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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那是我倒数第二次见他,也是我第一次,主动离开他。 喜欢了你太久都差点以为你已经是我的了,我百般迂回,万般贪恋,但自始至终也只有我一个人淌过这趟浑水。 难以启齿,羞于承认。 最怕我纵身一跃摔得鼻青脸肿,却见你好端端的从另一边走来,恰巧与我打了个照面。对不起啊高新新,让你这样难堪。 而到最后,狼狈的那个人,依然是我。 又是礼拜天,我回了学校。 昏黄的路灯光照亮了通往田径场的路,我还是坐在那张低矮的石凳上,看着田径场上来往的人,几分钟后,目光锁定住那个熟悉的人影。多少次已经数不清,他出现在我的眼前又离开,今天还是一样。 我想我放不下对他的幻想。我很狼狈的,我很脆弱的,喜欢他以来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承认自己差劲。 我偷偷的,围着他转了无数圈,只要他需要,我都想出现,把他的每个回应都牢牢攥在手里。你看,姜其铮,其实你只要回头就能看到我了。 有一句歌词说,我跟你最好就到这。可是我不想啊,继续啊,还是想跟你一起走啊。 我想跟你一起啊。 曾经想过很多次,也许在未来哪天的某个瞬间,他路过会停下来,回头看我。然而我没有想到的是,第六圈,他真的停下来了。 在我斜右方的跑道上,他停下了脚步。 “高新新。” 安静的空气中,我听见他喊我名字的声音。我站起身来,看着他的背影,既清晰又模糊。 几秒钟后,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要离开了,你回去吧。” 至此,我与他的最后一次见面,我无疾而终的爱恋,我与他不清不白却又明明白白的关系,走到尽头。 他还是没有回头。 他怎么可能为了我而回头? 不会。不可能。 看着他再次走远,模糊的视线里,最后慢慢失去他的身影,只剩下混乱不清的天地,混着昏沉沉的夜色归于黑暗的一线,再未亮起。 心痛的滋味在身体里肆虐,被抽去骨架的皮囊只剩下疲惫和无力。贪恋无比却又触碰不得。 对不起啊姜其铮,我对你仍有爱意。 只是以后,却再没以后了。 易欢问我,为什么不告白,为什么不挽留。可能我对自己的认识太深刻了,我知道我太差劲了,而我更清楚,那个笑赧在姜其铮的心中占有多大的分量。 我不敢估量。所以一次一次目送他离开,一次一次看着他的背影远去,从不回头。 没有礼节性的‘再见’,所以他就真的走了。 我知道,我难受,我伤心,我后悔,我放弃。 那个问题,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一直想告诉他的——不是L市的味道。 也许,是我离开了太久,味觉迟钝,所以分辨不出来了吧? 只是不会再见了,那个永远也不会回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