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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背对着她,“哥哥背你去睡觉。”

    她却毫无动作,他正准备牵引着她两条腿架到自己身上去,她突然在他身后轻声地说:“我要哥哥……抱我。”

    他讶异地回头,就见小姑娘跟只小猫一样,支着双臂那么坐在床上。他侧着眸看她,便开始笑,“不是不让哥哥抱吗?”

    她睁着双水盈盈的眸子,认真地看着他,张了张唇,细声细气地说:“哥哥说,我是小坏蛋……坏蛋也可以改主意……我改主意了,我要哥哥抱我。”

    后半句话,几乎是她鼓起勇气,气儿也不喘地一口气说完的。

    言毕,她胸口有些闷,急促地呼吸了几下,才稍稍能压下心里那种惴惴难平的感觉。

    他鼻音微哂,笑意更浓:“小坏蛋,过来。”

    她灼灼地望着他,手腿并行,三步两步地爬过来,殷殷地像只讨食物吃的小猫,柔软的身体和裙摆,蹭过他臂弯,纤瘦的手臂环上他的脖子,就扑入了他怀里。

    她赶在心跳迅速起跳的前一秒,稳稳地落入他臂弯中,捕捉着,嗅着他身上很淡很淡的烟草味,他温热的气息包裹住她,令她觉得无比心安。

    “不怕哥哥吗?”

    她蹭着他肩窝,紧紧环住他,静静地摇头。

    她头埋在他的肩窝里,柔热的气息搔着他那块儿的皮肤。

    他心头泛起一阵痒意,稍皱了皱眉,然后笑着问她:“为什么?”

    她声音闷沉沉的,坚定地说:“因为,哥哥对我很好。”

    他又笑:“对你好就是好人了?”

    “我不管,”她囫囵打断他,强词夺理地说,“哥哥……就是哥哥。”

    “晚晚,你这样很容易被坏人欺骗。”他任她挂在他身上,伸出手,想回拥她,手又在空中停了小几秒,还是放下了。

    只是轻轻地抱起她,向外走,呼吸沉沉地浮动在她头顶上方,“尤其,还是我这样的坏人。”

    她便不说话了。

    他抱着她走了一路,两人也默了一路。

    走到房门口,蓦地,他感受到脖颈有湿润的热意,沾惹在他的皮肤上。那块儿皮肤像是被灼伤了似的,倏地,他一吸气,声音随即低沉了下来:

    “不许哭了,晚晚,去睡觉吧。”

    走进了她平时睡觉的那个房间,地上铺着好几层硬邦邦的席子,上面搭着单薄的褥子,制成了张简易的床。

    许凌薇睡在一侧,身后空了大半的位置出来。

    看样子一直在等她回屋睡觉。

    她不应该待在他身边,那里才是她该去的地方。

    巴掌大的屋子里,没有开灯。

    凌晨四五点,远处天边,白夜更替,初昼暝暝,一丝若有似无的光,缓缓地从山坳那里爬了上来。

    她还记得,翻过那座山,就是“金三角”腹地,那里比伽卡还要危险。

    夜色同样睡得很沉,她一丝一毫的声响都不敢出。

    他将她放在了床榻上,半跪在她身前,静默了一会儿,他起身要走,袖子被她拉住了。

    她吸了吸鼻子,悄悄问:“哥哥还要走吗?”

    他低声地答:“哥哥要去睡觉。”

    她显然不为他哄骗,不依不饶地拽着他袖子,迫切地问:“哥哥什么时候回家?”

    “哥哥困了。”他只是这样说着,抬起一只手,抚了抚她柔软的发。

    随后他的手顺势滑下,托过她半侧的脸,小小的,一触就化似的。

    他还记得她左耳不灵敏,直接凑近了,贴过她右耳,低哑地说:

    “晚安,晚晚。”

    -

    程嘉树抽完了第三支烟,一抬头,天光霁了大半。

    一层绚烂柔和的霞光凝在天边,最远处的田野尽头,已经缓缓地泛起了鱼肚白。

    凌晨六点,白昼初绽,那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这条路尽头,缓缓地向他的车走了过来。

    程嘉树透过窗户看了眼,随手掐了烟,送了一脚油门,把车子开了过去。

    厚底盘的中型越野,引擎轰隆隆作响,打雷一样。那雷声越来越近,最终落在沈知昼的脚边,没了声响。

    “挺准时啊。”

    程嘉树笑着,一扬手,给他扔过去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

    烟是程嘉树的,是他最抽不习惯的越南烟,呛口又辣喉。

    打火机是他的,之前塞给了阿阚。

    程嘉树说,阿阚和虎仔都死了。

    沈知昼背靠在车门上,没上去,朝他来的方向遥遥望了眼,然后敲了根烟咬在唇上,指尖咔哒一响,刚捻出一点火,程嘉树就在他身后不咸不淡地笑了起来:

    “阿阚死了,你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毕竟跟了你那么多年,你也不问问他怎么死的?”

    他扬了下眉,回眸,腾腾而起的青白色烟雾将他眉眼遮得半明半昧,却仍能看到他眼底切实的笑意。

    他淡淡地笑了声:“跟我有关系吗?又不是我杀的。”

    程嘉树言笑晏晏,吊梢狐狸眼中满是不屑:“怎么,他在你身边三四年了,恭恭敬敬地叫你一声‘昼哥’,当你是他老大,是他大哥,可你是不是时时刻刻都想杀了他啊?杀了他,杀光毒贩,你就能回家了。”

    “你不也是吗?”沈知昼不客气地反诘,吞吮着烟,“当康泰亨是你的衣食父母,为他鞍前马后,赴汤蹈火,还不是想时时刻刻,想把枪口对着他脑门儿——”

    他食指和拇指微张,做了个“枪”的手势,慢条斯理地补完自己的话,“杀了他。”

    “没办法啊,”程嘉树无奈地笑,“我们注定要背叛这种信任,不是吗?干的久了,他越信任我,其实啊,我的挫败感越强。因为说到底,我就是个骗子,骗他钱,骗他的信任,又骗他的真心。所以这么多年了,其实我发现,我才是那个不折不扣的恶人,满嘴谎话,全是荒唐言。”

    “你对我有实话吗?”沈知昼笑吟吟地问。

    程嘉树一扬眉,耸了耸肩:“这个看你信不信了。”

    “我要是不信呢。”

    “你可以随时杀了我。”

    沈知昼意外地挑了挑眉,顺手把烟盒还给他,他却推拒着:“我很久不抽了。”

    “怎么?”

    “肺癌啊,”程嘉树哂笑,脸色在一瞬间稀薄了下去,“反正啊,我也活不长了,所以,必要的时候,你可以随时杀了我。”

    沈知昼若有所思地看着他,闷着声一直抽烟,没说话了。

    程嘉树的目光落在他搁在车窗沿儿边上的那条手臂上,注意到他右手手腕儿上赫然一道红痕,看起来很新鲜,若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他割腕了要寻短。

    然而皮rou完好,只是有淤血从皮下显出。

    “怎么弄的?”

    沈知昼轻慢地移眸,目光掠过自己的手腕儿。

    那只小手死死地掐住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