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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现在被东君喊宝贝的不是别人。 却见东君点进了师姐的主页。 师姐转发林浔科普文章的那条还高高挂在第一条,内容也没有任何改变,还是:“多年不见呀,浔神。” 下面一群人在膜当年的林浔。 然后,他看见东君点下转发键。 银河-东君:抱走。 然后关手机,放在插着玫瑰花枝的玻璃瓶旁。 林浔咬了一下他男神,然后就又被压住制裁了一会儿,他没去看网络上后续的风浪,可能是因为他的虚荣心现在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接下来的三天,林浔因为腿的缘故都没有出门,在这三天里,他靠互联网和外界交流。祁云被佛光度化,现在每天能保持三个小时的人形了,但其他时候还要待在浴桶里。西城站的裂缝弥合后,帝都呈现出一派天下太平的模样,几乎没有新的魔物出现了,不知道是全部魔物被彻底清除,还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曹警官那边也在全力侦破地下冷库碎尸案,目前的线索指向一家有洗i钱嫌疑的娱乐公司,在聊天中,曹警官提到,类似的案件曾经在南郊发生过,但后来不了了之,线索也已经消失殆尽。 其它的时间,他都是在和东君一起工作,完善洛神。东君没上班,他给自己放了一周假。 当天的工作完成后,两个人在房子里,还有一个人不能直立行走,娱乐项目也有限,除了窝在一起看几部电影,读几篇论文,就只有躺全息舱里打游戏。 东君的ID居然叫“Java天下第一”。 也行,林浔就跟着他改了名,叫“C 天下第一”。 他们两个和朝阳小区里那三只组队,王安全叫“PHP天下第一”不用提,架构叫“Python天下第一”,姜连也只能盲目从众,改成了“SQL天下第一”。 这样,一局游戏下来,所有人都能知道,真正天下第一的语言是Gx了。 三天下来,林浔的腿渐渐好起来,能慢吞吞走一段距离的路了。而同时,他打游戏也要打得自闭了。 终于,第四天的早上,东君道,带你出去玩。 说是去南郊兜风,顺便见几个朋友,一起吃个晚餐。 下了楼,林浔以为这就出门了。但他没想到东君先带他去了地下车库。 东君:“想坐哪辆?” 其实车也不多。 也就……三十来辆吧。 林浔:“你是不是对买车有特殊的偏好。” “其实没有。”东君道:“只有两辆是我自己订的。” 林浔:“我猜你想要让我猜。” 东君:“我没有那么无聊。” 林浔:“那我也要猜。” 东君笑。 林浔道:“一辆是你一直开的那辆。” 东君:“嗯。” 然后他在里侧一辆深蓝色布加迪和黑白科尼塞克间犹豫了一会儿,选了布加迪。 东君亲了一下他的额头,林浔知道猜对了。 在副驾驶上坐下,林浔听见东君问:“你的推导过程?” “怎么说呢……我看你的代码,觉得你还是挺疯的,所以我觉得第二辆车会是性能最顶尖的那种。然后……这里面它们两个的外形你应该会喜欢。”林浔道:“但我直觉你疯得也没有很厉害,还能控制住,科尼塞克有一点不要命的感觉。所以排除法,我选这个。” 东君勾了勾唇角:“那你喜欢哪个?” 林浔思索。 思索一会儿,他道:“自己开想要最快的,带人的话就免了。” 他说完,看着窗外一排排车辆,感觉自己差不多都能叫出型号。他其实有一点疑惑,因为他的记忆里对车没有特殊的偏好,不应该当能够全部认出来。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的记忆力还是略有一些优秀的,当一个人有近似过目不忘这种技能时,他拥有许多意料之外的知识也无可厚非。 东君行云流水启动车辆,出车库,上路。 下一刻,林浔就知道为什么东君在市区内一直开宾利而不是开这辆了。 因为这种车——它的油门踩下去最高能飙出比高铁还快的速度,别说是让它委屈在车流里排队了,连等红绿灯都是一种痛苦。 不过男神是一个有耐心的男神,直到驶出城区,才开始正式加速。 林浔抱着指针瞧了一眼目的地。 然后又看了一眼。 最后蹙了蹙眉,打开和曹警官的聊天记录。 他确认他们现在要去的那个私家庄园,恰好就在曹警官所提到的,多年前那个不了了之的案子的所在地附近。 第97章 D-L(3) 路上的风景很好, 空气不错, 只是天色有些暗沉。 目的地是一座私家庄园, 说不清占地面积有多大, 因为林浔一眼没能看到头。 庄园的主人是认识的人。 那位给他看过腿的医生。 医生第一句话就是:“恢复得怎么样了?” 林浔道:“可以走了。” 医生:“走路的时候会疼吗?” “不会。”林浔:“只有特殊角度的时候会疼一下。” “恢复得很快了, ”只听医生道,“但还是要注意一下,不要跑, 不要跳,不能爬楼梯,也别跪,注意一下轻重。” 前三个还能理解, 为什么会提到跪? 林浔的疑惑刚一生出来,就发现医生的目光看得并不是他, 而是东君。 林浔:“。” 东君眼中看不出表情, 淡淡道:“好。” 医生带他们往里走。 在来的路上,林浔已经从东君口中得知了此行的来意。 是医生新买了下这个私家庄园——免不了要邀请几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小聚。 所以说,东君和医生是不错的朋友——虽然林浔不知道传闻中社交关系极端简单的男神怎么会和医生有交情, 但想想他们资产阶级的交友方式和自己并不相同,也就理解了。 东君在路上提起医生的时候, 也介绍了这位医生的为人。 医生是一个有着崇高理想的医生,接受了最顶尖的教育, 然后回国, 投身最繁忙的医院, 立志要普度众生。 但他没能实现愿望, 因为他非常敏感,而且共情能力非常强,以至于到了和病人共病的程度,病人头疼,他也会头疼,病人肝痛,他的肝就也隐隐作痛起来,所以他每天都不舒服——他不得不怀疑自己得了各种各样的疾病,不但没有成为行走的希波克拉底,反而成了行走的神经病。 在内科的时候,他怀疑自己长了寄生虫,去往神经科后,他开始认为自己脑袋里长了肿瘤,在皮肤科的日子里,身上每一个毛孔的改变都能引起他的警惕——更别提世界上还