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2
书迷正在阅读:齐小狼要吃陆大兔、两相思、一品皇贵妃、风雨同舟、夏以舟、反派皆男神、Omega修仙宿主日常、大师兄的男人厉害了、当纯1穿越到兽人世界、炮灰攻的春天
袍,但显然和迎宾小姐的旗袍是不一样的。 刘易斯还是做国风品牌的,目光很利,能看得出这位女郎穿的是提花绸的旗袍,剪裁服帖,一看就是量身定做的。 “她是谁呢?”刘易斯问道。 廖正月说:“她么?也是客人。” 刘易斯却说:“我以为这个大园子只有我们刘家的人?” “是的,”廖正月回答,“这个大园子只有刘家的人。这位是七爷请的客人。” “七叔请的客人?”刘易斯忽而闪过一个念头,“姓薛么?” 廖正月一怔,缓缓点头:“是的,你们认识?” 刘易斯说不上来怎么答,只淡淡一笑:“算是吧。” 梅洲山庄有三个大园子,其中这一个已经被刘家包场了的叫“龙泉园”,因为它的温泉而得名。每个住客都有独栋的温泉小屋可住。刘易斯的小屋在修斯的旁边,也不知道是谁安排的。 刘易斯进了小屋之后,便遣散了屋里的帮佣管家,独自享受夜色。 温泉小屋是两层的,第一层带私家小院子,院子里有温泉池。刘易斯没有心情去泡温泉,飞行疲惫,刚刚的酒席更是累人,他现在身心俱疲,只想好好休息。所以,他走到了二层,拿了一瓶冰水,走到了二楼的露台上,咕噜咕噜地灌了大半瓶,酒气也去了大半。 他忽闻底下有动静,便低头看去,只见刘修斯也回来了。 “这么快?”刘易斯感到奇怪,“那不是我刚走他也就走了?” 修斯快要走到自己的屋院前头时,却见薛彩楹从转角走出来。 夜晚静谧,刘易斯站在二楼也能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 薛彩楹的声音很甜腻:“Lucius,怎么这么巧?” 刘修斯也愣了一下,才说:“确实是太巧了。” 刘易斯看着这个场景,也忍不住心里发出同一句话:是不是巧过头? 刘易斯攀在栏干边,像鸭子一样伸脖子,又像兔子一样竖耳朵,唯恐听漏楼下那对男女说的一字一句。 薛彩楹只说:“不请我进去坐坐么?” 刘修斯说:“太晚了,总有不便。” 薛彩楹嘟囔说:“行吧,那我明早一早就来找你?” 修斯淡笑:“可也别太早,我休假时总是起得晚。” 这真是假话。刘易斯认识修斯以来,从未见过修斯晚起。修斯的生物钟准确得跟瑞士表一样。 薛彩楹又说:“那你说我什么时候来找你更好?” “随缘吧。”修斯笑道,“缘分是很奇妙的事情。就好像,我确实是想不到你为什么会在此时此刻在此地出现。” 薛彩楹笑道:“这话……原来七叔没有告诉你,他也邀约了我吗?那真是怪臊人的,倒弄得是我自己非要过来这边一样呢。确实是七叔盛意拳拳地请我来的,说这儿风景极好。” “原来如此,”修斯答,“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个意思。我只是刚刚在酒席上没看到你,有些讶异罢了。” “那自然,那个男人的酒席乱糟糟的,还有些不正经的女人,”薛彩楹语气淡淡透出一点不屑,“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刘修斯说:“那么好的,我明白了。” 薛彩楹笑道:“那明天十点我来找你吃brunch,你可别推脱了,不然就是不给我面子。” “不然就是不给我面子”这一句话是很有力量的。 刚刚劝酒的时候五叔也说过类似的话。 刚刚刘易斯没有接招。 而现在,刘修斯带着一点不经意的风流态度,说:“如果我醒了的话。” “那我当你答应啦。”说着,薛彩楹如同蝴蝶一样翩翩离去了。 看着这一幕,刘易斯仍握着一杯冰水,浸凉手心。 第26章 风吹过了园子角隅里的紫叶李。在仿作红灯笼的电灯光下,这一簇簇的蔷薇科小乔木散发出紫色发亮的光泽,在暗绿色的草坪中跳脱出另一种色彩。 刘易斯盯着角落的这几棵紫叶李好一阵子了,才回过神来。 等他回过神来,楼下已经没有旁人了。 美丽的薛彩楹已经离去了,而修斯也一早进入了自己的温泉小屋。 刘易斯发现手心非常凉,冰水杯子边缘已经沾满了密密的水珠。 “该回去睡觉了。”刘易斯这么对自己说,“不要想太多。” 他也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可以想的。 他哪来太多可以想的东西呢? 薛彩楹是一个年轻的美女,家境优越,学历出众,又是长辈介绍的,作为兄长的相亲对象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可他就是觉得不大舒服。 怀着这种不大舒服的心情,刘易斯便睡了过去。 天越来越阴沉,窗外忽然扯紧了风,飘荡起漫天的雪花来了。 刘易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是少年的容貌。 眨着眼睛,他看到了站在对面的同样是少女模样的少时朋友——白纨绮。 白纨绮长得很漂亮,霜雪白的皮肤,墨水黑的眼睛,哭起来楚楚可怜,紧紧地抱着熊娃娃不撒手,所有人都说:“把熊娃娃给女娃娃吧——你是男孩子呢,要熊娃娃做什么——?” “是的,我已经是个大男孩了……”刘易斯相当乖巧地将熊娃娃拱手相让了。 而苦涩却溢满他的心头。 白纨绮立即破涕为笑。精致小女孩高兴的模样是谁都爱的,大家都笑了。 唯独刘易斯在哭。 为什么男孩子不能要熊娃娃……?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他…… 完全不舍得……送给她…… 刘易斯忽然睁开眼睛,汗水淋漓了背脊,而怀里却抱着那珍贵无比的熊玩偶。 一切都是一场梦。 而梦境很真实。 可能因为那真的发生过吧。 “白纨绮……”刘易斯甚至想起这个名字都有些不愉快。 所以,原本是玩伴的他们渐行渐远了——除了因为白纨绮就读了女校之外,更有一个原因,就是刘易斯每次看到她,都想起她拿走了那个熊娃娃的事情。 他也不想到自己的心胸其实这样狭小。 又或者说,他从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心胸狭小。 “你要当个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但是…… 他明明不是! 刘易斯知道自己其实小气又自私,非常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珍贵的事物。他看起来很慷慨,是因为他只与人分享他不在乎的东西,比如财帛或者是一件好看的饰品什么的。 真正喜欢的东西,他是连看都不舍得让别人看一眼。 唯恐那人如同白纨绮一样,哭闹不休地讨要,而刘易斯身为绅士,必须拱手相让。 太让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