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治疗神经病的100种方法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3

    白色皮毛,吴明倒不必害怕自己会被什么动物或者猎人盯上。

    只用凭着猎食者天生灵敏的嗅觉,朝鼻尖嗅到越来越浓烈的食物气息卖力奔去便好。

    眼看自己距食物越来越近,鼻尖食物的香气也越来越浓郁,吴明减缓了速度,睁着自己的一双大眼睛戒备的四处盯着。

    奇怪了,明明自己闻到了浓郁的食物气息,为什么四周又什么也没有?

    吴明开始低下头,将自己的鼻子贴在雪地上面使劲的闻,一边闻一边还转着圈,那模样就像一只猎犬一样。

    越闻吴明越觉得疑惑,这食物的香气就在眼前怎么就是见不到呢?你看,我都能够可以确定是烧鸡的香味了,而且一定是油光光嫩滑滑的烧鸡,肥而不腻香滑可口,呃…吴明越闻越饿,嘴不停的砸吧着,都流出口水来了。

    可是越饿,吴明就越找不到烧鸡的影子,急的他在原地不停的打转。转着转着,吴明突然发觉了不对…

    等等,烧鸡?这荒山野岭大雪地的哪来的烧鸡?

    可惜到底是发觉迟了一步,吴明只觉脚底突然一软,原本的雪地便轰然倒塌,再回过神来时,吴明已经坠入了坑底…

    片刻的失重感之后,便是腿部传来的剧烈疼痛,疼的他眼前一黑!他有些艰难的偏过身回头看了一看,才发现自己的右腿居然正好夹在了捕兽夹上!

    捕兽夹上尖锐的利齿已经死死的咬住了自己的腿,吴明整个人都无法动弹,每当他试图将自己的腿从捕兽夹中扯出,其结果也只能让自己原本的伤口划的更大,鲜血也顺着伤口流出染红了他原本雪白的皮毛和旁边的雪地。

    吴明面对现在的情况有些惊恐。如果他知道因为自己的贪吃会落到这个下场,那么他宁愿选择饿死,好歹还不会受这种痛苦的折磨。

    一想到食物,吴明突然惊醒一般在脑海中吼道:“系统不是你说正北方向有食物吗!为什么会有陷阱!!!系统!!!”

    可无论他在脑中如何呼喊,那喊声都犹如石沉大海一般无人回答,好像刚刚和系统的对话,甚至于之前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错觉。

    看着天空中越下越大的雪,已经开始慢慢掩盖住自己渺小的身躯,吴明渐渐放弃挣扎,眼中被无助和绝望充斥着。

    在这种人烟罕至的雪地中…自己的体型那么小,毛色又是纯白是不可能有人来救自己的吧?他想到。

    有点可笑啊…吴明自嘲,白色原本是白狐引以为豪的保护色,现在却变成了它失去性命的颜色。

    感受着身体越来越冷,眼前也开始渐渐模糊,吴明蜷缩着身体,疲惫的闭上了眼。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的脑海中,总是觉得会有一个人来救自己。

    抱着这样渺小的希望,吴明咬着牙支撑着。

    “诶?怎么有一只狐狸在这里?”

    听到声音,吴明有些艰难的抬眼,却因为角度问题看不见那人的样子,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

    是…他来了吗?

    “真是可怜…就当做善事给自己积积德,救了这个狐狸吧。”那人自顾自的说道,语气中充满了怜悯。

    感受着身影离自己越来越近,腿间一松,自己竟被那人抱了起来。

    吴明闭着眼下意识的往那个人温暖的怀中拱了拱。

    好温暖啊…即使死在这个怀抱里,也心满意足了。

    第十六章 白狐

    胡老铁是小镇子里面唯一的大夫,按理说作为唯一的大夫,没有竞争对手,生意应当差不到拿去。

    但小镇里住的人基本都是些没有什么钱的穷人,平时病了,也会选择自己熬过去。只有遇到实在没有办法的大病,才会去他那里抓点药吃。故此他在这里的生意并不好,勉强混口饭吃罢了。

    好在他是个单身的老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而且本身医术也就只混了个皮毛,只能在这种小镇上混混,日子也就这样勉勉强强的这样过去了。

    这天,天下着大雪,胡老铁看没有什么生意,便早早关了大门,去给自己弄晚饭吃了。

    煮了一盘没有什么油水的青菜,和一碗只浮了几粒米的米粥,胡老铁又从窖子里拿出自己藏着的烈酒,开始吃了起来。

    一口烈酒下肚,胡老铁觉得自己的身子都烧了起来,顿时暖和不少,眯着眼发出舒服的叹息声。

    刚抬起手打算接着再来一口,就听见屋中传来门外咚咚咚的敲门声。

    节奏虽然急促,声音却不大,可以看出来者的修养不差…嗯,比那些一来就连踢带踹恨不得把门板子踢掉的乡野莽夫有修养多了。

    胡老铁一边将酒壶盖好放在床下,一边站起来朝门口快步走去,问道:“来了来了,是谁啊?看病的吗?”

    “胡大夫,是我,胡凌。”门外传来的声音虽然透着焦急,却并不暴躁,甚至透着些许温和。

    胡老铁一听来人,连忙将门栓给取下,态度也恭敬了很多,“原来是胡公子啊,快进屋,外面的雪大着,站久了容易染上风寒。”说罢,将胡凌给迎进了屋里。

    小镇里,胡凌是镇上唯一的秀才。本着对读书人的尊敬,和胡凌平时待人温和有礼并不持才而傲,故此他在镇中人缘很是不错。

    胡老铁这刚一进屋,借着桌上点的烛光一看,发现胡凌双手交叉抱着,露出的袖口沾了许多血迹,连衣摆都染上去了几滴。立马有些慌张,上前欲看胡凌的伤势,“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流了那么多血,快给我看看,要是伤到手可就糟了!”

    胡老铁看胡凌袖口沾的血迹最多,所以推断胡凌是手受了伤。

    手对于读书人来说可是很重要的啊!要是不能提笔写字,就不能参加考试考取功名,这一辈子可以说就毁了啊!这样想着,胡老铁面容越发急切,要是胡凌伤的实在太重,只能赶忙把他送去城里的大医馆去了。

    那知胡凌偏身避过了胡老铁上前查看的手,左手向下抬了些,露出了怀中一个毛绒绒的东西。

    那东西好像还是个活物,整个身体因为呼吸正上下的起伏着,但呼吸急促,十分虚弱。胡老铁定睛一看,才发现这东西的腿好像受伤了,虽然被布条简单包扎过却依旧往外渗出了很多血,几乎染湿了布条。

    还好,原来不是胡凌受伤,胡老铁看清情况之后松了口气,继续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它怎么受伤的?”

    胡凌依旧紧紧抱着怀中的白狐,看着那已经被血染湿的布条皱了皱眉,有些焦急的说:“这好像是只狐狸,路上的时候可能一不小心掉进陷阱,被捕兽夹夹住了,大夫,能不能先止止它的伤势。”

    胡老铁听后,听到不过是胡凌随手捡的一只动物,态度也没先前的焦急了。感叹道,“胡公子真是菩萨心肠。”然后不知从哪拿了块旧布铺在桌上,示意胡凌将狐狸放那,转身去药架子拿止血的药和布条去了。

    看着胡老铁有些散漫的态度,胡凌焦急心情不减分毫。

    不知道为什么,从将狐狸抱到大夫的这段路上,胡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