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96
是极其出色的美人。占据这个身体之后,清欢自然知道,要从哪个角度笑才看上去美的惊人。 满是恐惧不安的宋醒他们应该也玩腻了,那就换个新鲜口味的吧。 男人在那头吸了口气,清欢全且将其当成惊艳了。她试着又拽了拽脚镣,仍然没用。 很快的,男人说:“小贱人,待会儿有你求本少爷的时候!” 说着传来滴的一声,扬声器被关掉了。 大概过了三分钟,小房间的门被一把推开,清欢被外头的光线刺到了眼睛,一时之间难以适应,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门口,双手环胸调侃道:“哟,怎么了这是,宋小姐刚才不是还踌躇满志的么?怎么,现在见到本少爷就吓蔫儿了?” 边说边朝清欢靠近,红润的舌尖轻轻舔了舔薄唇,“其实我早就玩腻你了,要不是小公主还惦记着你,我也没那个时间来找你。啧,你说你,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呢……”手指在清欢的脸上慢慢滑动,因为知道她的伶牙俐齿早已被拔了个干净,所以丝毫不怕。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食指在抚摸清欢唇瓣的时候,却被她张嘴咬住了。 当然没用力,否则迎接清欢的只会是一记响亮的巴掌。她只是媚眼如丝地看着男人,然后松开,动作很温柔,说出口的话却非常不客气:“小心啊,要是少了根手指头,会很难看的。” 男人哈哈一笑:“放心好了,联邦的医学非常发达,二十四小时内断指都可以接上。你应该考虑,要是你不小心把我的手指头咬断吞到肚子里,那我就算再舍不得,恐怕也得剖开你的肚子,把我的手指拿出来,你说是吗?”他像是捏玩具一般捏了捏清欢的脸蛋。“要听话,才活得长久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男人很久没看到有女人这么大胆敢盯着他瞧了,一时间也觉得有意思,宋醒是他见过最有趣的女人,一开始刚到这里的时候,倔强不屈,那是他最喜欢她的一段时间。只可惜后来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叫做什么都做,没了挑战性,自然也就没了乐趣。 没想到她现在又变了,这改变让男人乐观其成。为此他不介意稍稍对她好一点,总之小公主的要求他都做到了,冷觉也早对这女人没了感情,怎么说,宋醒都是他手里待宰的肥羊,任由他捏圆搓扁的。 清欢问:“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想活呢?” “你当然想活。”男人理所当然地说,“没想到啊,都三年了,千人睡万人骑的,你竟还忘不掉冷觉。只可惜冷觉已经和小公主订婚了,你成了过去式。可你这种女人,不见棺材不掉泪,无数次的逃跑,不都是为了去找冷觉解释么?没有用的,小乖,你这样没有用,因为他已经认定你背叛了他,自然不会听你的解释。更别说他现在有佳人相伴,哪里还能想得起三年前的你呢?” “不要盲目自信,也不要太相信男人的爱呀。” “你看得倒是清楚,是因为你也是这样的男人么?” “我可不是。”男人摊摊手。“我不过是个普通商人,小公主把你交到我手里,我自然就要为了她做事,怎么能跟未来的驸马爷比呢?” 驸马爷……小公主……清欢一时间有些搞不懂这到底是现代还是古代。但目前这个也不重要,脱离眼下的处境在先。“所以你不会放我走。” 这是个肯定句,自然理所当然。男人耸耸肩,换了个位置,清欢才看清楚他长了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眼波勾人,面容却是普通,只能称得上是端正,然而就是这双眼为他添了几分神采,让他看起来高深莫测。 又意外的和谐。 “我怎么舍得放你走呀,来到这儿的女人,一个个都无趣极了,只有你是我的最爱。”男人以指尖勾起清欢一绺长发,放到唇边轻轻一吻。“你该庆幸,你不同寻常的表现又一次得到了我的注意,否则,现在你面对的就该是一群狼狗了。” “多谢了。” 男人又哈哈大笑,将清欢从地上抱到怀里,看见那脚镣,随口让身后的女人来解开。女人给清欢解开脚镣的同时不忘瞪她一眼,那眼神似乎是在说:小贱人,你给我等着! 男人把清欢抱出了小黑屋,她身上的布料实在是太少不能看,但沿途的人却都是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清欢仔细观察了地形,觉得这里可能是会所之类的地方,走廊阴暗,男人抱着她左拐右绕,直到进了一间工具齐全的房间。 清欢打量了下房间,以及那些不可说的用具,男人坐在她对面,似乎并不防备。 因为宋醒是什么样的女人,他太了解了。手无缚鸡之力,给她把刀都不敢杀人的女人,他才不怕宋醒会对他怎么样,更何况这屋子里没有任何武器,她难道能用口球砸死他不成。 再说了,就算宋醒真有那狗胆杀了他,逃出去后也会被联邦政府通缉。在这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皇权至高无上,她得罪了小公主,还能活着已经是老天怜悯了,她还能想什么? “喝。” 清欢手中被塞进一个高脚杯,她看了看那液体,闻到美酒香气,顺势饮入腹中。男人一直笑吟吟地望着她,“没什么酒量还敢喝这么快。” 清欢露出一个笑容,分外狡黠。她顺手扔掉了高脚杯,高脚杯瞬间分裂成几块碎片,然后,就在男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清欢抓起了地上的玻璃片,速度快的惊人,直接锁住了他的喉咙,然后将玻璃片抵在他咽喉处,笑了一笑:“不好意思了。” 毫不留情。 她心中有着宋醒对这个男人的全部记忆。 第三十三碗汤(三&四) 谁知男人却笑出声:“摆出一副色厉内荏的样子,你敢杀人么,嗯?” 清欢心想,宋醒也许不敢,她就说不定了。可她只是把下巴搁在了男人的肩头,咬了咬他的耳垂,满不在乎道:“那谁知道呢。” 男人的脖子很快出现一道细细的血痕。清欢眼尖地发现男人要反击,但她的动作和反应都更快一些,赶在男人动手之前便抬腿踢中他的膝盖,迫使他跪下来,然后抓过挂在壁上的皮质软绳将男人捆了个结结实实。 这绳子专为情趣而生,不会捆疼,但却很难挣脱,清欢边打结边跟男人闲话家常:“你知道吗,我曾经学过一种打结的方法,叫做渔人结,一旦拉紧就很难解开,越是质地柔软的绳子就能绑得越紧,恭喜你,成为我的第一个试验品。”说着,狠狠地将绳子扯紧,男人闷哼一声。 清欢绑完他之后,随手拿起桌子上男人的大衣穿在身上,然后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