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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来这里人,根本就找不到服务员与点菜台在哪里,要不是他小时候他母亲曾经带他来过一次,后来他长大了也常来这里,他也不会知道这么一家饭店。 林楚云报了几个他比较喜欢的招牌菜,然后坐在落地窗口的位置,翻看着桌子上的风景照片册子,等着上菜。 这里的风景照片册子,是老板的弟弟拍的。他非常喜欢摄影,而且只拍风景照,每当他有新的作品,他都会洗一份给他哥哥,放在店里的册子后面,而且他哥哥每天都会将风景册子改变摆放位置。 常来的林楚云,摸出了摆放规律后,每次都能顺利的坐到册子的摆放位置。 因为老板规定,做到哪个位置就哪个位置,不许随意改变,否则以后再也不接待他,而且也不允许从其他位置将风景册子拿过来看。 因为风景册子是与桌子平行的放在桌子下面的铁架上的,要是不弯下腰就绝对看不到,除非用手摸。 所以,在摸清了老板的摆放规律后,林楚云才能每次都坐到放风景册子的位子上。 这里虽然偏僻,但这里的菜却贵的要死,白领层的人根本就狠不下心来吃一顿,虽然他的味道确实独特,也值这个价。 三菜一汤上来后,林楚云取了双筷子开始吃饭,果然与记忆力的一样,在这里吃饭,不仅仅是填饱肚子,而且还是人生的一大享受。 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叫来服务员有点了五六道菜,要打包带走。 虽然这样味道有些形象,但想起那两个躺在床上的伤患,他觉得还是带吧。他们是不会嫌弃的,就算真的嫌弃,也不敢在他面前表现出来。 吃完饭后,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林楚云拿着打包好的饭菜放到车里,怕饭菜凉了,林楚云是直接飙车回去的,来的时候花了十分钟的时间,回去却只用了三分钟,可见他将车开的有多快。 下车后,他随手将车锁上,然后拎着饭菜放到客厅的茶几上,就直接开门去了他俩的房间,将还在睡觉的两人弄醒拎了起来,完全不顾这一过程中,某人的鬼哭狼嚎,和某人的忍痛表情。 因为他知道,他的动作根本就不会碰到伤口,也不会弄疼他们。 身为医生,还是可以起死回生的神医,这样的分寸他完全可以把握好。 现在他就是揍他们一顿,都可以做到丝毫不影响到他们的伤口的愈合,而且绝对可以很痛。 两人被他弄起来后,来到了大厅里。 风流意在刚到大厅的时候就已经闻到了饭菜的香味,瞬间加速以风的速度,跑了过来,三下五除二就将所有的饭菜都取了出来在茶几上放好,等慕擎锋坐好时,风流意已经吃了好几口了。 慕擎锋拿起筷子后,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与风流意抢起了菜肴。 那速度,完全可以看出是军队里出来的。 还好,林楚云打包的饭菜分量足,否则绝对填不饱这两只的肚子,不到一刻钟,饭菜的盘子就已经干干净净的了,连菜叶都没留下一根,比用水洗过还干净。 (用馒头蹭干净了汤汁) 吃饱了的两人舒服的窝在沙发上,而且都没有收拾残局的意思,林楚云当然也不会干。 最后还是风流意忍不住慕擎锋与林楚云的眼神,打了个电话,让人来将这里给收拾了。 林楚云没等人来收拾残局就回了房间,将那两个丢在了大厅里,反正他俩也没什么大碍了,只要他俩不主动作死,暂时是死不了的。 林楚云觉得身上有饭菜的味道,所以又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穿着柔软舒服的睡衣,林楚云拿了台笔记本电脑盘腿坐在床上,将电脑放在腿上,将所有灯都关了,整个房间静悄悄的漆黑无比,只有电脑屏幕还散发着荧光,林楚云在视频里下载了几部恐怖片在这样的环境下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整个过程他都没有丝毫变化,就像他正在看的是风景纪录片一样。 一个小时后,林楚云退出影视页面,关上电脑,开灯将电脑放到办公桌上,然后掀开被子,躺下关灯闭眼,一气呵成,就像之前他看恐怖片就是为了助睡眠一样。 林楚云已经睡了,但接到了他短信的某人,却忙的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从收到他的短信后,某人就开始让手下人搜集消息,确认消息的准确性,在确定了他的消息后,某人就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开了个空头支票给他。 某人发完短信后,就紧锣密鼓的开始布局,想着成功后的结果,某人就觉得这个空头支票开的不冤,而且可以卖鬼医木云一个人情,就算是没有这条消息也是值得的。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多想点人物名字吧!我已经有些想不出来人名了,没有人名我会卡文的!我是个起名废啊!那么多人物名字伤不起啊!而且我写的还是快穿,出场人物更多好不好?想起来都是泪! ☆、黑道鬼医5 第二天早上,林楚云起来的时候,那两个伤患还躺在床上,只要他俩好好养伤,接下来也就没他什么事了,所以林楚云就回了他郊外的别墅里。 郊外来往的车辆影子,开始渐渐减少,等林楚云快要到家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一辆车子了。 林楚云将车停到车库里,拎着空着的医疗箱就往门口走去,到门口后,他手掌一翻,手里就多了一串钥匙。 林楚云找到开大门的那一个钥匙,将门打开,开门后,房间里因为两天没住人,已经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再加上他之前也不知道躺了几天,房间里因为不通风而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 林楚云将上上下下三层的门窗都打开通风,而房间里的灰尘,他显然是不会动手去打扫的,而接受了林楚云之前的记忆与感情的他,也不太喜欢有人闯入他的私人领地,风流意和慕擎锋都很少回来这里,基本上都是他去他们的基地找他们。 林楚云站在房间正中,嘴里开始默念起一些拗口不已的发音,等他念完,一阵微风拂过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将所有灰尘与味道都带了出去。 至于他不同于人的能力,却是他在两年前,也就是他二十二岁那年,他在国外旅游,因为救了一个不知为什么流血不止的血族对方为了报答他,给了他一个红色的水晶坠子,说是血族始祖该隐的一滴精血。 后来,林楚云看坠子挺漂亮的也就一直戴着,直到那天他因为要去一处知名的景点,但那个景点却远离都市,他独自驾车前去,谁料却发生了意外,出了一场车祸。 一块车窗的碎玻璃片,深深的□□了他的肺部,血液瞬间就将他的白衬衫染红了。 而车祸地点位于偏僻的荒野,几乎不可能等到有人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