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言情小说 - 我在年代文里搞事业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6

    没啥太大吸引力,办完了事情自然不会起闲逛的心思。

    而本土居民当然不是这样的,尤其是村里的大妈大姐们,进回镇子一定会逛个够本,哪怕不买东西也要到处看看。林晓对此自然不会有什么想法,每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个时代的特征,求同存异,都应该适当体谅并尊重。当然,奇葩胡搅蛮缠的人不在此列,这类人的想法一般人可没法理解或赞同。

    “叶家三娘,你回来了,东西买的不少嘛,来,快放车上。”赶车的大爷是挺和善一个人,之所以称呼林晓三娘,可不是因为他是林晓的晚辈,这只是村里之间的一个客气称呼,代表林晓是叶家三儿子的媳妇,仅此而已。

    如果林晓嫁的是第二个儿子,那就是二娘,嫁的人家姓张,那抬头就是张家,以此类推。

    “张大爷,你等累了吧,这天挺冷的,你也没喝碗热茶嘛?来,吃块糟子糕呗,我刚买的,还新鲜着呢。”糟子糕其实就是后世的鸡蛋糕,算是这个时代比较“名贵”的点心了,林晓也是走到半路,才想起走之前说了给家里孩子带好吃的,又特意折回去买了。

    张大爷自然不肯接,嘴里念叨着让林晓带回家给孩子吃。可林晓是谁呀,一顿忽悠加好话,最后又使出杀手锏,带回家给孩子吃。张大爷自然败下阵来,小心翼翼的把糟子糕收到了怀里,是真的做到了带回家给孩子吃。

    这是有孩子的家庭,长辈的共有特征,有好吃的都不舍得自己吃,而是带回家给孩子,哪怕小到一块糖,一把野果。这一点不仅是这个时代,而是不管哪个时代的长辈都是如此。天下的父母以及长辈们的心都是一样的,想要把自己能得到的最好的都留给孩子。

    12、大嫂

    没一会,其他村民也都回来了,大包小包,东西杂多,像是要把一年用的东西一次性全都买齐。张大爷一甩鞭子,驴车便轱辘轱辘的向村里开去。

    “mama,你回来了?”林晓刚进了院子,正要进门,宝妞就跑了出来。

    “三嫂,你回来了?宝妞从你走了就一直眼巴巴看着大门,还一直问我时间,这不一听到你的脚步声,就跑了出来。”叶明月嗔怪道,这个小白眼狼呀,mama不在时,一直说姑姑好,等妈回来了,她这个小姑姑就被抛到脑后了。

    林晓看着自己的小腿部挂件也很是无奈,看来前段时间把小姑娘吓到了,留下了心理阴影,才变得十分粘人。这几天林晓原本还以为是宝妞本来就爱在家待着,可今天林晓意识到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哪个小孩不爱玩呢,再文静的小姑娘也想和小伙伴一起的。

    “宝妞这么想mama呀,放心mama只是出去了一趟,但最后一定会回来的,家里还有宝妞铁子和小石头呢,mama怎么舍得不回家呢。mama跟你保证好嘛,以后mama出门都会尽量早点回来,等宝妞你们大了呢,mama还可以带你们一起出门。”

    林晓的话说的很认真,她不知道宝妞能不能完全听懂理解,但她还是希望跟宝妞平等交流,而不是简单地哄孩子,希望小姑娘听到她的保证能安心一点,小孩子家家想太多可不好,不利于健康成长呢。

    “嗯,好。”宝妞软软的答了一声,又像是觉得害羞,把脸藏进了林晓的脖子里。

    这边林晓母女两个温情款款,叶明月也没有打扰,而是转身进了房间,小石头还在房间自己玩呢,她可得快点进去看着。

    和宝妞培养了一下母女感情,林晓就卸下背篓,拿起放在背篓里的纸包,拿出糟子糕一人分了一块,甜甜的糕点简直是女性和儿童杀手,屋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被甜蜜的味道俘获了。连一向不太爱吃甜的林晓,都忍不住拿起一块。

    人口绵软,虽然没有后世的蜂蜜蛋糕那么细腻,但是稍微有点粗的口感将面粉和鸡蛋的香味完全融合了进去,吃起来并不甜的发腻,而是能感觉的到真材实料。果然不愧是名贵糕点了,味道是没的说。

    宝妞吃的十分珍惜,一小口一小口的,像是要把味道深深记住,林晓看的发笑,又塞了一块给宝妞,“宝妞喜欢吃吗?喜欢吃以后mama还买好不好?”

    宝妞点点头又摇摇头,“谢谢mama。”表示爱吃是爱吃,但是她也知道,这是贵的,她听芳芳说过呢。

    芳芳是村长家的小孙女,比宝妞大个两岁,是村子小女孩们的孩子头。因为村长家生活条件很不错,对这个小孙女也宠得很,都快到要什么买什么的地步,糟子糕当然是吃过的。

    林晓搂着宝妞说着悄悄话,小石头不高兴了,挣扎着想从叶明月怀里扑到林晓身上。

    “哎呀,我们小石头吃味了,这可不行哦,小石头要做个大方孩子呢。”林晓看小石头挣扎的厉害,叶明月也抱的辛苦,连忙抱过小石头。

    小石头才不管林晓在说什么,称心的坐到了mama怀里,也不闹了,转而专心的用仅有的几颗牙啃着鸡蛋糕。

    小石头啃得那叫一个欢快,口水也很欢快,林晓时不时就要给擦一下,看来得给小石头做一个口水巾才好。

    “明月,这个给你。”林晓从买的东西里翻找出了一块珊瑚色碎花的布料,递给叶明月。原本她是打算给叶明月做冬天的衣服的,可没看到适合的布料,再想起,早上看见叶明月的棉袄还挺新的,所以买了别的。

    珊瑚色碎花的松江布,也适合叶明月这个年纪,看叶明月平时打扮和性子,是个爱俏的姑娘,这颜色也活泼,做件春装穿,那可漂亮了。

    叶明月在林晓拿出布料的时候就忍不住眼睛看了上去,等一听说林晓要把这块好看的布料给她,一下子惊到了。但跟林晓这几次接触,她知道林晓的确是想给她,也知道自己说不过林晓,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那个,三嫂既然你回来了,我也回家去了,我妈刚还来喊我呢。”说完,一溜烟就不见了身影。

    “诶,我…你…”这下换林晓哑口无言了,真是的,跑这么快,她还想问问村里有谁裁衣服的手艺好呢,打算请人帮她做两件衣服呢。林晓她的裁缝技能只能缝缝扣子,做衣服什么的,那不存在的。

    村里妇女大多都是会自己裁衣服做鞋子的,只不过手艺有高低。但像林晓这样的也不少,不过别,就婆婆宋翠兰就是一个不大会做衣服,所以大概是由己及人,原身也没受到过这方面的苛责。

    结婚时,为了好看,嫁妆里是有一台缝纫机的,但使用次数有限。所以在分家时,由原身同意婆婆做见证的情况下,把它卖给了更有需要的人,大嫂赵桂英。

    叶大嫂做衣服的手艺不错,再加上性子也好,还是村支书的媳妇,村里妇女就有不少找她做衣服的,也正因为这样,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