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拆CP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29

    。

    但最让纪念注意的,却是它屋顶四个翼角上刻着的四只狻猊,以及狻猊身上泛着的道道金光。

    有一秘境,檐翼居四兽,身泛金光,宛若极登仙境,名曰大成。

    这正是世界剧情中,对小蛊王守护的大成秘境的描写。

    黑青本来还很担心,小蛊王会不会不喜欢他送的洞府。一般来说,蛊王都是难以接近的,能力越高的,待人接物也越发冷漠。毕竟都是与兽虫为伍,也能理解。尤其是蛊王们能当上蛊王,一般都不太在乎身处的环境,他送的洞府虽然是自己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了,但却并不能保证,能入得小蛊王法眼。

    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在心里忐忑,就看见十四岁的小蛊王缓缓走下台阶。方才小蛊王还站在门槛内,现在走出房门之后,才让人真正看清楚了他的模样。眉如远山,冰肌玉骨,修眉镂月。美如神诋的小蛊王身着巫师盛装,暗青色的长裙迤逦曳地,身上繁琐的精致银饰,愈发衬得他金质玉骨。即使面貌只有十四岁,依旧不掩其气势。他就单是从纯白的台阶上下来,便是震慑众生的风景。

    “你这洞府,可有什么名字?”

    黑青听到小蛊王问他,男子顿时一清。他这才意识到小蛊王与自己仅剩几步之遥,慌忙错开视线,脸上不自觉浮上两朵红晕,“有,此秘境名曰大成。”

    就是它!

    纪念没注意到黑青的不自然,只顾着捉摸现在的世界剧情进行到什么地方了。

    原剧情里,主角季末进入大成秘境之时,惊扰了秘境守护者小蛊王的睡眠,引得小蛊王大发雷霆,技能狂飙。

    最后……

    主角不得不把他消灭了。

    ……

    所以纪念才这么无语,因为这个小蛊王不仅是个路人甲,而且还是个炮灰!这副身体原主的设定就是一心只有养蛊睡觉两件事,蛊王本就是非人非兽的存在,而他养成的寄宿金蛊又不是常规的普通蛊,而是妖界的滕蛇,滕蛇是十二弑神妖灵,本体是红莲业火,滕蛇只是它的拟态。所以它根本不用吃东西,而作为与它融为一体的小蛊王,自然也不需要吃东西。他就在养蛊和睡觉上颇有造诣,还被人意外闯入自己家,又打不过人家反被灭了。

    纪念真是心里替原来的小蛊王默哀,真是招谁惹谁了。睡觉被撞醒,起来保护保护领地还要被完灭。话说小蛊王真的有很厉害么?那怎么主角还没有达到大成之境就能把他灭了!纪念估测就是主角气运值做祟。

    不过更重要的一点,是原剧情里小蛊王死的太快,根本没来得及交代他当时存在了秘境中多久。

    要是剧情中他在秘境中呆了几百年,那他岂不是要等上几百年,才能熬到剧情开始?

    纪念忍不住皱眉,心里有些担心。

    一旁站着的黑青看到自家美人小蛊王蹙眉思索的模样,立刻出口问道,“小蛊王,有什么事么?”

    这称呼一出声他就后悔了,蛊王就算是看起来年龄再小,那也代表了黑苗的信仰,高傲冷漠。他这么称呼对方,对方一个不满,就是死罪。

    黑青心中一惊就像赶紧跪下去,但小蛊王却好像根本没感觉到什么不对,依旧皱着眉,只是薄唇微启,回应了他的询问,“你知道……青云城在哪儿么?”

    黑青没想到小蛊王居然跟他的相貌一样让人心生亲近,脸上的红晕愈发明显。

    “知道,小蛊王想去么?黑青愿意带蛊王前去。”黑苗一贯淡漠面瘫的族长,激动的声音都快抖了。完全没有丝毫疑惑,自家蛊王到底是怎么把脑洞从一座洞府,开到青云城去的。

    有人亲自带着当然好,纪念嗯了一声,满意的笑起来。青云城不是什么重要地方,但青云城不远处的南湘村,却是整个世界剧情的发源地——主角季末的老家,妖主涅枫受重伤被(对)季末援(一)手(见)相(钟)助(情)的地方。

    虽然他不能从世界剧情中,找出来现在剧情进展到哪里了,但他可以亲自去找季末啊。

    纪念只顾着自己思索,完全没有注意族长因为他的笑,所以更加红润的脸。

    原本应该得到秘境就开始入住,然后开始养蛊睡觉养蛊睡觉生活的小蛊王,就这么开始了他千里寻人的闯荡生活。

    这个世界人界只有一个国家,黎国。黑苗族所独霸的黑苗山在黎国南方边境,也就是人界的南边缘。再往前一点,就是妖界领土。这样的地理位置很危险,如果妖界来犯,黑苗族难免受到波及。但黑苗一族向来自傲,对妖界可能来犯丝毫不重视,一致认为蛊术才是最厉害的术法,妖界再强大,也不会对他们轻举妄动。

    但这样的地理位置对纪念来说,又带来另一个非常好的结果,那就是,它距离青云城格外的近。

    黑苗族长不过是一天,就将自家小蛊王送到了目的地,他已经尽量走得慢一点了,但是无奈路程太短,沿途风景太凄惨,没能阻止前进的脚步。早已换好了一身普通小少爷装束的小蛊王,一到青云城就挥手让族长走了。

    绝对的暴力促就绝对的独裁,即使黑青再不放心,小蛊王冷冷一个眼神扫过去,显露出右臂上睁着眼的红蛇,黑青只能再次检查了一遍给小蛊王的一叠银票,放他一个人走了。

    纪念站在城内看黑苗族长带着赶车的人渐行渐远,等到最终消失不见的时候,立刻抖抖手上的银票,去换了些零钱买了匹马,骑上马出了青云城,直向东走。

    按照剧情中的描写,走了约摸有十几里路。就看到前方树林遮蔽下隐隐露出几处房屋,这应该就是到了主角季末的家,南湘村。

    纪念骑在马上,速度不慢不快,古代村庄掩映在山林里,看起来别有一番惬意之感。未来世界高速运转的快节奏生活,让人很少再能享受到这种难得一遇的平稳与舒缓。空气中包含的丝丝新春的蓬勃朝气,还有绿叶青草的微微酸涩之味,也让人黯然恬静。

    纪念正仰头看着天,突然身下的马嘶鸣一声停住脚,他低头看过去,就见前方一道小河蜿蜒包裹住村庄,方才有树挡着看不清,现在看清楚了还真是一桩麻烦事。

    这河水说深不深说浅不浅,但如果方才马直接走过去的话,他的裤子绝对会湿完。纪念把下摆撩起来,将裤脚挽起来,然后拍拍马屁股,让马继续向前走。

    但是——

    马还是不动……

    纪念纳了闷儿了,掂着下摆下了马。等他看清了马身前的东西,才明白了为什么它不动了。

    在白色的高头大马身前的草地上,一只浑身烧焦了的野鸡半死不活的瘫在地上。纪念凝神看过去,还能感觉到它尾部翎羽在不停抽搐……

    “……”纪念眨眨眼,走过去左手掂着下摆右手将鸡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