不说话的时候最考验我的心脏。我不想他觉得欠我人情,就飞快留下一句“你自己小心”自个儿往下坡的方向走了。也禁不住想象塞林格在我身后的样子,他停下的路边有一株墨绿的榕树,他是会立刻掉头走向学校的方向,还是会看我走了一会儿才离开?如果我现在回头,会看见树,还是会看见人……

    手机忽然响起来,我以为是石头哥打来的,手忙脚乱从背包取出来,才发现竟然是塞林格。

    我跟个丈二和尚似地回头往上方望去,他还站在上坡的那棵大树下,也许是因为这个仰视的角度,看起来就像站在他的黑色杜卡迪旁一样不羁又随意。

    手机已经接通,塞林格将手机举到耳边:

    “迟南,我没想过往学校那边走。”

    那声音通过空气和电信号同时传来,有点神奇。

    挂了电话,他从上坡慢慢走下来:“走吧,我跟你回去。”停在我跟前时笑了笑,“除非你不想我回去。”

    我时常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帅到炸裂,但也温柔得突破天际了。

    ***

    我们沿路返回,经过来时的石桥,微风习习,河面上碎金点点,塞林格走着走着停下脚步,回头看我,他眼中有话,但我无法理解。这一眼很短暂,还没等我问“怎么了”,那眼神已经暗淡下去,仿佛有些遗憾。

    他带着那份沉默的遗憾又转过身,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有点难过,仿佛上一秒还投射在我身上的聚光,忽然就熄灭了。

    等我们下了石桥,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会停下。

    从不知何处飘来了木吉他的和弦声,隐隐还有歌声。

    歌声听不太清楚,但那一段独特又熟悉的和弦模进我只听一点就能认出来,那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和弦组合之一——来自披头士的。

    组乐队的时候我唱过,但从没唱过这首昨日,就算有人点歌,也是不会唱的,因为光是听着保罗·麦卡特尼的声音,听着伤感的吉他和弦,就已经忍不住哽咽。这必须得是很坚强或者很麻木的人才能唱而不落泪的一首歌,因为几乎每一个唱它的人,都会被它唤起最珍贵的,却永远回不去的某个昨天。

    我还没有到达那样的境界,我不想在舞台上流泪,也不想和人分享那个昨天,甚至都不太想听别人唱这首歌。

    但是人生似乎总有例外和冲动:

    “林赛哥,要去看看吗?”

    ***

    循着歌声找到坐在冷清街角自弹自唱的墨镜大叔时,歌曲已经唱到最后一段副歌,有一位年纪不轻的女士站在那儿听,我们便隔着一条石板道,没有靠得太近。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大叔的嗓音像他粗犷的络腮胡,有一种沧桑感,给了这首歌很不一样的演绎。

    父母车祸过世时我才五岁,这首歌对我而言的全部意义就是外婆,五六岁时的外婆在我眼里和别人的母亲没有什么差别,她保养得很好,那一点点皱纹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当她坐在教室里我的位置,替我开家长会时,我没有感觉我失去了什么。

    我很想念当她只有那一点点皱纹,还能带着我四处走的时光。不知对这位大叔来说,那个She又意味着谁。

    因为戴着墨镜,我无从得知他眼眶里是否有泪水,但是哼完最后那声Hmmm,他喉结滚了滚,抱着吉他安静了很久。

    我身边的塞林格也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