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耽美小说 - 总裁的野狗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当然。”

    29.

    一点半,如约而至的sao动打破了公馆的宁静。

    密集的枪声,尖锐的爆破声,将这座建筑变成了硝烟密布的战场。

    野狗冲着王的敌人撕咬,却不知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他的国王已与敌人握手言和。

    艾家的卫士端着机枪,朝向入侵者扫射,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瓮中捉鳖。

    野狗的身体被子弹穿透,双腿双臂皆失去了知觉,他瘫倒在地上垂死挣扎着。

    直到那个高大的、穿着黑色西装的英俊男人,出现在他的面前。

    “咯咯咯……”

    野狗的脸上出现了笑容。

    没有错。

    ——我爱着的王啊,就是这样无情的,视一切如蝼蚁,踏着千万子民的尸体,戴上那沾血的王冠,成就他那无数白骨堆成的王位。

    他的神情永远冷漠,他的眼神从不因任何风景而停驻。

    ——现在,轮到我啦……

    ——我亲爱的王,如果我阻挡了您的道路,

    ——请毫不犹豫地,从我的身上踩过吧……让我那微不足道的尸骨,成为您的垫脚石吧!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Smiles, tears, and all my life -- and, if God choose,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1]

    易宸漠然地接过保镖递上的手/枪,对着地上那个男人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砰——

    野狗的头颅一瞬间如同礼花般炸开,鲜红色的血与乳白色的脑浆齐喷,碎屑溅在的大理石的地板上,怵目惊心。

    这个令人作呕的怪物就连死去的方式也是这样的恶心。甚至叫人后知后觉地发现,在子弹的威力下,即使是掠夺他人生命为生的刽子手也和普通人一样脆弱而不堪一击。

    易宸擦拭了一下手中的枪,然后收入怀中。在确认了射击对象已彻底死亡之后,转过身毫无留恋地迈步离去。不远处的日光下停着一辆黑色轿车,易宸朝着那里径直走去,没有回头多看一眼。

    ——Lucky day

    如果一定要客观地评价的话,那这一天平淡无奇,与昨天和前天皆没有什么区别。

    ……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All is well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更野狗番外~

    ***

    [1]野狗临死前念得那一长串英文,出自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

    ……

    我爱你以我终生的

    With my lost saints, --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

    呼吸,微笑和泪珠--假使是上帝的

    Smiles, tears, and all my life -- and, if God choose,

    意旨,那么,我死了我还要更加爱你!

    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

    第12章 番外——野狗(上)

    野狗出生于金三角。

    这个泰国、缅甸和老挝三国的边境地区,以毒/品闻名世界。

    行恶即生存,遵循着丛林法则的‘野兽’们在这片开满罂粟的土地上厮杀。

    这是一支由十几个穷凶极恶的亡命徒组成私人雇佣兵,男人们用非常低廉的价格买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哑巴女孩。哑巴女孩既要为他们洗衣做饭,又要随时随地供男人们轮流发泄兽/欲。这些思想与rou体都如同野兽一般恶徒们,永远都有着耗不完的精力。于是女孩的下/体几近撕裂,浑身上下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皮rou。

    她又聋又哑,即听不见那些侮辱和讥讽,也发不出任何申诉与哀嚎,只是安静的蜷缩在角落里,默默啜泣流泪。直到后来,她的肚子大了起来,依然承受着日复一日的暴行。

    再后来,她在做饭的时候肚子被其中的某个男人踢了一脚,便径直倒了下去。血源源不断地流出来,流出来,没完没了了。恶徒们恼火极了,他们一帮人都饿的要命,而那个该死的婊/子居然躺在地上装挺尸!一个气急败坏的马仔揪起女孩的头发连扇了十几个耳光,于是奄奄一息的女孩彻底没了气息。冷静下来之后的首领上前,用匕首切开了她的肚子,挖出一团血淋淋的东西,扯断了脐带之后,随手摔在了地上。

    那胎儿坠地之后,骤然发出响亮有力的哭声。

    抽着烟的男人有些诧异,随即捡起来掰开腿瞧了一眼——是个男孩。于是男人吐了口烟,嗤笑道。

    “摔不死的狗崽子。”

    恶徒们嘻嘻哈哈地看着热闹,对生命的降临并不甚在意。过去的那些日子他们一直共用一个女人,究竟是那一颗种子结了果,谁也不得而知。孩子的父亲或许便是他们中的一个,这一点所有人心知肚明。

    只要养不死,那就养着呗,活着是命,死掉了也是命。

    当晚女孩的尸体被剁碎喂了狼犬。

    野狗没有喝过母乳,从降生起他就挣扎在生死线上,恶徒们把他扔进了狼犬窝里,畜/生吃什么他就吃什么。畜/生病了没有药,那他也便没有,熬过去了便过去了,熬不过去也不过一死。可喜的是他自落地以来几乎从未生过病,给个窝就能睡,给口吃的便能活。

    当这小东西长大了点,可以看出一点人样来的时候,恶徒们也开始带点审视的目光去看他了——眼睛像谁?鼻子像谁?嘴像谁?这群亡命徒从来没干过什么人事儿,也并没有什么为人父的觉悟,却都计较着想白得个便宜儿子。偶尔也会良心发现,抱着‘或许这狗崽子是我的种’的心理,将自己的看家本事教给他一两样。

    三岁时他学会了投掷飞镖,四五岁时他开始对着木桩练习泰拳,六岁时他学习面对敌人时该如何用匕首切断对方的喉管,怎样更快地命中要害、怎样准确地扎穿心脏,九岁时他第一次开枪、第一次被扔进有鳄鱼栖息的河中被迫泅渡。

    野狗在恶人圈里长大,从这帮恶徒们的身上源源不断地汲取着一切生存与犯罪的能力。

    他没有学过生物,却对罂粟的种植了如指掌,能够粗略鉴别各式毒品的成色纯度;他没有学过化学,却知道用哪些东西可以制作炸弹。

    这些形形色/色的恶徒,将各种犯罪领域的技巧传授给他,

    有人教会他撬锁,有人教会他逃脱术,有人教会他搏斗,有人教会他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