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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漠然的脸上看不出谢意,紧接着他闭上眼,再度死气沉沉地睡去。

    我没在意,转身走进诊所。陈仪伶手术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快很多,快到我有点诧异,怀疑是不是有点草率?我问了问护士,护士似乎笑了下,只说:「做手术是不简单,但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复杂,这是有分的,胚胎期是……」…..

    .......

    一个多小时后,陈仪伶慢慢走了出来。我赶紧跑过去扶着她。

    她脸色不是太好,看上去有些虚弱,也不太说话,我有点紧张,也没有过带女人去堕胎的经验,只能一直牢牢牵着她的手,随时注意她的脚下。

    后来我放弃了那部提在忠孝东路的摩托车,直接在诊所门口拦了出租车,在后座,她安安静静靠在我的肩膀上,那一段路程,我们的手掌始终没有分开,那是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非常脆弱,脆弱到让我无法袖手旁观,我不知道自己可以为她做什么,只能这样牵着她,一直牵着她────

    她似是睡着了。

    把她送到家门口,看她提着药袋走进刚打开的电梯里,正式分手时,她一直按着开门键不放

    我们一个人站在电梯外,一个人在电梯内,我以为她还对我要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只是有点气虚地说了句:「过阵子再打给你。」

    我点头,说:「赶快上去吧,好好休息。」

    转身时,还是没听见后面电梯门阖上的声音,于是我又回头看了看,她人还在那里,我顿了顿,才又说一遍:「好好照顾自己。有事打给我。」

    她轻轻笑了一下,笑容苍白美丽,「嗯。」

    接着电梯门才缓缓在眼前密阖,隔断我们的视线。

    这一次,我不再先掉头离开,而是站在原地看着陈仪伶,直到她的身影彻彻底底的消失后,才转身步出这栋大厦。

    第13章 十二.

    有时候我觉得日子过得很快。

    陪陈仪伶去堕胎之后,晃眼又过去几个月,生活琐碎又零散,陈仪伶没有再找我,有几次,我想传封简讯给她,问问她好不好,可每次开头才打了几个字,又通通作罢。

    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

    台湾遇上十年来最冷的一波寒流,我跟高镇东去泰国玩了五天四夜,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回来时,依然觉得像是做了场梦,很不真实。我发现我跟高镇东一样都不喜欢冬天,夏天再怎么热,对我们来说都是可以忍耐的,可一到冬季,早上起床,就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每一天早晨理智都在与感性作激烈拔河,明明打死都不想起,却也不得不向现实屈服。这一点,身为睡仙的高镇东深感同意,外面那么冷,我跟他更加不愿出门,于是我们挖掘出一个共同的新爱好────租录像带。

    在那反复寒冷的两个月,每次见面,几乎都待在他家理,肚子饿了下碗面,看电影,□□,然后睡觉。

    记得有回周末,我们躺在那张床上看周星驰的电影。女主角是袁咏仪,许多桥段与台词极为无俚头,但很好笑。其中有一幕是袁咏仪饰演的那金鎗客正躲在远处准备狙杀零零柒(周星驰),结果那头周星驰什么都不知道,嘴边黏根烟,正在一架白钢琴前自弹自唱…...就两分多钟的画面,我头一回发觉周星驰其实长得也挺帅。周在耳机里问袁:小琴,妳觉得我怎么样?当时她正在远处拿着枪对准他的头,说:除了帅没什么好说的……

    对了,那戏里头还有陈宝莲。看见她出场时,我不免又想起陈仪伶,不知道她最近过得如何。只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她不是那种能在生活上亏待自己的女人────每每我跟她相聚,总是逃不开伤心事,或许她不联络我才是一件好事。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我对高镇东说,「其实周星驰还满帅的。」

    高镇东似乎觉得我的眼光有问题,挺不屑的:「拜托,你说刘德华我还能接受。他───也就那样吧!」

    我笑笑:「唱得很深情啊。」

    高镇东拆了包可乐果说:「对嘴的吧。」

    我无言以对,索性不说了,从他手里抓过一把可乐果就往嘴里丢,房间里一时诠是喀啦喀啦的声响,高镇东忽然转过头对我说,「我有跟你说过我会弹吉他吗?」

    我略感惊讶,他还真没说过。高镇东见我的表情便明了了,哈哈笑了两声,挺欠揍,他兴致一来,将那包可乐果塞到我手里,叫我等着,接着开始一阵翻箱倒柜。我细数,若不算中间我当兵那两年,那时我们在一起也差不多快四年了,老实说,对于高镇东这个家,我仍是不太熟悉,我不会去翻他家里的东西,如果这里真还藏着一把吉他,也不是没可能,只是比较出人意料而已。

    ......高镇东还真的翻出了把吉他。

    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木色吉他,看得出来有些旧。高镇东面带兴奋地关掉了音响,拖来一把铁椅,自信满满地正对着床前坐下,手指随意地在琴弦上拨动几下,撩出阵阵清脆不成调的和弦。乐器我一窍不通,但看他抱吉他的架式好像真有两把刷子,我没见过他这副模样,一时觉得新鲜也心痒────我忽然明白,为何以前学校那些懂得说学逗唱的男生把学妹的成功率总是特别高,拿着乐器的男人,有种别样的魅力,看起来深情专ㄧ,就像现在的高镇东,最要命的是当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让人有种错觉────好像他爱你。

    ......我有些恍惚,彷佛已能想象出少年时的高镇东是什么样子。

    人不痴狂枉少年。他在那个年纪里对某个漂亮女孩一见钟情,跑去刺青、跑去学弹琴,这些都像是他会做的事,疯狂────那是他的青春。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青春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就像他自己嗤之以鼻过的,那些不过都是傻事,他不会再去做一次,可我猜他这辈子,肯定都忘不了那个女孩。

    高镇东咳了两声,装模作样地说:「来,点歌吗?」

    我有点狐疑:「能点歌?」

    他严肃瞪了我一眼,我低声笑出。

    「来个深情的。」我坐在床上,一脚翘起,手搭在膝上,像个大老爷,我考虑等下要不要塞个两百块到他内裤里。

    高镇东不再废话,随手来了一段。我原以为他是骗我的,没想到真有两手,起码听在我这个门外汉耳里,还是觉得挺厉害。美中不足的是他没唱歌,只是弹,弹了一段不知名的旋律,高镇东侧低着头,嘴唇微抿着,神情认真,开始还看得出有些紧张,后来也完全投入,那瞬间,他看起来竟跟那些大学校园中的文艺青年也没什么两样────我有点舍不得眨眼,悔恨手边没有相机。

    后来弹到一段明显是□□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