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简之篇(三)
番外之简之篇(三)
我是在那一刻更加确定了自己心中黑暗疯狂的想法——老去,对我来说是一件太恐怖的事,比江郎才尽还恐怖。 我在充满了一种腐朽味道的房间呆了一晚上就呆不下去了,老人断续的咳嗽和粗重的喘息都让我觉得我身边随时会躺着一具白骨——一具完全没有尊严死去的白骨,但自己是见证了他最后一刻的人。 美人迟暮,将军身老,江郎才尽。 哪一个都是足够让我害怕到颤抖的理由。 于是我逃了,哪怕他的画足以吸引我。 浑浑噩噩的在学校里上了一天课之后,我去了程智斐的学校门口。 往那一站就吸引了很多人注视的目光,然后我看到程智斐跟他身边的人交流了几句,快步走了过来:“你不是说你不来找我么,我还以为你真狠心不看我了。” “喂,你有钱没?借我点。” ——孤儿院那种地方,再也不要回了。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在公园打了两天地……” “你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天呐你竟然去睡公园?阿简你疯了么?真的是你么?你应该第一时间来找我啊!” “啊?” “住我这里吧,我正在训练自己独自生活的能力呢。” ——当然,在程智斐家住了两个周后,程智斐就彻底后悔了让这个大少爷住进来。 做饭洗衣生活起居他全包——包括洗内裤袜子。 简之对此毫无愧疚感,脸不红心不跳道:“你没看见我一天二十一个小时在画画,忙的连吃饭时间都没了么?” “简之,夏清航真是把你惯坏了,要是我让我爸给我洗衣服,就算是洗个背心,他也能把我军法伺候了。” “他舍不得打我,他更不敢打我,他对我有愧。而且是他自愿洗的,干我什么事?还有,你要是再提他的名字,我就把你军法伺候了。” 程智斐果断闭了嘴,因为,简之真的是个生活白痴,要是没了自己,估计他会活的比浆糊都浆糊。 这个世界上,简之只把自己身上发生过的所有事,告诉了程智斐一个。 因为程智斐,足够信得过。 以至于……后来简之发现自己真的能和程智斐成为真正的知己时,莫名的有了种了解甚晚的想法——当然,单方面是自己了解程智斐太晚。但,这不妨碍,他们生来便是知己。 包括自己在十七岁那年跟程智斐谈到过自己的想法和人生。 “十年之内,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站到最巅峰,让夏家后悔,让安禾后悔。成了,则死的光荣,败了,则死的寂寞。没太大区别。” 他还记得,自己被夏清航赶出家门后,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安禾。 他知道安禾的日子也过的很清贫——毕竟,过期的饼干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买给她的亲生,儿子,吃。 女人在那边歇斯底里的大叫:“什么?要钱?画画那么要钱的事你为什么要去学?跟着夏清航从军从政老老实实的一步步来就好,整天胡思乱想着什么?你以为你能够功成名就?那么多设计师就没见着几个是成功的!我不会给你一分一毛的!绝对不会!你死了这条心吧!” 或许,就算你不给我钱,给我点支持,柔声一句:“我会支持你”也好。 那一刻,什么奇怪的东西就彻底在心中形成了,一只鬼怪的样子,黑夜蔓延时张牙舞爪的爬了出来,把自己吞噬了个干净。 简之知道,那一刻起,他就要万劫不复了。 他以为说出这些想法,把这些阴暗的偏激的奇怪的想法统统告诉程智斐那个心思单纯善良的人,会换来他的批评指责。 但程智斐只是淡淡地合上了建筑图书,柔声道:“我懂你,阿简。” “我还以为你会劝我。” “不,我会祈祷。”程智斐笑了,那个阳光健朗的大男孩笑起来的时候,总有种别样的亲切。 简之当时正懒洋洋地斜躺在沙发上,画板支在肚子上,左手垂在沙发下,摇晃着一瓶啤酒。 “祈祷你能在十年之内遇到一个足以让你留下的人。” “我一直以为你会蠢到认为这个人一直是你自己。” “阿简,”程智斐的声音无限温柔,“我一直希望是我自己。可是我明白,我是另一个你。自己是无法留住自己的,自己只能安慰自己。” “你比我要了解我,程智斐,我觉得你开始有情商了。” “我认识你之后,我也一直在祈祷,祈祷我自己只有智商。足够理智,才能有资格站到你这个疯子身边去。” “程理智你好,我叫简疯子。” 简之笑了,于这温柔的夜色里,忽然就觉得,真值。 上天竟然叫他遇见了程智斐。 你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你过的好不好。 心止于情,行止于亲。 挺好,挺不错。 “程智斐,你可得记住你今日说的话啊,我怕你到时候不认账,心一软。连最后一程,都没得人送我了。” “不会。十年之内,没有人可以留得住你的话,你会更加不人不鬼,我做不到那么残忍,我会看着你尊严的死去,温暖你最后一程。” “不许反悔。” “嗯。” 简之忽然就觉得如释重负了。 我是街上的游魂,而你是能看得到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