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 言情小说 - 农门娇妻作死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4

    匆匆离开,估计卖给她后便后悔了,她刚才太着急,漏算了一步。

    这些胡参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一但流通必会被懂行情的人发现,所以吕家原本只卖给了真正懂此物药材商人,这样的话,他们在用药上会小心一些,有的甚至会打碎了再用,毕竟被人看到了成品的形状,而惹来杀身之祸。

    “算了,吕家谨慎,是我太粗心,好在只有一小袋胡参,想来那祁家家主很快就能用完,发现的人不会多,以后这生意还是少做吧。”

    石家兄妹还是没懂,但是他们向来听于书燕的。

    于是三人赶着牛车往回走,到了西市小院,便叫石泉去祁家药铺说一声,便说家中的胡参已经用完,没得卖了,也免得对方在等。

    只是当石泉去了祁家药铺的时候,天已经黑透,祁家药铺早已经关门,根本没有人在此处等了。

    于书燕于里头的本钱多了些,以后不必再回秦家院去,她可以安心安意的去做生意了。

    明个儿再接再励,多做几桩生意吧。

    第121章 去看枫叶

    夜里秦楚赶了回来,却是一身的酒气,也不知他今日做了什么,竟然喝了这么多的酒。

    于书燕扶着他入屋,秦楚却一把将她拉住,坐在他的腿上,他温声道:“今日受知县大人之邀参加了才子诗会,我拔得了头筹,于是与几位才子相约数日后去看枫叶,我便想起燕儿也极为喜爱枫叶,不如燕儿一同前去如何?”

    于书燕现在一心只想做生意,才不想去呢,于是摇头,可是秦楚却不准她摇头,说道:“说好了,到时一起带上女眷,你带上幕离,咱们一起郊游,看枫叶,划船,喝酒。”

    这日子倒是逍遥,要是前一世,她能跟着秦楚来这县城里住着,时不时与他相伴去郊游,想来梦里都会笑醒吧,然而现在她却没有什么心情。

    “我不去。”

    “燕儿不去我便不去了。”

    于书燕无奈的看着他,最后还是答应了他,想着不曾和离,就给他一点面子吧。

    接下来于书燕忙着在码头酒肆寻找商机,等到秦楚带她去郊游的那日,没想石梅却拿出一套新衣裙,上面的刺绣全是石梅一针一线绣上的,她手艺不错,以前还得镇上吴家看中,这会儿这套绣红梅白色棉绫褙子,下身粉裙,裙摆处与衣襟相呼应绣上了红梅。

    待于书燕穿着一身新衣,梳了个光滑的发髻出来的时候,三人眼前一亮,秦楚竟是看呆了。

    石梅很是满意,燕子长得漂亮,眉眼温婉,这模样更显得娇俏可人,可惜就是少了一套头面。

    于书燕把秦楚送的簪子带上了,反而看着她显得素净。

    秦楚看到她犹豫了一下,说道:“燕儿,换一身旧衣再去,我怕他们把持不住。”

    于书燕一听,瞪了他一眼,秦楚却是笑了。

    她不换旧衣穿上,秦楚无奈叹道:“一定不能揭开幕离,可知道?”

    于书燕点头。

    两人上了马车,于书燕有些肚子饿,便吃起了小点心,秦楚看着她上了胭脂的红唇一动一动的,他忍不住上前将媳妇拥入怀中,吻了吻她的唇。

    “燕儿,你长得真好看。”

    就知道他贪图自己的美色,那是因为他还没有入京,看到京城里的世家女,个个贵气凌人,又貌美无双。

    于书燕听到秦楚这话没有半点动容,两世加一起,这样的话听过不少。

    秦楚上街买墨,第一眼看中了她,不就是看中了她的美色,所以秦楚觉得她漂亮也很正常。

    秦楚看着无动于衷的媳妇,越发觉得她可爱极了。

    “呆会我来对诗,你负责吃就成了,瞧着你也爱吃,他们拿来了不少点心,皆是庾县的富家公子,极为大方。”

    秦楚说得如此轻巧,可是上一世的他可不屑结交这些富家子弟,一身孤冷又独来独往的秦楚,这一世却反而喜欢交朋友了,倒是奇事。

    “你不嫌他们身上的铜钱味?”

    秦楚笑了,“嫌弃的很,不过便是圣人也是要吃喝拉撒的,真正大量之人,须容世界万物,他们富有不是我不结交他们的理由,只要他们是有才之士,或者是正直好学之人,我都愿意结交。”

    这一世的秦楚还当真不一样了,他终于会关心身边的人,会为身边的人停下脚步,不再一味的沉迷于书中,或者沉迷于科考官场。

    马车出了城门,往枫树林去,那儿是庾县出了名看枫叶盛景的地方。

    夫妻两人从马车上下来,那边空地已经停下了不少马车,那边成双入对,年轻都不相差,各自带着了家中妻子,女子带幕离,除了能看到姣好的身段,倒是看不到真容的。

    于书燕被秦楚抱下马车的,引来几人大笑,“所谓风流才子,便是秦兄这样的了。”

    于书燕面颊一红,脚落地,她能感觉到数双眼睛朝她看来,不仅男子打量她,便是女子也打量她。

    秦楚握住她的手朝他们走来,到了近前,便问道:“哪儿最适合流山玩水?”

    “前面有个小亭,那儿环山,又有瀑布,还能看到枫叶。”

    有才子开口。

    秦楚便拉着于书燕的手往那边去。

    于书燕身姿端庄,没有秦家婆母和几位嫂子在,她做回自己,前一世受过严格训练的自己。

    这样端庄的外表,贵女的气势早已经跟着那宫里的嬷嬷学到了骨子里去,上一世为了秦楚去学的,到了这一世她却捡了现成的,反而显得落落大方,若不是知道她的出身,这些人都要以为她的出身不凡。

    于书燕不仅行步之间显得落落大方,便是言词之间也是不多不少,与之聊天,很是舒服。

    到了亭前,有才子感叹道:“难怪秦兄成日牵挂着家中娇妻,如今见了,才知道秦兄的娇妻竟是如此知书达理。”

    秦楚听到别人夸自家妻子,那自然是高兴的,于是笑道:“我内人不但识字还练得一手好字,若问学识,倒也不差。”

    秦楚一句话,在场的几人都呆了呆,都觉得秦楚多半扯了谎,毕竟不过是个庄户家的农女,能有多少银子送她去开蒙,除了富贵家中的嫡女受过专人教导,一般家中的女子岂能这种待遇。

    然而这些女子眼尖,却发现于书燕的手指根根修长,白皙细嫩,一看就不像是做粗活的手,莫非这位庄户家里还是村里的小地主不成?

    正在大家疑惑之际,亭子到了,几人进了亭子,秦楚带着媳妇直接坐到了主座,于书燕还有些意外,倒是不客气,可是看到眼前的才子,却个个都像见惯不惯似的,想来平素秦楚与这些人交往时便是这样的吧。

    前一世的秦楚他中了状元,最后也做到了丞相位,虽然对她负心,但他之才能必定在这些人之上,他能坐在主座上,不仅才识,德形必定是让这些人臣服的,不然在这些世家子弟的面前,一介寒门出身的秦楚岂能如此张扬。

    于书燕在秦楚身边坐下,刚坐下没有多久,这些才子们便开始吟诗作对了,这些才子家中富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