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强制沉沦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1

    死的!

    「我从没在其他人身上用过润滑剂。」陆沈云举起沾满jingye的手指,给呼吸不顺的朝黎鉴赏,「天然的,感谢我吧。」

    然後手指就直接插进陆沈云真正想cao的目的地去了,朝黎只觉得後方被带有湿意的手指撑开,这让他厌恶地直皱眉。

    「好痛!」但叫的人居然是陆沈云。

    「你干嘛?被插的人是我吧?」朝黎简直傻眼。

    「你里面太紧,把我的手指都夹痛了。」陆沈云说,另外空閒的一手把朝黎的双腿又更分开些,「真担心等下我的宝贝会被你给折断啊。」

    「那你最好不要做。」朝黎给他一抹寒气逼人的冷笑,「否则你放心,我会的。」

    陆沈云点头,刻意扭曲对方话里的意思,笑容满分道:「你不要做润滑?好,那我直接来了。」

    ──这麽喜欢嘴硬逞强?那就给你一点苦头吃吧。

    手指又随便使劲搅和几下,陆沈云扶住自己乱硬一把的性器就放了进去。

    朝黎第一个感想是痛,第二个感想是陆沈云真他妈的小王八蛋,第三个感想就没了,由於他练自由搏击,早就承受过许多非人痛苦。

    然而这种痛和单纯被殴打的痛还是不同层次,从体内细致处蔓延开来的撕裂伤,带给他的是火辣而极度不舒服的感觉。

    也可以说是一种别扭感,这比痛更难熬。

    「卡住了,超痛的。」埋怨的人仍然是陆沈云,「朝黎,你快叫你这火热的小洞放松点啊,不要和你的人一样害羞嘛,这样我们怎麽爽呢?」

    冷汗滑过额角,朝黎也不想管他,只说:「你不是自认技巧很好?自己想办法吧。」

    朝黎的语气好像这副身躯被活活折腾死也和他无关似的淡然,这让陆沈云不太高兴,他可是真心不想弄伤朝黎,偏偏对方就是不领情,那还需要客气吗?

    赌气意味,他压在朝黎身上,抬高他其中一腿,一口气就直干到底。

    朝黎的喘气加剧,急促呼吸尝试去适应硬生生扯破後方稚嫩肌肤的火热,guntang的温度几乎要烧掉他仅存的理智,抓在床单的手指也发出骨头摩擦的声响。

    要是丧失理智,陆沈云会被他杀掉的……

    当然,幼稚耍脾气的陆沈云也好过不到哪去,尽管他确实经验丰富,也时常不管扩张就直接硬上,但他无论和谁做都会先戴好保险套,如今少了一层润滑,使他无法立刻动起同样吃痛的地方。

    「你看起来比我还痛。」朝黎嘲笑他,想转移杀意。

    「是啊,谁叫你这处男该死的紧,可还不是被我捅穿了?」也是想转换注意力,陆沈云说完,低头吻住那张时而冷酷时而粗暴的嘴。

    朝黎任由对方湿热的舌头侵犯,发觉这并不会比被人触摸还令他排斥,他的学习力向来快速,就算本身没经验,也能藉由模仿来对陆沈云做出回吻──这只是因为他向来厌恶认输。

    很快两人就吻得如火如荼,陆沈云放过朝黎的舌头,改啃咬早就磨破皮的嘴唇,下身猛烈律动。而在朝黎的双手抓住他肩膀,好稳固摇晃不定的身体时,他也没想过对方是否会趁机要了自己的命……

    「还真是……比谁都紧……」他没时间去想这些,只负责不停摩擦那叫他疯狂的狭小通道。

    「……唔啊!」突然,朝黎发出一声细微、介於呻吟和哽咽间的微妙声音。

    陆沈云顿时露出充满成就感的笑容,尽管朝黎的敏感点确实和其他男人有点不同,还是被他给找到了。他调整原本算是固定的频率,稍微加快速度以及力道去撞击那个位置。

    「啊、啊啊!不要──」朝黎自然是不明白体内发生何种变化,只知道自己又因此重新勃起,他拼命喘气想压下颤抖,「该死的!不要这样!」

    「不要哪样?」陆沈云亲吻朝黎的耳朵,换来对方更激动的反应,他明知故问:「不要再让你高潮?嗯?」

    「不……我不、不晓得……」精明脑袋被初次交合的欲望搅乱,朝黎的锐气逐渐被这股舒服而痛快的体验磨平,近乎语无伦次低喊:「快点──你他妈动快点就是了!」

    「就听你的。」

    朝黎平时低沉的嗓音在动情时,会多一道柔软的鼻音,这让陆沈云觉得极为诱人,更是难以把持自我。他缓慢而快速、温柔又粗暴、节奏或凌乱,很快,就和朝黎双双同时高潮,jingye满溢而出。

    「朝黎,你知道你该死的棒吗?」陆沈云停在他体内,维持原先俯瞰他的姿态。

    「对,你也该死……」

    红潮还爬在朝黎英俊的脸孔尚未褪去,视线和意识都有些迷蒙的他边咒骂边思考,这种天杀的事情以後还得发生几次才会解脱?

    陆沈云似乎是一举看穿朝黎的想法,亲吻他微热的脸颊,温柔却不容抗拒地说:「我们再来一次吧,黎宝贝。」

    第四章

    又被压在陆沈云底下做完三次以後,朝黎勉强体会什麽叫两个男人间的乐趣,他现在除了觉得丢脸外还非常想要睡觉,可惜却只能直盯天花板发呆。

    理由有二,第一,他的身体机能和从前练拳时一样,只要亢奋过度就没法休息;第二,这里距离市区有一段路,宽广又田野地大的地方,缺点就是鸟类特多。

    他们从晚上做到清晨,过程时间一次比一次长,一堆麻雀正站在外面的电线杆,聊起这两个男人昨晚是如何疯狂的八卦,这种被朝黎归类为都市噪音的声音,让他想稍微闭眼假寐都不行。

    「你精神很好啊?」陆沈云躺在他旁边,一脸心满意足,「还想再做?」

    「你敢再动我,我真的会杀了你……」过於疲倦让朝黎的底气远远赶不上杀气,听起来像是玩笑话,毫无魄力。

    好吧,来日方长,陆沈云笑问:「那你干嘛不睡觉?」

    「麻雀这麽吵,要我怎麽睡。」朝黎仍然没瞧他一眼。

    「你是那种一定要很安静才能睡的类型?」陆沈云好像认为这很有趣似的,频频追问:「这麽神经质,你以後要怎麽和人一起睡觉?」

    「我不是神经质。」而是寂静让人安心,朝黎没说出想法,不解地反问:「什麽叫如何和人一起睡觉?你在指什麽?」

    「你总要娶老婆吧,万一她会打呼还是很喜欢翻来翻去,你不就永远失眠?」

    朝黎不懂他们何必聊这麽私密的想法,但他还是回答:「我没想过要有家庭。」

    或许该说,自从三年前,他对人生不再抱有任何期望。

    「我以为被收养的小孩,都会特别想要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家庭。」陆沈云伸手开始玩起朝黎有型的短发,摸起来十足柔软,和本人性格倒是相反。

    「我只想过让绍约早点成家。」这是真的,他小时候许多梦想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