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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2017/03/01 我的林彧初(1) “修哲,林先生刚才来过电话。” 我从躺椅上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个。 仅剩的那点疲倦一扫而光,我赶忙坐直身子,让自己快点清醒。 我问唐颖:“他说了什么?” 唐颖笑得神秘兮兮:“他说他在片场外等你。” 我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他现在不是应该再北京?” 而我正在上海拍戏。 “那你要问他咯。”也不知道唐颖是不是跟林彧初学的,越来越爱设悬念吊胃口。 我急了:“什么时候打的?你怎么也不叫我?” “半小时前。我说你在休息,林先生让我别叫醒你。”唐颖一脸无辜,“是你自己交代的——‘林先生所有指示优先执行’。” 我把披在身上的毛毯掀开,着急忙慌地整理着装,被唐颖说得怪不好意思,假意抱怨:“你——你就知道向着他!也不记得是谁给你发工资……” 唐颖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拍着大腿夸张地笑:“哎呦!真别说,就数给我发工资的那位最向着他!” 听她笑得十分开心,我更窘,干咳两声,努力让自己的步伐迈得不那么急切。还不忘跟唐颖交代:“跟薛导说一声,我出去一趟,下午该我镜头的时候我会准时到。” “知道啦,赶紧见媳妇儿去吧,急死你!”唐颖那张嘴,非要拿我打趣到我临走的最后一秒才舒坦。 说起来我还没叫过林彧初“媳妇儿”,又或是“老婆”这类的,“心肝儿”、“甜心”通通没有。 我只叫他“小朋友”,或者“林先生”,最亲昵也不过“小初”。 我心中是想叫些更腻人的称呼的,然而那些腻人中总会带有捆绑性质,那也许会是变相的负担,而我不希望他承受任何不必要的负担——如果他不情愿的话。 可当别人说出这种有标签含义的词儿时,我却没法控制自己加速的心跳。 林彧初就是我的——我的妻子、老婆、媳妇儿、宝贝儿、心肝儿。 他是我的小天使、小精灵。 是我的,只是我的。 多让人感到幸福。 第14章 2017/03/01 我的林彧初(2) 我有点着急,怕他等久了,边往片场外赶,边掏出手机准备拨电话给他。 电话还没拨出去,就看到不远处的甜品店外聚了不少人,立刻禁不住笑了。 林彧初哪会有无聊的时候呢? 大概占了个子高的优势,哪怕我仍距那焦点人物几米远,也能将他一举一动看个大概。 他一手拿着玻璃酒瓶,一手拿着手机,面带灿烂而自信的微笑。 手机和玻璃酒瓶的瓶身小幅度地撞了撞,像预备动作。 周围一圈人大气也不敢出,眼睛一错不错地紧盯着他的动作,只等找到点破绽。 “咻~”林彧初口中调皮地加了个效果音。 下一秒,手机和酒瓶瓶身再次碰撞。 手机消失了,出现在了酒瓶里面。 旁边一小哥惊得又笑又叫,瞠目结舌,半晌才反应过来,挨个拍拍身边的人,说:“这是……这是我的手机!我的天……” 有那好奇的还把自己手机借给小哥,说:“你拨你电话试试。” 酒瓶里的手机开始震动响铃,这说明酒瓶和手机都毫发无损。 那小哥只剩不住地抓头发了,仿佛眼前的一切颠覆了他前半生的全部认知。 林彧初笑得更开怀:“要帮你取出来吗?” “别……别!”小哥赶忙阻拦道,“你就这么给我吧,让我拍照发微博!” 旁边的人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你手机还在里面呢——” “欸……快,你们谁借我个手机……” 人群里乱糟糟的,林彧初的笑眼从人跟人的空隙中对上我的视线,朝我眨了眨眼睛。那意思是拜托我再等一下。 等林彧初跟几个粉丝合过影、签过名,我们才一前一后地走进了我入住的酒店里。 他脸上始终挂着笑,明明已经离开那甜品店许久,大脑中似乎还在不断回放那些人或惊讶或欣喜的表情,然后自己也能笑出来。 我忽然想起他曾经不止一次说过:“我很喜欢别人看我表演魔术时,脸上流露出的自然而真实的惊喜,那会让我觉得自己也可以成为蜡烛上的一点烛火,去点亮别人的生命,哪怕仅仅一隅,哪怕一瞬间。” 第15章 2014/08/21 林先生三年后的第一场魔术表演秀 林彧初喜欢的,我都会竭尽所能帮他达到。 这也许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对他信仰最基本的奉献。 我知道天使是不可能成为私藏品的——他喜欢舞台,喜欢表演,喜欢神气十足地向世人展示他的魔法,我便鼓励他重回到人们面前。 我花了很大工夫,才让他淡化了左岩的死对他表演魔术时的影响。 尽管我有无数个想将他藏起来的念头,但在他的“喜欢”面前,它们统统都只能夭折。 有什么能比林彧初开心更重要的呢? 所以在我伸手轻推林彧初,催促他去台前时,硬生生逼着自己斩断了所有的犹豫。 “你行的,林彧初无所不能。”我帮他抚平衣角那一点褶皱,“我会一直看着你,为你加油。” 我看他不再胆怯犹豫,稳稳迈开步子,走上舞台,才溜去观众席坐着。 他在台上稍显笨拙地说着开场白,口中磕磕绊绊,没说几句话,我身后一大片观众已经开始鼓掌呐喊,还有那多愁善感的姑娘直接大哭起来。 这是时隔三年后,林彧初的第一场魔术表演秀。 那些同我一样,将他视作光芒的信徒,从大江南北而来,填满了整个场馆。 他的动作语言渐渐由生疏变得熟练,像他过去十几年一样,自信的、张扬的、充满灵气的,尽情向世人展示他非凡的才能。 而人们只能在崇拜中不住感叹,这样一个人,拿走了造物主多少偏爱。 这才是真正的林彧初。 仅凭举手投足间的气质,就能征服他所有的观众。 他终于又找回了他的魔法。 我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他,那点独占欲又开始泛滥,甚至要被自己的慷慨所打动。 怎么就舍得让可爱的他被这么多人欣赏呢? 片刻后,只剩难以言状的忧愁。 哪儿能算我的慷慨? 或许他从未属于过我。 这倒也称不上悲哀,毕竟爱他这件事,本身就足够让人快乐。 我也并非那种将自己埋进苦痛里的人,在枯枝烂叶里放任自己细数坎坷,自我升华——那姿态太滑稽了。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