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每天早上都被上司帅醒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4

    那后来他怎么样了?”

    “跑了,说是再也不敢来中国了。”

    “……其实我觉着吧,你这么嘲笑自己的同族不太好,不过我也很想笑怎么办,噗……”

    两人笑作一团,好半天才缓过气来,朗坤问:“那后来怎么着?就把鬼市开到南锣去了?”

    “不是,那会儿还没想到南锣呢,直接就办在咱们脚下的紫禁城里了。皇城里开鬼市,那场面够大够气派,人流不会显得那么拥挤,也方便我们在上面全程监视,可好了!可惜后来鬼族那里说紫禁城租金太贵他们负担不起,希望我们另外提供别的场地,千挑万选才换到南锣去的。”

    “不是吧,鬼族再怎么着,都比咱们妖魔两族强,怎么会负担不起租金。”

    “你不知道,那都怪老万太黑了,租金开的可贵了,别说鬼族,连我都觉得他手条子太辣。”

    朗坤:“……”终于知道平时霍刑他们挥霍的钱从哪里来的了,感情都是老万坑来的。

    “别看老万外表那样老实,他真的挺会化缘,而且忙来忙去也都是为了我们,有时候我都忍不住同情起他来了。”

    “……”你这么同情他,有本事别把办公室装修得那么豪华呀!

    这话朗坤当然没说出口,说了不就是打霍刑的脸么?霍刑虽然自己也有钱有势,但那和部里给的拨款不一样,就算他平日里自己贴了不少钱,那不是应尽的义务,自己的钱能省一笔就省一笔咯。

    想到这里,朗坤顿时觉得自己真是贤惠,呵呵呵!

    “看你一脸yd,想什么呢?”

    “你才一脸yd呢,说吧,昨天干什么好事了,快快从实招来。”

    杨兴一脸傻白甜,“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别给我装傻,昨天晚上我给你发微信呢,武扬回的,他说你睡着了。”

    听到这个,杨兴的脸色就只剩下白了,“别提了,我认输,两个我都选。”

    一个三米辣么长,一个三小时辣么久,上手就直把他弄得趴在床上起不了身,敢说不就直接干翻,还有什么好聊的,直接从了吧!

    朗坤挺了吭哧吭哧笑半天,这头羊可算是消停了。

    两人就鬼市的事情又聊了一会儿,朗坤总算是有个比较详细的概念了,接下去他要做什么,就等晚上看动员大会上怎么安排了。

    差不多六点的时候,霍刑打电话进来,说在楼下食堂层等他,让朗坤下去吃饭。

    “霍刑来电话了,走吧,下去吃晚饭。”

    朗坤收拾起东西,和杨兴一起离开了办公室,说实话,对于即将要参与的这件大事,他有点小兴奋。

    第72章

    晚上七点,本年度鬼市动员大会在有关部门的多媒体大礼堂准时召开,万里江担任会议主持工作,其他不常在部门里露面的领导列席,天地玄黄四组组长以及他们分别管辖的衣客悉数到场,隶属于万里江直接领导的后勤保障组衣客参与大会并维持现场秩序,鬼族代表作为主办方之一,在主席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天地玄黄四组人员按照序列,被安排在大礼堂前区的vip位置落座,朗坤随霍刑坐在第一排。

    “……位置也太靠前了。”

    “就是!”三个座位以外的杨兴出声附和,“第一排,想偷偷玩会儿手机都不行。”

    两位革命战友交换了一个眼神,那是在鼓励对方一会儿千万得撑住,可别睡着了。

    大会正式开始,首先主持人万里江上台,洋洋洒洒说了一大篇开场白,然后就开始一一请领导上台讲话,部长书记轮番上阵说套话,冗长无聊,朗坤花了好大力气才没让自己睡着,就差悬梁刺股了。

    “我的讲话就到这里,最后预祝本次鬼市圆满成功过!”

    书记说完话,万里江带头拍手,还不忘瞪一眼台下明显不耐烦的一众人,那眼神意思可明显了——给我都打起精神来,别懒懒散散的,小心明年没好果子吃!到时候经费少一半,我看你们去哪哭去。

    杨兴等人会意,立马坐直身体睁大眼睛,一副认真听领导讲话的模样,仿佛刚才被抽了骨头似的人不是他们一样。

    “……”

    书记重新落座,冗长而无聊的动员大会继续进行,大大小小的领导们继续轮番轰炸,惹得台下众人瞌睡虫不免再次来袭,直到万里江用激昂的语气请上鬼族长老,大家才稍微提起点精神来。

    “下面,有请本次鬼市的主办方代表——鬼族长老上台讲话,大家拍手欢迎,啪啪啪啪!”

    众人:“……”哪儿特么来的神经病!

    鬼族来的是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十岁出头的中年男性,身着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细边眼镜,从外表上可以推测出他生前是个很讲究儒雅的人,只是从朗坤的角度看过去,他鼻梁上的眼镜镜片微微反光,使得他整个鬼显得有点鬼畜。

    朗坤心想,我怎么会这么评价别人,一定是被杨兴带坏了,嗯!

    杨兴打了个喷嚏,表示谁在黑我?

    鬼族长老站起身,先是朝众人九十度鞠躬左右各一次,才迈着均匀的步伐来到讲台上。

    霍刑戳戳朗坤,“看到没,这个就是钱小雨他干爹,感觉怎么样?”

    “……看着挺鬼畜的。”

    “除了鬼畜,难道就没别的了吗?”

    朗坤嘴角抽搐,“没觉得他中二。”

    “……难道你看他不觉得眼熟?”

    “我需要认识他?他很有名吗?”

    “……”

    霍刑无语,对着朗坤做了个口型,朗坤看明白后顿时震惊,“你……你说他是那位?”

    点点头,霍刑道:“虽然在我们眼里,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是在人类这个族群里,他可以算是一位人物,死后若是没被鬼族选上,就显得很不合常理了。”

    霍刑说的这位大人物,朗坤是知道的,那时候他远远躲在海外,却也知道他的威名远渡重洋而来,让不少在外漂泊的游子都为之振奋不已。这位大人物的模样和他留世的照片相去甚远,朗坤又没见过他本人,一时没认出来倒也不奇怪。

    只是……为什么说鬼族要将人留下来不让投胎才算合理?

    他的疑问,霍刑很快就给出了解答。

    鬼族的壮大是需要人类的灵魂来献祭的,没有人类的死亡就没有鬼族的壮大,鬼族史上的几次盛世,都和人类历史上的数次战火纷飞紧密相连。近几十年来,和平年代使得鬼族变成一潭波澜不兴的死水,再无盛世可创,再无贤人可举,所以好不容易碰上一位人中翘楚身魂分离,鬼族怎能不千方百计将人留下来?

    也不怪朗坤对此不了解,当年魔域尚未覆灭之时,他常年生活在魔域,偶尔才会陪霍刑去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