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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一个吻,撑着他的胸直起了身,不满地说道:“干什么,还不允许人说了。仙君当时生涩得紧,像个毛头小子似的。” 钟情扣上他的手腕,对上他的目光,不咸不淡地问:“你是不是想顺毛了。” 戚临矢口否认:“没有。” 钟情盯着他瞧了一会,戚临也毫不避讳地瞪了回去。一分钟后,钟情率先动了手,拍了拍他的腰,说道:“那就下来吧,我们准备出发了。” 戚临:“……” “不要,还没睡饱。” 音落,戚临故意往后又挪了一点,正好坐上了他的大腿。他趴在钟情的身上,感觉到身下的肌rou都是僵硬着的,不由地就偷偷弯了眼角。 “你这个样子……” 戚临眼疾手快地抓住了他正往下滑去的手,下巴抵着他的胸膛,说话间温热的气息直往钟情的脖颈上招呼,“我太困了,你让我再睡一会。” 这人还当真是无理取闹起来。自己贴着人不放,却还想叫别人不要碰他。 然而钟情没有撤手,而是继续向上挪了一点,戚临感觉到尾椎骨传来一阵热意,一条黑色尾巴顿时就冒了出来。 他猛地起了身,从钟情的身上滚了下去,行云流水地下了床,跑进了浴室。 钟情看着半掩着的门,轻声笑了下。 等戚临出来的时候,钟情已经换好了衣服。 戚临瞪了他一眼,接过他递来的T恤,不满地说道:“我从前怎么也没发现你是这样的人?” 钟情盯着手没有说话。 戚临又看了他一眼,见他还是这一副无波无澜的样子,直觉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你真这么喜欢?”戚临问道。 钟情仍旧不答。 戚临捧上他的脸,微微抬着头同他对视着,“要真这么喜欢,我下次给你搞个兔尾玩玩?还是说你喜欢……” 钟情捂住了他的嘴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行了,就喜欢你的尾巴。” “我的尾巴金贵着,你不准再给我弄出来。”戚临忿忿地说。天知道钟情是怎么回事,猫科动物的尾巴向来敏感,容不得旁人触碰。单是被别人轻轻一摸,说不定就能暴跳三尺,毛都不知道炸到哪里去。坊间传言: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他戚临的尾巴也岂是别人可以触碰的?即使他时常会出现一些情不自禁的反应…… 【这段不知道怎么改了,原文见微博吧。】 要是寻常情趣,他自然乐意同钟情玩玩。可这件事涉及他自身尊严,一步都不能退。 钟情应了声“好”。 似是有些失望的模样。 戚临撇开视线,狠了心不再去看他。 然而当天晚上他第不知道多少次被钟情抚摸尾巴的时候,早把这会说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当然,这都是后话。 钟情带他出了门,先是去了一趟游乐场。主子来此世许久,但还有好多东西没有见过,只得由着钟情带他一一见识一遍。 今天七夕,游乐场里处处可见穿着情侣衫的小情侣们,一对对地或挽着手或搂着腰,好不腻歪。 戚临见此,也往钟情那边凑了一点,虚虚搭上他的臂弯。 钟情垂眸去看他,戚临似笑非笑地对上他的眼,做了一个“我喜欢”的口型。 他笑了笑,捞过戚临的手把它放在了自己的手臂上,让他揽得紧了些。 两人并不是会在意让人目光的性子,一路上虽收到了不少或好奇或鄙夷的打量,但皆没有放在心上。 大半天下来,他们几乎把游乐场里所有的设施都玩了个遍。这大概就是修士的一点好处了,对于这些游乐措施,他们几乎是百无禁忌。 待到太阳西沉,他们又去了市中心看了场电影。 像是人世间的平常情侣一样,没什么新奇的地方,游乐场、电影、吃饭,是再普通不过的七夕安排。但却令人格外欣喜满足。 华灯初上,戚临牵着钟情漫步在人潮之中。街上的人群摩肩接踵,或行色匆匆,或步履悠哉。夏日的风从他们之间踉跄穿过,撩起了戚临的长发。 出来赚零花钱的高中生突然拿着玫瑰花凑上少来开口说道:“小哥哥,买朵花送对象啊。” 戚临与钟情对视一眼,后者认命地掏了手机,付了钱。 戚临接过花束,在她的道谢声中与钟情渐渐走远。 “送你。”他把玫瑰花递到钟情的面前,笑着说道。 “你拿我的钱,买了花送我?”钟情问道。 戚临弯了眼角,“好花配美人,当然是送你的。” 天边炸开一道烟花,紧接着第二道、第三道相继而上,如同一场绚丽的金雨自天幕洒下。 钟情接过花束,侧过头在戚临的耳垂下点了一下,低声说道:“我心悦你。” 戚临偏头望着他的眼,仿若穿过百年时光,眼见当年岁月、当时月光,所有的情深与意切,都藏在了这一眼之中。 得幸识卿桃花面,从此阡陌多暖春。 作者有话要说: “得幸识卿春风面,从此阡陌多暖春。”出自北大的一个标语,具体作者我还没查到 提前祝大家七夕快乐啦,单身的我只能在家啃狗粮_(:з」∠)_ 鉴于好多人都说七夕番外放到最后导致找不到更新,所以我把它先弄前面来了,完结的时候再弄回去 第82章 情临(一) 有道是:十里秦淮灯火灿,楼台亭榭绕河堤。 秦淮河无论是在白日还是在夜里都是金陵城中可数的一景。 是日春光正好,和煦的暖风自大街小巷穿行而过,扬起了檐下的酒旗,带着清冽酒香踉跄远去,引得游人不觉心生醉意。 日光下澈,在秦淮河面荡开的微波上撒下了一层金光,熠熠耀眼。两岸翠柳隔水相望,下垂的丝绦若有若无地点在水面上。水中池鱼相竞,来往的船缓缓驶过。 戚临早年听闻秦淮河畔的酒楼上有一名酒,叫十里醉。其酒香漫过十里长街,只肖小酌一口,便能在顷刻间落入温柔乡中,沉醉不知归处。 戚临往日肖想了千万遍,总算是趁着机会来到金陵走一遭,顺便尝一尝这令人流连忘返的十里醉。 他与寻常的修士不同,那些修士多是喜欢寻一处雅座,最好是临河靠着窗的,再点上几碟造型精致的下酒菜,先是故作端庄地吃上一口或甜腻或咸辣的吃食,然后再用小巧的白瓷杯小品一口酒液,端得是一派附庸风雅,然而戚临只觉得这酒喝得没滋没味,无趣得很。 戚临最喜欢的便是躺在屋顶,沐着日光,只一个人、一坛酒、一碟花生米就够了。酒要大口大口地喝,待酒液没过喉肠,酒劲上来之时,再就着几颗花生米,那才真叫个快活。 而况金陵的春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