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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

    就像见了鬼,再去就是闭门谢客。

    黎曼玲需要生存下去,但除了那些花哨的“特长”以外她没有任何实在的生存技巧,在那个年代,没有人需要她教授怎么去弹好一曲肖邦。

    在隔壁女租客的帮助下,她去做了一个舞女。

    但也是老老实实的舞女,无非是在舞厅里陪着各色的人群执手一曲罢了。

    舞厅里像她这样职业的女人有很多,但没有人比得上她一根手指头,因此她很受欢迎。

    形形□□的人经过这里,都想要跟曼玲跳上一曲,这样脸上便有光些。

    黎曼玲一开始束手束脚的根本放不开,她也是大富大贵人家出来的娇娇女,舞厅里什么人都有,有绅士,同样就有色鬼。

    他们的手就像油腻的猪蹄,恨不得在她的身上掐个遍,黎曼玲每每遇到这样的就总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也不是没有赏过他们巴掌。

    但出了社会这是很公平的一个世界,打在人脸上的耳光,兜兜转转就会回到自己的身上。

    黎曼玲吃过无数次这样的亏,终于还是学乖了。

    她在舞厅里做的很好,渐渐懂得同那些人虚与委蛇,也能在他们之中游刃有余,老板也很喜欢她,她幻想着有一天存够了钱,她就可以不在做这些,自己开家小店,卖卖杂货也挺好的。

    而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一个男人,眉清目秀,与她年岁相当,他很温柔,也不在乎她的工作,不顾家里的反对向她求了好几次婚。

    黎曼玲心里是很喜欢他的,却又总是纠结现在的自己配不上他。

    要好的同事告诉她,幸福得靠自己的争取,她想想也是,以后他们两个自己住,好好经营生活就是了。

    她想着,等到他下一次再求婚的时候,就收下他送的玫瑰吧。

    如果一切都能按部就班,顺着她所想像的那个模样发展就好了。

    黎曼玲在有一天下班的时候,经过一条每天必须经过的小巷子,小巷子白天就人烟稀少,更何况到了舞女下班的深夜,她被几个人拽进了小巷的深处,嘴巴被东西牢牢的堵着,他们有三个人,大约都是三十来岁的模样,黑暗里他们蒙着脸,如同鬼魅,用刀子抵着她的脖子,他们是最可怕的畜生。

    黎曼玲想逃,可是一个女人的力气又怎么敌得过三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

    为首的先脱了裤子和外套,身上散发着让人作呕的气息,黎曼玲感觉自己的胃都要吐出来了,可是他的动作那样迅猛,如同楔子深深的打进了她的身体……

    他弄了多久,她就挣扎了多久,从来没有那么疯狂的挣扎过。

    终于,在第二个人也跃跃欲试扯下皮带的时候,她用牙齿要随了口中的布料,鲜血在口中蔓延,她用这一辈子也没用过的高亢声音呼救,三人被她吓得不轻,既想继续逞凶,又怕真的引来了人,正在纠结的时候,有夜晚巡逻的人经过,便提上裤子一溜烟的跑了。

    她趁着其中一个人走的慌乱,扯开了他的帽子和围脖,看到了他的长相。

    黎曼玲被送到医院,她的□□因为强.暴有了严重的撕伤,她不敢叫男人来陪她,现在的她彻底的脏了,她窝在病房里成天的哭。

    警察来做了笔录,但八十年代的巷子没有探头,也没有人证,来人更不是连环作案,要破这样的案子难如登天。

    黎曼玲辞了职,不敢见任何人,男人每次来看她,都被她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气走,渐渐的他就来的少了,再后来,不来了。

    可是黎曼玲的肚子就像吹了气的球,宽松的衣服也无法遮挡。

    她想要去做手术,可是肚子里的孩子竟然会踢她了,她拿着单子站在门口,最终仍是离开了。

    十月怀胎,她在一个冷到呼气成冰的日子里生下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娃娃,给他起名黎今。

    黎曼玲告诉黎今,只有今天的,才是握在手里的,你要珍惜。

    黎今一记就记到了现在。

    黎今记得小时候的日子很不好过,冬天的时候窗户会透风,半夜的时候西北风呼啦呼啦的声音很响,黎曼玲就会拿报纸糊住墙,一层又一层。

    也总是吃不饱,物资匮乏,黎曼玲挣的少,又不擅长煮饭,南瓜粥一喝可以喝一月。

    还有衣服,他记得衣服上总有打的很粗糙的补丁,那是黎曼玲在邻居的教导下做出的最好成品,可惜穿出去还是会被人笑话。

    孩子对贫穷两个字的理解格外深刻,但回想起来,似乎也从来没有怨过黎曼玲。

    他很小就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从未自卑,黎曼玲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母子两人倒是表现出了如出一辙的自我。

    黎今当然知道黎曼玲是爱自己的,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怎么表达。

    在他五岁那一年,黎曼玲又遇见了邓思安。

    邓思安是黎曼玲的青梅竹马,在黎家大势未去之前移民国外,两人在那样的年代断了联系。

    再遇见的时候,邓思安衣冠楚楚,一表人才,而她已经是底层社会的一个平凡母亲,纤细柔嫩的双手有了一层薄薄的茧,只是身段依旧美好,容颜在滚滚红尘的磨砺中显出了一种特别的美,风情更胜以往。

    她美的很嶙峋,是一种让人过目难忘的气韵。

    邓思安对她再见钟情。

    在黎今的记忆中,邓思安总是很早就出现在家门口,手里提着弄堂口买的生煎和馄饨,砂锅泡泡馄饨给她,生煎给自己,他笑盈盈的看着他们母子俩吃完,再开车把黎曼玲送到商场,等她下班的时候又将她接回来。

    黎今差点就以为邓思安会跟黎曼玲结婚了,他们同进同出很长一阵子。

    晚上的时候,他就问她:“mama,你要跟邓叔叔在一起吗?”

    那是他唯一一次问起她的感情问题,黎曼玲愣了愣,似乎是思考了一下,随后才怅然的笑道:“在一起……大概算吧。”

    “你们会结婚吗?”他想着电视里出过的种种场景,也为自己的mama构思了那样的一幕,她穿着洁白的婚纱,那一定很美。

    彼时的黎今还是渴望一个家的,不是说跟黎曼玲两人不好,但是家里头有个顶天立地的成熟男人,到底不一样。很多事情他就可以跟这样一个人商量,而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