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恶魔的声音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2

分卷阅读162

    明才想起今天的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赶忙调出文档开始写新闻稿。

    后知后觉的人,会有第二次机会吗?

    八十一章

    自从实习以来,归剑明的生活变得十分规律。因为租的房子离单位比较远,中午自然不能回家,所以,他几乎从早到晚都待在电视台。带他的老师正好是T大毕业的学长,快三十岁的男人,最近正在筹备婚事,每天都忙得焦头烂额,很多杂事就丢给归剑明来做,归剑明自然任劳任怨。于是,他就成了小组里每天都最早到、却最晚离开的一个人。

    很多人好奇他为什么整天都忙着工作,好像他的生活中只有这一件事一样,带他的老师都说,他是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认真的实习生。

    没有人知道,归剑明之所以把生活重心全放在工作上,是因为,他想让自己尽量少些时间去想念一个人。他也不知自己为何会那么疯狂的想念程乐,原本以为分手后很快就可以忘记的,可惜这次却错得离谱。

    他不但没有忘掉,反而记得更加深刻,就连程乐的每一个笑容,都如烙印般刻在了脑海里。

    以前看到程乐的笑容,他的心情就会跟着好起来,每次程乐对着他没心没肺的微笑的时候,归剑明就觉得心里暖暖的,不由自主的,就有种温柔的情绪在心底流动起来,有时候甚至想,只要跟程乐待在一起,什么都不说,光看着他微笑的样子都会觉得很幸福。

    可是现在,想起那人的笑容,心里却像扎了根针一样刺痛。

    他知道那些笑容只能留在回忆里。

    说过“永不再见”的程乐,早就在一念之间,跟他失之交臂了。

    那是他第一个爱的人,却被他亲自推开。也只有到失去后才知道,那个人在他心里刻下的痕迹,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单位很多人都奇怪,归剑明长这么帅,为什么一直没有恋人?有些单身美女对他频频暗示,他却始终视若无睹,有热心的前辈说要给他介绍女友,也被他以各种借口拒绝。

    带他的周师兄语重心长的说:“小归你是不是眼光太高了?他们给你介绍女朋友也是好心,你怎么连见面都不肯呢?”归剑明只是平静地说:“我有喜欢的人了。”周师兄惊讶了良久,才说:“怪不得。不过也没见你跟她在一起啊,你每天都那么晚回去,她没意见吗?”归剑明笑了笑,说:“他……在外地的。”“哦,原来如此。”众人了然一笑,又开始讨论起异地恋的好处来。归剑明听他们讨论得热烈,也不说话,只低头自顾自地整理着文件。

    从此以后,自然没人再给他介绍女朋友了,单身女孩儿们也不敢再烦他,很快,单位的人就在传言,说新来的帅哥实习生,有个在异地的恋人呢,他对那个人特痴情,对身边的花花草草看都不看一眼。

    只是没人知道,其实归剑明所说的恋人,只在他的心里。

    电视台每周三晚上九点半有个访谈类节目,原本是周师兄主持的,因为他要请婚假,这一期就让归剑明暂时替他。本来实习生是不会有这种机会的,不过归剑明一直表现很好,再加上他在T大有策划过回首百年的节目,做主持的经验丰富,周师兄又对他青睐有加,就把这难得的机会给了他。

    为了筹备下周的节目,这几天归剑明一直在加班,每天都到很晚才回去。

    这天下起了大雨,归剑明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已经很晚了。他揉了揉酸痛的额角,抬眼看去,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人,显得特别的空旷。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噼里啪啦敲在玻璃窗上。

    他突然想起跟程乐在海边的那天晚上,也是这样的大雨,雨点砸在帐篷顶上,像要把他们给淹没一般。海边的夜风很冷,他们两个就缩在被子里头,手牵着手,相拥而眠。程乐睡得很香,安安静静地躺在自己怀里,浅浅的呼吸全都拂在耳畔。

    其实,那天晚上归剑明一夜没有合眼。他就轻轻地抱着程乐,感觉着程乐的皮肤传递过来的体温,听着外面的雨声。那一刻,他觉得心里出奇的平静。

    程乐睡觉并不老实,他总喜欢把身体摆成惬意舒服的姿势,半夜翻来翻去折腾个不停,归剑明一边抱着他,一边忙着给他盖被子。这么多年,他还从来没这样照顾过别人,没想到,那样照顾程乐的感觉竟让他觉得很是愉快。后来雨停了,隔壁帐篷有人起床去看海上日出,外面传来一阵阵喧闹声,归剑明看了眼在怀里熟睡的程乐,最终还是没有起来去看日出。因为他觉得,比起所谓难得一见的日出,抱着程乐睡觉的感觉更加珍贵。于是他便收紧了怀抱,看程乐皱眉,就坏心地凑过去吻他。

    一阵风过来,把隔壁桌上的一叠材料吹起来,哗啦散落了一地。

    归剑明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怔了怔,这才皱眉站起来,关上窗,再把地上的材料一张张捡起来,整理好放回桌上。低头看了看表,不知不觉已经十点了,他转身关了电脑,走到门口顺手关了灯,锁上门,一个人走在空旷的走廊里,甚至能听到脚步的回声,在夜里听着竟有些寂寞。

    从电视台出来的时候,遇到准备下班的保安,年轻的小伙子笑呵呵地说:“小归又加班啊?” 归剑明友好地点了点头。小伙子看了眼空着手的归剑明,好心地问道:“你没带伞吗?我这儿的伞都被借光了,要不你去前面的超市买一把?”归剑明笑了笑,说:“没关系。”然后款步走入了雨中。

    他从来都不怕淋雨。

    小时候,mama扔了他的那个雨天,他淋了一整天的雨都没怕,他只是怕mama回来找不到他。现在的他更不可能怕雨,他只是怕自己赶不上公车,住处太远,如果错过了班车就只能坐出租车了。

    归剑明冲进了暴雨中,引来一众避雨的路人惊讶的目光,他也不去理会,低头往公车站飞快地走去。到了公车站的时候,远远就看见挂着31号号码牌的公车渐行渐远,就这样失之交臂。

    走得再快,也赶不上。

    也不知听谁说起过,人一辈子最不能错过的有两样,最爱你的人,最后一班回家的车。

    他错过的,却已太多。

    A市的交通规划并不好,晚上下了场暴雨,市中心整个交通瘫痪,堵车堵了一路。归剑明没赶上最后一班公车,只能站在路边等出租,等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等到了一辆,身上却已经湿透了。

    回家的路上,车子一直走走停停,归剑明也不着急,自顾自看着窗外的雨景。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归剑明打开一看,是一条备忘录的提醒,淡黄色的背景出现了四个小字,在夜里闪着淡淡的荧光——

    程乐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