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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和我在一起?” 去死顿了顿,好像也是。 夜琛又道:“再说都十年前的事了,过去这么久,远得都上辈子差不多了。” 去死看看未完成的吃醋任务,不得不承认夜琛是真没想太多…… 不过这样的通透其实并非好事,爱情使人盲目,能保持理智往往说明陷入得不深。 他到不觉得夜琛不爱任景,他很清楚,夜琛喜欢任景,而且极端信任他,以至于看到这样的新闻都没产生怀疑。 这其实是陷得更深的一种表现,可他很担心任景会GET不到。 毕竟在他们的爱情中,任景始终站在了一个极度弱势的位置上。 想了一下,去死决定推一把:“不过这视频是做不了假的,任景是真的说过这样的话。” 夜琛的小脑袋灵活得让人生气:“那时候他才刚出道,而且那么年轻,估计说的话都是背稿子,肯定是经纪人帮他定的人设。”什么年代都很流行痴情人设。 去死默了默,他再接再厉道:“那戒指呢?任景似乎一直带在身边。”后面有几张图片分别显示了不同阶段的任景和那枚戒指…… 夜琛笑了下又道:“拜托,长点儿脑子行吗,那戒指款式多明显?一看就是老旧的婚戒,难不成他十七岁就把想给未婚妻的戒指挂在脖子上了?” 去死:“……” 夜琛道:“那戒指……应该是他母亲的。”毕竟十几年前任景的母亲去世了,将遗物戴在身上也是一种缅怀。 去死简直惊呆了,这还是不是他认识的蠢琛了?人设崩了吧! 夜琛真的很正常,特别正常,还玩了局农药,拿了个四杀,一路凶残地把对面给打到喊爸爸。 去死琢磨了一会儿,忽然就回过味来了。 不对劲,这很不对劲! 如果夜琛真的很正常,现在该主动和他叽歪吃醋任务的事了,可是夜琛提都没提。 去死正想提醒他任务的事,这时夜琛的电话响了。 屏幕上显示着任景的名字,若放往常,他肯定一早接起来了,但现在他看了一会儿,停顿了足足有两秒钟。 果然还是不正常啊,去死心一紧。 夜琛接通了电话,声音特别平静:“喂……” 电话那头顿了下,一会儿后任景才问他:“在家吗?” 夜琛说:“在呢。” 任景说:“我这就过去。” 夜琛笑了下道:“你忙的话就赶紧工作吧。” 他说话的声音特别轻松,和平常一般无二,任景再度顿了下,他再开口,声音很低:“那个新闻……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啊,手机嗖嗖嗖弹出来三条,估计各大门户都兴奋到爆炸了。” 任景:“……” 夜琛又道:“没事啦,我知道的,营销手段嘛,很正常的。” 夜琛把和去死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几乎一字不差。 电话那边非常安静,似乎只有呼吸声。 夜琛面带微笑,喊他:“任景?” 任景突兀地开口道:“那个视频里我说的话都是真的。” ‘啪嗒’,毫无预兆,一大滴眼泪从夜琛的眼眶中滚出,这时候他还在笑着,声音也正常得很:“这样啊,没什么,都过去十年了,十年前的旧事没必要现在再翻出来。” 去死终于明白了,夜琛不正常,非常不正常。 每个人的吃醋方式都不同,显然夜同学的特别与众不同。 他这样冷静的分析其实是在安慰自己,是一种自救的方式。 吃醋不好,自己难受,还容易制造矛盾。 他努力把这件事合理化,可其实心里还是空荡荡的。 因为他很清楚—— 任景不是个任人摆布的性格,在节目中说自己有喜欢的人这种事,绝对不是经纪公司能够安排的。 而且那个年代的现实是:即便有喜欢的人也一定要藏着掖着,因为这事爆出来是会掉粉的,痴情人设不是一个十七岁新人该有的。 十年前的任景有个很喜欢的人,喜欢到非她不可。 任景是个很长情的人,他现在……忘了她吗? 如果没忘的话,他们现在又算什么? 夜琛没出声,任景却又开口了:“……那不是旧事。” 夜琛心脏像被重锤砸了一下,瞬间变得鲜血淋漓,他勉强笑道:“什么意思?” 任景说:“我喜欢他,十多年前是,现在也是。” 夜琛握着手机的手直打颤颤,他张张嘴,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好像一场美梦苏醒,身处地狱的现实竟让人如此绝望。 夜琛什么都说不出,他的喉咙里像是梗了密密麻麻的刺,动一下都是头皮发麻一般的剧痛。 任景到底在说什么,到底想说什么。 他有喜欢的人了,十年了都没忘记,那他们之间算什么?他们这阵子又算什么? 不到一个月的记忆却漫长的像是一生,无数甜蜜堆砌的城堡在倾塌的边缘摇晃…… 到底算什么? 如果是演戏的话,这是不是也太可怕了。 夜琛面色苍白,大脑也是一片嗡嗡作响,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空白,一片空白。 直到任景的声音再度响起,他低沉的声音将他从湿冷的深渊中用力拉出。 “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但我真的爱了你十多年。” 夜琛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任景说:“能开门吗,我在门外。” 夜琛呆呆地开口:“十年?我?” 任景轻声道:“你还记得自己十四年前救过的一个小‘女’孩吗?” 夜琛:“…………” 第67章 那件事夜琛当然记得,这对他来说也是件大事了。 虽然事后被老爸给揍得下不了床, 但他却一直洋洋自得, 甚至还拿这事向顾溪喻星哲炫耀了好一阵子。 毕竟他救了一个人,还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女孩, 没准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姻缘呢。 嗯, 现在还真成了姻缘,就是小女孩成了大……大男人。 那时候夜琛住在外公那儿, 因为夜mama是最小的女儿,所以外公年纪很大了,退休后便回了老家, 安享晚年。 那是个颇有情趣的小渔村, 因为出了位将军, 所以被适当开发, 越发热闹了。 从外公家到海边只要五六分钟, 外公是个练家子, 待着外孙就开始调教,夜琛最怕这个了,所以有事没事就爱跑去玩儿, 能躲一会儿就躲一会儿。 再加上他从小水性好,小渔村又安全得很,倒也没人管他。 他这天和往常一样,跟着一群小伙伴玩球堆城堡,玩得不亦乐乎。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一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