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3

分卷阅读83

    流里站直了只能露出一个脑袋,她边走边问:“怎么不在帐篷休息?”

    林旭没说。

    “我有事想问你,白天人多,不好问。”多德亚站在林旭不远处,她好歹还知道一点羞耻。

    林旭大概知道她要问什么,说道:“你问了我也不会告诉你。”

    多德亚:“……”

    “你不是吝啬的人。”多德亚奉承道。

    林旭:“我是。”

    两人对视,多德亚败下阵来,她自暴自弃的把下巴陷进水里。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你看起来并不想回故乡去。这里什么都不好,也不方便,什么也没有。能不能填饱肚子也要看运气。”

    林旭是回不去,不是不想回去,更何况现在的部落也是他的心血。但他不能告诉多德亚这些,只能说:“那是你的事。”

    “你真不想回去?”多德亚语气亲近了很多,好似他们两以前就认识,这样自来熟的人林旭也是第一次见,“这里哪里好了?”

    “你待久了,一草一木都有感情。”林旭似是而非地说,“我来的时候,这里的人连肚子都填不饱。冬天的时候老人和女人要被当成食物。你应该也经历过。”

    多德亚冷笑道:“那些人都是野兽,连野兽都不入。”

    “但是现在,这里的人能够吃得饱饭,现在的食物别说一个冬天,就算三个冬天也饿不死。”林旭看着多德亚,“他们不用被当成食物,可以靠自己填饱肚子,不必受鞭挞,不用被被人杀死取乐。你所在的教会,和那也被你称作野兽的人没什么不同。”

    “他们也只是奴役那些根本不懂的人,让他们去做事情。或者许与实在的好处,或者是用神意去驱使。”

    “人应该有权利决定自己做什么,并且承担后果。”

    “你在建立你自己的国家。”多德亚目瞪口呆,“你野心真大。”

    “这叫野心?”林旭摇头笑道,“我只是让事物随其发展而已,如果发展到最后就是国家,那我的目的确实是建议一个国。”

    多德亚看着他,感觉自己的身体里血液也在沸腾,她舔了舔干涩的嘴角,递了投名状:“算我一个。”

    她有预感,她或许将见证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从无到有。

    作者有话要说:  林旭:⊙_⊙帝国?【黑人问号脸】

    感谢:墨染尺素ι扔了1个地雷【宝宝你醒醒!!省钱!!】

    取文名苦手问一下宝宝们,之前那个新坑脑洞的文名大家喜欢哪个:

    【对门的妖怪是我儿子他爹】

    【住在对门的鸡爸】

    【感而有孕】

    【我的儿子是只鸡】

    【别人带球我带鸡】

    【妖怪小区】

    关于感而有孕::“黄帝, 有熊氏少典之子,姬姓也。母曰附宝。”“附宝见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都野,感而有孕,孕二十五月,生黄帝于寿丘。”

    QAQ或者大家有什么更好的提议都可以说,要是采纳了我会发红包的

    第52章

    柯斯他们走了已经有一周了, 林旭几乎每天都提醒吊胆,时不时就看向他们离开的地方。好像下一秒柯斯就会带着队伍回来,来到他的眼前。部落已经很久没有发生族长这么久没有回来的事儿了,他们一方面抱着美好的憧憬, 另一方面又有些人心惶惶。

    如果出去的人真的出了事, 对他们而言无外乎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即便他们的克瑞斯在这里,但是也无法让他们安心。

    或许不会绝望, 但也一定会被击倒在地,短时间内不要想能够爬起来。

    基础设施的建设十分缓慢, 第二栋房子甚至还没有完成一半,就更别说城墙了——几乎是动都没有动。但是能动的人手都出来了。老人女人和孩子们都在工地上。林旭也是从早到晚的在工地上, 每天都是灰头土脸的。他倒也不在意自己的个人形象。

    林旭不认为自己是神,所以也不会费心去维持那所谓的体面。

    多德亚倒是觉得这一切都很有趣, 她几乎整天都待在工地上, 和族人们同吃同喝。倒也不再缠着林旭了,她现在烦恼的是如何把赫尔从身后甩开。赫尔现在成了她的小尾巴, 在哪儿看见多德亚,就能在她的身后看见赫尔。

    而在远离部落的柯斯和勇士们在行进了一周之后,总算到了第一个目的地——豪猪部落。豪猪部落与别的部落略微有些不同,他们是这片大陆唯一不信奉神的部落, 不过也没好到哪儿去,他们信的是豪猪,理由是周围的野兽就豪猪最多。

    不过豪猪部落也确实是一个非常富足的部落, 他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很好,即便到冬天最冷的时候,所打的猎物也能维持部落族人的生活所需。也正是因为如此,这跟部落有非常多的奴隶。他们和别处的奴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衣服穿,也没有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在部落的空地里处理猎物的皮毛,给它们开膛破肚,搞得自己满身都是腥臭的鲜血。

    他们的头发杂乱,身上是厚厚的污垢,这些奴隶没有洗澡的资格,不值得浪费水。只有在下雨的时候,他们才能被允许清理自己的身体。而下雨的日子总是遥遥无期。

    即便离他们不近,也能味道那股臭味,那是种让人几乎无法忍受的恶心的臭味,有些嗅觉灵敏的人在闻到的那一瞬间就能吐出来。

    豪猪部落的族长是个年轻人,他大约刚刚从他父亲的手上接过族长的位子——他不算高,大约一米六五的样子,脸上还有红肿的痘痘,皮肤也不算好,稍微离近一点就能看见他脸上粗糙的毛孔。但是丰盛的食物令他的肌rou结实,身体强壮。

    他看见柯斯的队伍,并不怎么放在心上,也毫不惧怕,毕竟和柯斯的队伍比起来,生长在这里的他们显然更有胜算,他把自己的石刀扔到同伴的手上,向柯斯所在的方位走去。

    “你们从哪里来?”他问道,“来做什么?”

    柯斯和这个族长年纪差不多,但是比对方高了一个头,但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说道:“从距离七个白天的地方过来,想和你做个交易。”

    豪猪部落不信神,自然就没有祭祀,这里的一切都由族长来做分配,族长掌握着所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